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的勞務費如何扣稅,實習生的個人所得稅怎麼算的?起徵點 比例是多少?

時間 2021-09-03 09:04:51

1樓:關洱家

新個稅法實施後,實習生收入無論是按工資薪金稅目計稅,還是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稅,都屬於綜合所得按年計稅,從年度整體來看稅負並無差異,但按月預繳申報還是有較大區別的。主要取決於實習生與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的性質。

要注意的是如果單位與實習生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則應該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為其預繳申報個稅;如果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則實習單位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為其預繳申報個稅。

比如一個實習生每月取得3000元的收入,按現有勞務報酬的計算規則,每月預扣預繳繳個稅=(3000-800)×20%=440元;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內,實習生再向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時,此實習生每月收入低於免徵額5000元,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實習生並無其他收入所得,也不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了。

2樓:

按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在校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所得不屬於工資薪金所得,應歸入勞務報酬所得。這點沒錯。問題是代扣稅計算錯了。

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據此,第一個月應扣稅=(1460-800)*20%=132元。第二個月應扣稅120元。

你可以去具體問一下,是否還扣了其他的,扣稅是按那個專案扣的稅。

學生也是納稅人,實習生的勞務費同樣受法律保護。

3樓:匿名使用者

一、結論觀點:2023年7月1日起,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本公告所稱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引用自國家稅務總局官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二、舉例:如學生小張暑期7月份在某公司實習取得勞務報酬3000元,扣繳單位在為其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時,可採取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如採用該方法,小張7月份勞務報酬扣除5000元減除費用後則無需預繳稅款

比預扣預繳方法完善調整前少預繳440元。如小張年內再無其他綜合所得,也就無需辦理年度彙算退稅。(引用自嗶哩嗶哩《支付實習生勞務報酬如何扣繳個稅》)

三、解釋:2023年之前,對於支付給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等靈活就業人員的報酬,該如何扣除,稅收政策的規定是不太明確的,而企業的習慣也是按勞務報酬處理,或要求靈活用工人員自行或企業代為到稅務機關代申請******(還要繳營業稅及附加)。直至當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5號 )就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做出明確:

企業非福利部門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按工資薪金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支付給福利部門僱傭的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所實際發生的費用在職工福利費列支。至此企業所得稅已經很明確指出其工資性質屬於工資薪金而非勞務報酬。並且,政策有關確認工資薪金合理性應掌握的五項原則中,根本就沒有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才能作為工資薪金處理(稅前扣除)的規定

更沒有所謂“稅收鼓勵的是主流就業,不鼓勵靈活就業形式”的誤讀。對於就業形式,稅收政策不存在差別規定。而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正是當前多項稅收政策所極力支援的。

(引用自 shui5.cn 段文濤 2016-10-12 《實習生工資繳納“勞務報酬稅”是誤用稅收政策》)並且勞動關係是建立在用工的當日,(《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後遭受人身損害,適用工傷救濟程式,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四、其他  2023年7月10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對高校實習管理工作明確指出:加強跟崗、頂崗實習管理。各高校要科學組織,依法實施。

嚴格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實習協議的簽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除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及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頂崗實習學生獲得合理報酬的權益,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

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安排未滿16週歲的學生頂崗實習。

實習生的個人所得稅怎麼算的?起徵點、比例是多少?

4樓:星旅記

以下是個人

抄所得稅的比例起徵點內容給您提供參考:

實習生並非公司正式員工所以是根據勞務報酬的比例80%;如果實習生工資不超過4000元,是扣除800後繳20%;如果超過4000是扣除20%後再繳20%的部分

首先要區分“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稅法上劃分按“工資薪金所得”還是按“勞務報酬所得”的標準,主要看,是否與用人單位有任職、受僱的關係。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任職、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動報酬”是指為單位或者其他個人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不同之處,主要是與任職、受僱沒有關係。

簡單點就是說,如果你是實習,那麼你與實習公司所簽訂的實習協議就不屬於勞動合同,而屬於勞務合同。勞動報酬的個稅起徵點為3500元,勞務報酬的起徵點則是800元。

通過這樣的解釋,已經對實習生扣稅標準有了基本的瞭解,所以說並不是企業在逗你,他們只是按照《稅法》嚴格操作罷了,企業也會將這筆稅金交給稅務局。

5樓:php白羊

跟據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15號《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專問題的公告》第一屬條規定,

一、關於季節工、臨時工等費用稅前扣除問題,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扣除的依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在校生的實習費不計入企業工資總額,因此此個稅按勞務收入計算個稅。

7樓:匿名使用者

帶了好多年實習生,還真不知道有實習生個人所得稅呢。

8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說,好像真得沒有注意過這個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生個稅和正常員工一樣。

網上說的800起徵,是謠言,為了引起憤怒,博人眼球。

關於衛校的實習生實習問題,關於衛校的實習生 實習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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