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車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沒有報警過了兩天以後還能報嘛?報警還管用嘛

時間 2021-07-07 11:03:26

1樓:匿名使用者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後報警是可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情況進行核實,如果確實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的存在,會受理並進行處理,如果無法證明的話,則不會受理。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車輛發生小交通事故,當時沒有報警,只報了保險公司。現在對方不認了,怎麼辦? 對方全責。 5

2樓:四十二度科技

如果有行車記錄儀可以接著報警,因為有保險公司的記錄,如果沒有任何證據的話,這事就夠嗆了

發生車禍當時沒報警過了一個星期還能報警嗎

3樓:學無止盡

可以的,來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源

故現場報警,事後

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4樓:李保忠律師

可以報警的,需要提供一定的證據才可以。

被車撞,,時隔兩天能報警嗎?? 100

5樓:匿名使用者

被車撞,時隔兩天可以報警。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後,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六條,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的,應當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並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式、時間,報警人姓名、****,**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

(二)發生或者發現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

(三)人員**情況;

(四)車輛型別、車輛號牌號碼,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是否發生洩漏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詢問並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徵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徵等有關情況。

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願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為其保密。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七條,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派員到現場處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6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管用。一、根據法律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員**或者財產損失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立即出警並予以處置。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進行核查,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三、第十條 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應當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式、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

(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間、地點;

(三)人員**情況;

(四)車輛型別、車輛牌號,是否載有危險物品、危險物品的種類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詢問並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徵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徵等有關情況。

7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六條 對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事後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要求當事人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交通事故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材料,或者交通事故原始現場的**、錄影等證據。

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交通事故類別,決定交通事故處理的適用程式。

第十七條 對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事後報警又未提供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處理通知書”,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八條 對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達成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事後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處理(不受理)通知書”,交付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樓:洋子

去交警大隊問下情況。

交通事故當時沒報警,過了幾天之後還能報警嗎

回答當時是在大路還是小路呢 還能找得到對方嗎 提問你好 回答您好呀 如果說您當時沒有報警的話,現在在報警是有點來不及了,因為您這邊不一定找到對方,您也不一定能夠找到當時的乙個監控,因為他們這邊監控的話,儲存的時間是有限的,不同的路段,他有不同的儲存時間的 提問我發個事故認定書給你 回答我看看 提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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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林 你全責是對的,對方沒有年檢和這起事故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就如同一輛無牌無照的車在前面正常行駛,你從後面撞上了他,你全責一樣,但交警會對前車無牌無證另外處罰,和這起事故責任無關。我保了車架的應該自己的保險公司全陪嗎?只有車損險,你如果報了車損險和車損不計免賠險那麼你的保險公司會全賠。對方的車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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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後車被扣押,主要是要給汽車做鑑定,提車有兩種方式 一是雙方要是協商一致,達成和解,走簡易程式,簽訂和解協議後就可以立即放車。二是走正常程式,交警會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出來後,第三天,就可以放車了,這三天是留給受傷人員提出財產保全的時間,如果對方提出財產保全了,那就交一定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