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和勞務有什麼區別,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2-01-13 07:25:08

1樓:陡變吧

1.其實要弄清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關鍵要看你同該單位之間是否存在任職和僱傭關係.如果取得與任職和僱傭有關的所得是工資薪金所得.

2.你舉的例子:你同時在兩個單位任職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這兩個單位是法定的扣繳義務人,必須履行扣繳義務,辦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等和繳納稅款.另外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二)從中國境內二處或者二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五)***規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的地點以及其他有關事項的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由於你在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因此,除法定的扣繳義務人需要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外,你還需要自行辦理納稅申報.

申報期限按照該辦法 "第十九條 除本辦法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取得其他各項所得須申報納稅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辦理.申報地點按照該辦法 "第十一條 取得本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至第四項所得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分別為:

(一)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選擇並固定向其中一處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

2樓:唯愛一萌

勞務費有點臨時工的感覺!工資是單位和個人一招勞動法簽訂勞動合同,按合同...他們的主要區別是看是否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提供勞務服務一般都需要簽訂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就是簽合同 工資不簽合同

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有什麼區別

4樓:高頓會計職稱

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勞務報酬亦稱「服務報酬」。指根據提供服務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的勞動報酬。

5樓:來了來了

工資薪金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係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如月薪酬、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

(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畫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勞務費: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工資是工錢的一種型別,工資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係裡的員工所得的具有發放上的時間規則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工資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構件之一是員工,之二是具有發放上的時間規則,之三是薪資一般是貨幣形式·。因此,工資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並非任何勞務報酬都是工資,例如被邀請做報告所得的報酬就不是工資。

薪酬,由薪和酬組成。

6樓:假面

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區別如下:

(1)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解釋: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2)從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不同來看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

1.從內容上分析

勞動合同關係下,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乙個成員,在內部勞動規則約束;根據用人單位需要進行勞動,並根據勞動者的職級、能力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同時用人單位要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勞動者服從於用人單

個人因與用人者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係而取得的勞動報酬就是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合同關係下,約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勞動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根據合同約定事項自主安排勞動內容,勞動者不受支付報酬一方的的管理,勞動者服從於合同約定的勞務事。

個人因與用人者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係而取得的勞動報酬就是勞務報酬所得。

2 .從適用的法律規範來看

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範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範來調整規範。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係。

而根據勞務合同提供勞務的一方不受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報酬範圍

個人擔任企業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也屬於勞務報酬性質,按勞務報酬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是個人獨立從事某種技藝,獨立提供某種勞務而取得的報酬,他與支付報酬的單位不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而工資、薪金所得是個人非獨立勞動,從所在單位領取的報酬,他與支付報酬的單位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

報酬調整

在合約中的約定,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勞務報酬。

1、以本合同約定**為基準,市場人工**的變化幅度超過一定百分比時,按變化前後**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變化的,按變化前後**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准予扣除。」再緊接的第二款中明確定義「工資薪金」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和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

7樓:楊志律師

回答您好, 我是律臨平台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工資薪酬是因為僱傭關係而取得的所得,按工資薪金申報個人所得稅。而勞務報酬是因為提供相應的服務而取得的勞務報酬,需要按勞務報酬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取得所得的性質來確定按哪一種申報,而不是哪一種繳納的稅款少就按哪乙個申報的。

根據新稅法的規定,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即企業給某自然人的支付相同金額的報酬,如果按照工資薪金發,就全額計入收入,如果按照勞務報酬發,就全額的百分之八十計入收入。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提問勞務收入2500.按i資收入交稅合算還是按勞務收入納稅合算?

前面打錯了,問的和勞務收入加稅,哪種納稅更划算

月入25000.按工資加稅和勞務加稅,哪種更合算。

回答一般來說在預繳個人所得稅時按照工資薪金交納的個稅少些,勞務報酬稅率較高。但是匯算清繳都按工資薪金,所以最終繳納的稅額總額是一樣的。

更多7條

8樓:土流集團

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作為《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兩個不同的計稅專案,適用稅率不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3%-45%;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規定。實踐中很多納稅人混淆了的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概念,適用稅率錯誤,造成了稅收隱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第十九條關於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分問題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僱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後者則不存在這種關係。

例如:王某受僱於a公司,由a公司承擔養老保險。當月又在a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提供了服務,因此當月在兩處同時取得了工資,這時是將兩處的工資合併按工資薪金計算個稅?

還是將在b公司取得的收入按勞務報酬計算個稅?

根據國稅發[1994]89號檔案來分析,王某受僱於a公司。如果王某與b公司不存在僱傭關係,是以個人獨立身份為b公司提供服務,則其從b公司取得的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應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若王某受a公司派遣,為b公司提供服務,其從b公司取得的所得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應在支付時,由a公司和b公司分別為王某扣繳個人所得稅,b公司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減除費用,以支付全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9樓:萌小殤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准予扣除。」再緊接的第二款中明確定義「工資薪金」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和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

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區別如下:

(1)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解釋: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影、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2)從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不同來看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

1 .從內容上分析

勞動合同關係下,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乙個成員,在內部勞動規則約束;根據用人單位需要進行勞動,並根據勞動者的職級、能力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同時用人單位要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勞動者服從於用人單

個人因與用人者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係而取得的勞動報酬就是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合同關係下,約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勞動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根據合同約定事項自主安排勞動內容,勞動者不受支付報酬一方的的管理,勞動者服從於合同約定的勞務事。

個人因與用人者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係而取得的勞動報酬就是勞務報酬所得。

2 .從適用的法律規範來看

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範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範來調整規範。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係。

而根據勞務合同提供勞務的一方不受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

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有什么區別,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有什麼區別

現行 企業所得稅法 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准予扣除。再緊接的第二款中明確定義 工資薪金 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僱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和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 獎金 津貼 補貼 年終加薪 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工資薪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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