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要求連鎖總部的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藥師嗎

時間 2023-03-14 12:00:06

1樓:環球網校職教**

是的,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化中重要指出:

配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訂實施執業藥師業務規範,嚴格執業藥師准入,推進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工程,提高執業藥師整體素質,推動執業藥師隊伍發展。加大執業藥師配備使用力度,自2023年開始,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藥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所有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時有執業藥師指導合理用藥,逾期達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藥資格。

配合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對執業藥師配備的要求,新修訂gsp規定了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都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藥店藥房要配置2名執業藥師,達不到配置要求的藥店必需停止藥品銷售。也就是法人代表和企業負責人都必須具有執業藥師資格。

2樓:洪武大帝哦

以下法規供參考,具體請自行搜尋。

1、根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食藥局令第6號)》的第四條,開辦藥品批發企業,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藥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藥師。

2、根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衛生部令第90號)》即新版gsp,第二章第二節第二十條:(藥品批發)企業質量負責人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

第三章第二節第一百二十八條 :(藥品零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

新開藥店企業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藥師嗎

3樓:最佳損友

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配備執業藥師。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執業藥師是負責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藥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藥物中有否出現藥物相互作用。

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藥物劑型、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藥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4樓:百通世紀

您好,藥店法人不一定必須是執業藥師,但是國家有規定,藥店必須配備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執業藥師駐店。另外,如果藥店只售賣西藥,則只需執業西藥師駐店即可。如果藥店要售中藥和西藥,則必須配備一名或以上執業中藥師。

5樓:網友

藥店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藥師嗎?

6樓:匿名使用者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已於2023年11月6日經衛生部部務會審議通過,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七條 企業從事藥品經營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人員,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範規定的資格要求,不得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從業的情形。

第一百二十八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

是指兩者之中必須有乙個為執業藥師。

7樓:搜尋醫學教育網

您好,是開藥店的必須要配備執業藥師。

連鎖藥店門店執業藥師是企業負責人嗎

執業藥師做企業負責人負有全部責任,新版藥品管理法規定,企業銷售假藥企業負責人十年之內不能經營藥品還要判刑,執業藥師證也取消了,現在福建很多藥店,包括 福建前幾天各大報紙登載連鎖藥店 都在賣 藥你能保證是真藥還是假藥,所以還是別亂掛。質量負責人不用負法律責任。福建省長樂市文武砂有個藥店,在藥監局檢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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