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進幫幫忙,懂法律的進,幫幫忙,謝謝謝謝

時間 2022-09-20 15:55:07

1樓:冷月孤燭影

沒責任。但你爸的轉包行為如果沒有獲得出包人的許可,是要承擔合同的違約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游泳的地方離開了工地,則是個人行為,如果在工地內部游泳,可能認定為工傷,你父親如果在包共中受益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沒有受益,以介紹人姿態給朋友做的,則不承擔責任!

3樓:趙立冬律師

1、你爸爸的轉包行為是不合法的,如果朋友沒有接工程的資格出現問題你父親會和他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工人游泳與工作沒有關係,他的死亡和你朋友給他安排的工作沒有因果關係,當然和你父親也沒有關係.所以我認為你爸爸不用為此事承擔責任.

2、有個問題提醒你,你爸爸承包工程會不會因為這件事影響你爸爸以後工作,如果會影響就需要與對方私了了。

4樓:秋山月律師

1、應該不承擔責任;

2、首先該員工吃過午飯後游泳的行為既不是在工作時間也不是在工作場所,所以應是與工作無關的個人行為,用人單位是沒有責任的;

3、若用人單位沒有責任,雖然你爸爸轉讓了工程,但與其死亡沒有因果關係,不應承擔責任。

懂法律的進,幫幫忙,謝謝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交警介入,做出事故認定的話,按照那個比例來執行。不過,您提到的應該是私下協商解決的,首先你們需要對責任的分配有公識,看是哪一方的過錯,哪一方是主要責任,協商好比例。根據侵權責任法和公司法的理論,您作為公司的員工,是公司的**人,在執行公司事務時造成他人損失的,有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至於您與公司之間的責任分配,需要看你有沒有過錯,即過錯大小了。

6樓:oo黑蓮

你全責的話公司不出,對方全責不用你們出。

懂法律的進來幫幫忙

7樓:王元頁

單位不辦理離職是違法的。辭職是“通知”單位,到時間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並且是在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違法用工情況下

如果單位有違法用工情況,隨時通知單位辭職

如果單位到離職時間不辦理離職手續、剋扣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懂法律的請進。幫幫忙

8樓:八三老人

索賠的說法很難得到支援。孩子出生後你們夫妻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因孩子年幼其撫養人應是女方,男方應出具撫養費。從待以上將男方應給予女方在無法工作期間的一定數額的生活費,但是在法律上沒有強制的措施。

9樓:匿名使用者

他要對小孩負責的 可以起訴撫養費的,但是沒什麼賠償的說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可以要求他提供撫養的必要費用 但是賠償不可能

懂法律的進來幫幫忙 30

11樓:戚廣利

1、不知你的合同是怎麼寫的,土地不能買賣,如果寫的是土地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2、如果寫的是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允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只要雙方簽字就生效,並且受法律保護。

12樓:叄重羅生門

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個人無權進行買賣,該協議內容違法而歸於無效。以此為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贏面非常小。如協議被撤銷你可要求對方返還所支付的價款以及利息。

13樓:南曉霏

合同是否有效,得看合同內容是如何約定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是否有效是此案的關鍵。如果內容不違法,雙方都簽字,基本可以勝訴。

懂法律的進,幫幫忙。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希望大家幫幫忙。

15樓:萬水之源

(朋友晚上喝了酒,但是根本沒有到醉酒的程度,回家的時候很清醒)要以酒精測試為主。

(我們通過監控發現發生車禍前化學染料車輛是跟在一輛集裝箱車輛的後面。兩分鐘後車禍發生,我們推測可能是化學燃料車向左側超車時撞到了朋友的車。)可以依據現場痕跡。

(化學燃料車移動了車輛破壞了現場)除非事故需要,不然破壞現場的擔任主責

(可是我們覺得司機在調查時有說謊的嫌疑)只要有謊言,就一定有證據推翻

(人已經死了我們也沒有辦法瞭解車禍發生時到底誰對誰錯)依據案發現場

(24萬,我們不能接受。朋友上有兩位70對歲的老父母。就他這麼一個兒子靠著養活。

下有一個上幼兒園的兒子一個上小學的女兒。這個家眼看著就這麼散了,我們實在是沒辦法了。)可以尋求法律諒解

(我們應該怎麼做啊,誰能幫幫我的朋友啊。)如果當事人無承擔賠償能力,法院是沒辦法的。

(在賠償金方面,這個官司我們應該怎麼打,從哪些方面入手)從案發現場遺留的痕跡和物證,人證,合理解釋,找出自己的無過錯證據。

16樓:匿名使用者

化學燃料車移動了車輛破壞了現場,你們是否有證據證明呢?交警的事故認定書是關鍵。其他的按照法律規定來索賠就是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啊!!!!!你認為憑藉如此諮詢有用嗎?必須找到律師,然後讓他們幫你想辦法啊,如果不到現場看一下,僅憑你描述很難做出判斷啊,時間久了,證據散失就麻煩了。

律師們幫幫忙。懂法律的進來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兩個案例的區別在於法律關係不同,案例一,屬於合同關係,案由應該是合同欠款糾紛,而案例二是借貸關係,屬於借款糾紛。因為法律關係的不同,適用的法律依據也不同,案例一合同關係,一方拖欠另一方的材料款承擔是違約責任,不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的規定,而案例二是自然人之間借貸產系,在沒有明確還款時間的情況下適用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期間,所以案例二法院應予受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借條如果沒寫具體的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可延長,欠條就兩年。

懂法律的進幫幫忙諮詢一下

我的意思 首先,照現在的樣子,如果對方真的去法院起訴的話,他告你什麼呢?幾乎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勝訴的可能性不大,只是從人道的角度是還不來訴權的。再次,退一步說,即使他真的告你了,相信法院也不會判決賠償多少的,一是你已經賠了,白紙黑字寫的明白,二是該案情況特殊,不會再要求你過多的責任的。最後,我有這些...

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撒尿和泥巴 你的3000已完全超出了其誤工費用,醫療費你已支付。為此你完全不用耽心了。至於你所說條規問題,你看一下民法和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的賠償環節。讓他去訴吧,收好你的協商協議,但錢暫不用給。法院審理的時候你直接提出由於對方違反協議,請法院裁決,你將會節省近1000元左右。即其十來天院的工資收入及...

求懂法律的人才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

1,誰是僱傭合同的另一芳當時人找誰。看看合同是誰籤的就找誰。2,需要承擔責任,因為你父親是被告,需要賠償他人工資呀。同時你父親也可以向總包要,3,實在沒有執行能力,什麼事情也沒有,但是法院通常強制執行,可以拍賣你門的貴重東西了。4,都知道了。你父親最好抓緊要錢。或者起訴總包,要錢。1 起訴你父親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