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糾紛,房產繼承糾紛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時間 2022-02-23 09:25:13

1樓:王元頁

屬於兒子和老人共同共有。

兩位老人名下部分沒有遺囑,要五個子女共同繼承。

2樓:

唉,莫要寫得這麼不清楚啦. 產權證和土地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若是寫著老人的,若其它兒女具有繼續權;若寫著某個兒子,即為兒子的財產,其它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

看證上是誰就是誰了,沒有這麼複雜的法律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你敘述的案情非常不清晰,「2023年在子女不知情的情況下又合到一戶,給了產權證和土地證」是合到了誰的戶上?房證上面的名字是誰?老人的還是其中乙個兒子?

如果房證的名字是老人,那麼這個房子的所有權為二位老人,老人去世後五個子女依照繼承法享有繼承權;如果房證的名字是其中乙個兒子,那相當於老人將房子的部分所有權贈與給了這個兒子,現在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屬於這個兒子,其他子女沒有繼承權。

縱橫法律網 王磊律師

4樓:仙鑲菱

屬於兒子和老人共同共有。

老人沒有遺囑,老人的那部分是要平分的

5樓:碧色連天

從你的描述看,這個房屋屬於福利購房,按照國家政策及相關規定,其他四個子女因失去本地戶口,而喪失購買該福利分房的資格,因此該房產應以產權登記為準,由老人與留在本地的兒子共同共有。不過各地的政策略有不同,請以你本地的政策為準。

老人過世後,在老人無遺囑的前提下,原屬於老人的房產份額應由老人的五個子女繼承,留在本地的兒子在依拆遷政策取得拆遷補償款或拆遷安置房屋後,應把其中屬於老人的那部分款項的五分之四分給其他子女。

6樓:南昌況律師

2023年房改之前,這套房子對於你們而言並不具有所有權,房屋的產權歸屬應當根據當時的購房合同書以及房產證的名字確定。

另外,93年房改的時候兩位老人是否健在,如果只有一方健在,那麼用於購買房改房的資金是夫妻共同積蓄還是個人所得,如果是共同積蓄,那麼,存在乙個繼承的問題,即另外乙個老人和其他兒女都應當從房子的一半份額中平均繼承1/7的份額,那麼這套房子就按照健在老人1/2+1/7,其餘子女個1 /7的份額共同共有。

房產繼承糾紛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評估。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

第二步: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一般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資料報括: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外銷房需公證);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外銷房需公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原外銷房需公證);

(4)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6)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檔案。

第三步、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第四步、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說明: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8樓:愛喝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乙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願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後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願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

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後,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9樓:冠領拆遷糾紛律師

房產繼承糾紛其中包括非侵權糾紛、侵權糾紛等等,這些是房產繼承中最常見的一些糾紛。

1、非侵權糾紛,如繼承人僅對遺囑的效力、遺產的範圍和數額、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等問題認識不一而產生的糾紛。

2、侵權糾紛,即因發生侵害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非法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資格的行為;隱匿、侵吞或爭搶遺產的行為;非法處分未分割的遺產的行為。

3、非法扣減繼承人應繼遺產份額和遺贈財產的數額的行為;法定**人損害被**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遺產分割時,未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的行為。

4、非法剝奪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遺產的權利,或者非法扣減其應得的遺產份額的行為。這些繼承糾紛均可依法進行處理。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堅持「以訴訟求共贏——法庭上爭勝訴,法庭下謀共贏」的辦案理念,以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的趨勢,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成功辦理了大量行政糾紛、拆遷糾紛、公司法律糾紛、房產糾紛、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刑事糾紛等案件,贏得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老百姓的廣泛好評和持久信任,如果遇到法律問題,歡迎向我們諮詢。

房產繼承糾紛?

10樓:皆有可能

房產遺產繼承法律規定是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轉讓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關係。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係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正常情況下,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是生活中總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繼子女、同居者等繼承問題,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一)繼子女與養子女具有相同的房產繼承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第十九條規定:

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二)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繼承權

2023年後法律對以夫妻名義同居就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死亡一方盡了較多義務的可以適當分得遺產,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繼承人的繼承權,而是繼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產生的權利。

(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規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1樓:

建議讓爺爺奶奶立個遺囑做個公證,但是奶奶那份她要給誰是她的權利,無論她是什麼想法,建議你們都說清楚。17法一12

12樓:王元頁

看房產現在在誰名下

如果在你父親名下就沒問題

如果在爺爺奶奶名下,可以讓爺爺寫遺囑,寫明他遺產你父親繼承奶奶名下的要奶奶單獨寫遺囑,寫明將來由你父親繼承,但是奶奶最後立遺囑把奶奶名下遺產給誰,是她權利

13樓:琦妮關慶

爺爺的遺產應由其子女共同繼承平等分割,繼承人去世的由其子女代位繼承。

如何對待房產繼承糾紛

14樓:健身**很簡單

繼承糾紛,是被繼承人死亡後,因爭執死者的遺產而發生的糾紛。如因繼承權、繼承順序、遺產分配份額等發生爭議,都屬於繼承糾紛。

繼承糾紛可分成兩類:一類是非侵權糾紛,如繼承人僅對遺囑的效力、遺產的範圍和數額、繼承人的範圍和順序等問題認識不一而產生的糾紛。另一類是侵權糾紛,即因發生侵害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如:

非法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資格的行為;

隱匿、侵吞或爭搶遺產的行為;非法處分未分割的遺產的行為;

非法扣減繼承人應繼遺產份額和遺贈財產的數額的行為;

法定**人損害被**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為;

遺產分割時,未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的行為;

非法剝奪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遺產的權利,或者非法扣減其應得的遺產份額的行為。這些繼承糾紛均可依法進行處理。

妥善處理遺產繼承,避免或減少遺產糾紛,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互助和社會安定,有利於調動積極因素,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規定,繼承糾紛包括:法定繼承糾紛(轉繼承糾紛、代位繼承糾紛)、遺囑繼承糾紛、繼承權確認糾紛、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遺贈糾紛、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解決途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1.自行協商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乙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願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後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願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否則,這種協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護。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性組織。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

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後,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房產繼承糾紛,房產繼承糾紛

我是忘憂野草 首先,我們國家法律規定不動產的產權以登記為準。原來買的房子如果都沒有辦理過戶那麼誰買的就是誰的。經過公證並過戶的房子產權就屬於你哥哥 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也同意 老人沒有訂立遺囑,那麼老人的遺產就按法定繼承處理。一半屬於你母親 如果母親健在的話。如果母親已故那就全部按法定繼承處理 另外一...

房產繼承糾紛問題

老人的兒子呢?不好意思,如果兒子已過世的話,兒媳盡到了贍養義務 因為兒媳和老人住一起哇 可以作為第一繼承人,孫女,孫子 這兩位是老人的兒子的子女吧 作為代位繼承人,也是第一順位的,女兒按理也是第一順位,如果她平時盡到贍養義務了,那麼兒媳,孫子,孫女,女兒,並列為第一繼承人,每人分得四分之一,如果女兒...

房產繼承糾紛問題,急急急,關於房產繼承問題。急急急!!!!

我的回答如下 1.繼承法 規定,如果被繼承人在危急時立下了口頭遺囑,如果在危急情況解除後可以採用書面遺囑的,口頭遺囑無效。也就是說你要證明當時立口頭遺囑後危急情況沒有解除你公公就去世了,那麼口頭遺囑就是有效的。2.如果口頭遺囑被證明無效的,就按照法定繼承程式繼承,但老大從未盡過贍養義務,按照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