你覺得離婚是一件丟臉的事嗎,離婚是一件很丟人的事嗎?

時間 2021-09-16 05:15:41

1樓:時間沖淡一切

如果男的一而再。再二三出軌。經常抓姦在床呢,完全不管孩子的死活,一分生活費不給呢。

所有的錢都給小三,去年十月份給小三轉賬一萬七千四。住一個月賓館6000整。還承認給小三買了五金,帶三買各種名牌。

去三亞到處旅遊呢。這樣的離婚對於女人來說很丟臉嗎,不。是種解脫。

2樓:星初桖

丟臉,不管怎樣都說明了自己一方面的失敗,選擇失誤,或者不會經營婚姻。總之是是自己也有不足,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人生最大的成功之一,應該是家庭和睦,一家人幸福和睦!

3樓:

離婚前是這樣想的,否則不會拖那麼長時間。現在不了,沒什麼的。應該早點離婚。也多虧離了,否則現在還不知被折磨成啥樣了

4樓:多送40克

確實不光彩,但比起婚姻的不幸而痛苦的熬日子來說,丟這點臉不算啥。好在現如今的社會對離婚已經不那麼大驚小怪了,並且大多數人會客觀的看待。

5樓:初夏的午後

這有什麼丟臉的,既然過不下去了,就離婚。總比每天吵架,讓別人看笑話強吧!

6樓:驚喜就在不經意間

敢於離婚是很勇敢的人,恰好是對自己負責任的表現。

7樓:不是我一人的錯

離婚不算丟臉,因為雙方都不想走下去了,選擇離婚是最合法的方式,不然你更後悔。

8樓:以心

我覺得離婚並不是一件丟臉的事,既然兩個人過不下去了,為什麼要去將就?換來的只不過是互相傷害而已。

9樓:來自回龍廟羽扇綸巾 的蘑菇

離婚不丟臉 但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出軌 婚外情離婚的就是一件丟臉的事 丟孩子的臉 丟父母的臉 讓他們一輩子抬不起做人

10樓:獨身女王

不丟臉,現在社會上離婚這種現象已經很普遍了,我覺得就是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適,彼此之間的緣份盡了,好聚好散。

11樓:青龍臥潭觀風雲

不是,相互折磨是對彼此的不負責任,是浪費生命,糟蹋生命。人生苦短,希望每一個人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12樓:闞慕雙

感覺有點丟臉,自己的年齡已經不算小了,還讓家裡人為我操心,煩惱,有時候鄰居也會去亂嚼舌根。

13樓:29度醋南

如果在爹媽那個年代,爺爺奶奶那個年代離婚是不光彩的事兒,但在我們現如今這個時代,你到民政局去看一看,結婚的視窗不多,離婚的視窗卻是排著隊,所以這個時代離婚不是一件丟人的事兒。

14樓:孤獨小青工

我是女人,離婚三年多,不是丟臉,誰問起來覺得尷尬不好意思,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過不了離婚自然可以,但社會的包容性還不是很大。。。

15樓:薇薇

反正不是光彩的事兒,不願讓人知道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會這麼認為的,因為離婚可能就是兩個人之間不能夠走到一起,出現了很多毛病吧。

17樓:發棵梧桐

離婚不丟臉,什麼事丟臉?這個時代還真的難找丟臉的事!!!犯法?開車的光明正大。未婚同居?還是未婚先孕?說說看。不養老?理由太多。。。

18樓:匿名使用者

丟臉,不願見親戚朋友,結婚僅一年被離婚,經濟上感情上都是我在付出,離婚還得分出一半婚前財產,感覺有社交恐懼症了

19樓:

我覺得離婚是一種失信!不能因為婚後看到各方面都比自己愛人好而選擇拋棄對方!這是一種違背良心的做法,雖然你離了婚和別人再婚會很幸福,但你始終逃不過良心的指責,因果報應絲毫不爽!

20樓:gh桂花香

不丟臉,兩個不合適的人在一起只會相互折磨,營造的家庭環境也不會好,不如好聚好散!

離婚是一件很丟人的事嗎?

21樓:p_h刷粉鱨_婁

我覺得離婚並不是意見丟人的事。一個家庭,如果夫妻不和睦,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鬧,那才叫丟人,離了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

22樓:td哥哥

絕對不是。那只是老的傳統思想。現在離婚就是解脫,解脫你不幸的婚姻,這不是丟人,丟人的是那些明知感情不好還非得美其名的為孩子,什麼這的那的,一些人他們才是丟人的。

朋友如果真是不幸你可以大敢的做出你自己的決定。

23樓:手機使用者

其實離婚和結婚就是一個每天都在發生的事情.有的人沒把離婚看成一回事.有的人覺得離婚了人生就不是很完美。

還有的覺得離婚離不起,只是每一個人的觀念不一樣.想法不一樣,最重要的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決定去選擇自己的人生。

離婚是不是一件很丟臉的事?

24樓:無色

其實不是的。

結婚有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離婚也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不會無中生有徒生煩惱啊。雖然很多人認為離婚是痛苦的,沒有面子的事情,既然男女之間的緣分已盡,分開各自另尋自己的幸福,從這點上來看離婚卻是一件好事呢!

25樓:

離婚不是丟臉的事,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只有思想非常守舊的人才會認為離婚丟臉。

如果夫妻之間有原則性問題無法解決的,比如外遇、家暴等,離婚就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不離的話,悲劇就很可能會發生。

我們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不是別人給的。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對於無法忍受的生活狀態要勇敢說不!

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慘的遭遇,而是“默許”那些遭遇發生的自己身上。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 緣分已盡 大家追求適合自己的幸福 現在離婚人很多啊 不過還是原配夫妻好 祝福白頭偕老!

27樓:匿名使用者

經常打人的,也許離婚更合適,現在也無所謂什麼丟人。

不過夫妻關係比較複雜,也許你應該看看是什麼原因引起的。

28樓:ok0孤葉飄零

不是啊,是因為實在過不下去了才離婚的啊,為什麼丟臉呢?

29樓:勤奮的

長痛不如短痛,還有很多年要過呢?你難道寧願一輩子生氣辛苦也不離婚?何況下次結婚幸福的話誰還記得你這次的不幸?

30樓:↑九十度

我感覺是!如果你對婚姻沒有信仰就會變得隨便,你的下一段婚姻也會出問題的!

31樓:豆漠義友珊

你好!你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

大家覺得,離婚是件丟人的事嗎

32樓:天db涯

離婚當然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而且,社會已經對離婚之類的事情持越來越包容的態度,如果實在過不下去就離婚吧!

但是,我還是奉勸您一句:兩個人能走到一起真的很不容易,您回想一下你們是怎麼走在一起的,多想想對方的好,跟對方敞開心扉的好好聊一聊。雙方都檢查一下自己做得不夠的地方,主動向對方表白自己做得不夠的地方。

如果你們曾經是真心相愛的,我相信你們經過好好的談心後,又會和好如初的。如果你們都不好意思向對方說,還有一種辦法是通過第三方傳遞資訊。

曾經閱讀過這樣一個以小孩的“筆”來寫故事,大意是這樣的:爸爸媽媽吵架要離婚,他們商議,相互把對方所有的“壞”都寫出來,寫在一張紙上。媽媽寫了滿滿的幾頁紙數落爸爸的不好。

爸爸也寫了好幾頁紙,但寫的就三個字:“我愛你!”

毫無疑問,他們夫妻最後和好如初了……

但願我的這番話能對您有所幫助。

最終決定是否應該離婚,主要還是要看您自己咯!不過,希望您在離婚之前,冷靜下來好好想一想。

祝您新年快樂、並家庭幸福!

33樓:匿名使用者

也是也不是,一方面是丟人,一方面說明自己在

34樓:我群亂舞

現在的時代離婚很正常,所以不算丟人的事,不要想太多!望採納!

35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因為如果雙方都沒有了感情,沒有了繼續在一起活的動力,這時候分開不失為一個選擇。離開了,雙方的內心都可以釋然,而如果繼續強求在一起,大家都沒有生活的動力,結局又有什麼意義呢?

至於丟臉與否,你覺得是自己的對生活的熱情重要,還是一些卑微的虛榮重要呢?

36樓:派派

回影響自己名聲與下一代名聲 離為不忠 一旦有了烙印就一直跟著了 外人可不管是因為什麼事離的

37樓:雙魚想學習

不丟人在一起不開心

如果沒小孩,就離

如果有孩子,就將就一下

38樓:尼魔星

是否認為是件丟人的事是價值判斷,每個人有不同理解。

39樓:隨風飄去的啥

在農村,風俗下,當然的

40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是幹了丟人的事,就丟人

41樓:匿名使用者

不覺丟人,只是影響升值

現在結婚後在離婚是不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呢

42樓:

不丟人。

現行《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權結婚,也都有權離婚。離婚不丟人,丟人的是那些看比起別人的傢伙。

43樓:王大貓愛吃魚

看和什麼人了,和不能過的人一起生活,將就才會丟人,感覺你不能離開他了是麼,你要是真愛就挽留,努力,結果不成起碼也努力過,如果是個懦夫或者人渣,還是走吧,告訴他,我什麼不要,也會比你過的好,要有這種魄力。謝謝採納

44樓:同記德

丟不丟人,要看離婚原因是什麼,有的離婚如性格不合等不會被人笑話,有的是出軌或是幹了見不得人的事而離婚的就非常丟人現眼。

45樓:開心美一天

當然不是

,但結婚是很重要的人生決定,要考慮好在結婚,每個人都想有幸福的婚姻生活,但舌頭怎麼會不碰牙,矛盾是難免的……離婚也同樣,如果矛盾實在不可調和,還不如分開。畢竟開不開心自有自己知道,只要將來不為自己的決定後悔就行。

4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自由包含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呢,離婚也是一種權利。不過不應輕易離婚,除非感情確已破裂且無和好可能,否則不要輕易放棄這段姻緣,以免後悔終生。

47樓:默默

要是一點感情都沒有,離婚對雙方都好,婚姻是不能湊合的,畢竟人只有一輩子,沒幾年

48樓:匿名使用者

沒啥丟人的,離婚現在很普遍,三觀不同,就沒有共同方向,蕞後只能是夫妻感情越來越淡,還是離了好,解脫別人釋放自己。

49樓:管遊遊

給大多數的人感覺不是很好,然而有些是離婚後反而好

5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好丟人的,雙方沒感情了,在一起也是折磨自己,我和你是一樣的!

5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考慮離婚了,當時結婚幹嘛

52樓:授之以漁

都什麼年代了,合適就在一起,覺得不合適就放手!這有什麼可丟人的!

53樓:藍寞燼

在現在這個社會,這好像是個很平常的事情。

54樓:/太陽/寒冰㊣冷嫣

這個社會對於這事情不算丟人了沒有感情生活在一起對於雙方都是痛苦的事情

55樓:皮皮

能這樣想你就不怎麼靠譜 結婚是為啥 離婚是為啥你要想清楚 不是想丟不丟人

56樓:手機使用者

不是啊,因為現在離婚的人很多的

57樓:匿名使用者

不丟人,但是應該考慮清楚

58樓:手機使用者

這個社會變開放了,所以不會的

59樓:青山流水

人生短短幾十年,如果過得不開心,還不如放手,何必為難自己呢

離婚真的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嗎

60樓:泰來

彼此感情不合,家庭無法維持,離婚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離婚不是丟人的事情。

61樓:蘿莉主控師

現在不會了,大家都那麼忙誰管誰啊

62樓:星圖載青香

我覺得離婚並不是意見丟人的事。一個家庭,如果夫妻不和睦,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鬧,那才叫丟人,離了對雙方都是一種解脫。

離婚是丟人的事嗎

6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不是丟人的事,就現代社會來說,很正常的事。

沒有人結婚是為了離婚,都是萬般無奈才離婚的。離婚的原因有多種,一般是因為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否則,就不會離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賭博、家暴且屢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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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真的很丟人嗎,離婚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嗎?

行動的兔子 當然不丟人。每個人,都該有不怕離婚的底氣。有那麼多人的婚姻,只是湊合和將就。哪怕早已是離心離德的兩個人,也還是搭夥過日子。所以說能夠勇敢離婚的人,也是有骨氣的人,根本不丟人的。如果說不離婚的人就算成功,那麼所謂的成功人士,真是的滿大街都是了。我有一個朋友,結婚十多年,吵架的次數幾乎和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