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了合同在月試用期內,現在覺得不適合這工作已經提交了辭職表,業績跟不上如果公司辭退我有補償麼

時間 2022-01-02 23:39:03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已經遞交辭職申請,那麼就不存在單位辭退員工。是屬於員工本人申請離職,單位需要在三十天內安排員工離職。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

公司辭退你 是需要補你一個月工資的,但是你主動離職,就是正常工資結算。工資最低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試用期三個月,簽了勞動合同,做了一個月,感覺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辭職的話企業要幫員工交金嗎?

3樓:王2哦

試用期的話,企業是可以不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的。但是一旦簽訂合同,企業就要按照合同給員工繳納保險。四險或者五險,一般根據公司情況和個人戶口所在地有關。

你這個情況,既然簽署了勞動合同,正常的合同企業是應該給繳納保險的。假如他不給你繳納保險,你可以去上海市社會保障告他諮詢一下,搞他的話,應該是上海市勞動監察部門去根據你提供的資訊對情況進行核實,屬實的話,就會對他進行罰款。不過這也因企業情況而定。

比如你在的企業是那種中小型的私人企業,那你就是去告他,人家也不會管,因為罰不出什麼錢,假如是大企業的話,那人家正常人事部門是會按照合同履行責任的,你即便離職也不用於過於擔心。但是小企業,你就要留心,一定要留下證據,這樣他真的違規的話,你的話也會具有公信力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 辭職就不繳納了

第二 如果試用期沒上保險 辭職的話也不上保險第三 沒繳的話 你省事了 去給你繳納保險的單位繼續求職第四 申訴和舉報是已經過了試用期 繼續在單位工作的人 不給上保險 可以舉報 你舉報什麼呢?

第五 給你正常發工資就可以了

第六 說實在的如果不打算在某地工作 某個單位長期做下去 就可以放棄保險

第七 社會保險問題可以諮詢當地社會保險中心 **12333第八 各地情況不同 網上回答五花八門 只有當地解答最權威 最準確第九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家庭幸福

試用期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但是簽了合同,能離職嗎?怎麼離職?

5樓:利德曼環保袋製品

試用期期間,一般是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報告即可;如果你從事的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單位難以馬上找到合適人選過來,你又還能堅持,建議適當多給單位一點時間。

6樓: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提出辭職後一個月,企業應該辦理手續,如果不批,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簽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內認為我不符合,被辭退,但公司不願意開離職證明或者勞動合同解除證明,這樣對以後

實習律師 你有把檔案存放在公司或人才市場嗎?存放檔案的時候,填的工作單位是這家公司嗎?如果是的話,就需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因為以後調檔的時候需要這份離職證明,如果沒有以上情況,找工作的時候,一般不會要你出示離職證明的。直接在簡歷裡寫工作經歷就好。以上是我的經歷哈。參考下。 老牛妹子 這個公司和你簽了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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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月,如今已經過了試用期了,可是還沒有通知我轉正,我是不是屬於自動轉正了

米蘭加油 試用期不合法。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個單位和你約定的試用期是違法的,因為它違反了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