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且交養老保險了但勞動者手裡沒有文字的公司解散了遣散費怎麼算

時間 2022-03-08 21:20:15

1樓:微風

籤勞動合同且交養老保險了但勞動者手裡沒有文字,公司解散了遣散費需要按照勞動者服務年限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勞動者沒有合同文字,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按照《勞動合同法》協商一致簽訂,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乙個人舞動

你好,根據你的工作年限來計算。沒有文字不影響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我是律師,忘採納!

公司解散,遣散費,未簽訂勞動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是可以雙倍賠償,但雙倍賠償只有在仲裁階段才會按雙倍賠償,自己和公司是很難談攏雙倍工資的。還有仲裁的話,一定要你能證明你和公司之間有勞動關係,比如勞動合同、工作證、工資單等等。你可以跟公司好好協商,能爭取到盡量爭取,不要苛求雙倍。

法律支援不等於你現實就能獲得。

4樓:flora郭郭

這個需要你有證據證明你是10.15號上的班,比如考勤記錄、協議、打卡器什麼的,另外證明你與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如工資單、工作任務證明之類的,單位也有義務證明。你可以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申請沒有簽合同的雙倍工資,雙倍工資是從第乙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屆滿的次日開始算的,應該是(2000/30)*19*2=2533元,和你算的是一樣的,這樣更容易理解。

如果第乙個工資沒給,再加上2000,如果給了就只有2533了。經濟補償金是按你算的,總數也是對的。

公司解散,遣散費,未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遣散費怎麼算 終身合同?

5樓:蛋花和黴黴

2n的遣散費,你在公司14年2n就是28。然後算一下上一年度的全年平均月工資。再乘以28就是應該賠給你的費用。

6樓:公正視角

每在公司工作一年,補助乙個月的工資,你工作了14年,補助你14個月的工資,外加三個月的遣散費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按照勞動法上面的規定會給一定的經濟補償。好像是每做滿一年補乙個月工資吧,至於你說的終身合同,這個就不太好說了,好像沒有這種合同吧。

8樓:孚藏軒

公司因法定原因,解除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是作為再就業和改行交接期間的一筆費用,保障人的就業權的。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你工作了14年,就按12個月工資支付你經濟補償了。

這裡的月工資,按照你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這裡還有個特例,就是工資如果特別高的,超過了單位所在地的地級市**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的,按照3倍支付。

並且,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幾種情況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無法從事另行安排的崗位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和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4.客觀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5.勞動合同期滿離職的,但是用人單位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6.公司破產、被關閉、登出的。

上面6種情況是公司解除和勞動者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法定事由,而且要提前30天提出,其中前3種還要再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

公司不可以隨便解除勞動合同,必須達到法定條件,除了上面6種,還有以下6種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和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單位違背真實意思下簽訂或變更了合同;

6.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面6種情況,用人單位不用提前30天,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除此之外,除非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用人單位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可以終身合同。

而且勞動法做了特殊規定,以下情況,用人單位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作為上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那6種情形的例外情況

1.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未進行離崗職業病體檢的,疑似職業病還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的;

2.因職業病、因工負傷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力的;

3.患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工作滿15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法律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制定的)

沒有籤勞動合同我拿的到遣散費嗎 30

9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依然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就是所謂的遣散費。

並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1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補發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不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第三,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上班一年了,現在公司說效益不好,這個部門要解散,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能有遣散費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公司在你入職乙個月內必須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若不簽訂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現在公司要撤銷這個部門但又不能不給你安排其他工作的,公司應該給你支付補償金。

13樓: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

2、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未提前乙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乙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建議先跟公司談談,中國人都以「和」為貴嘛,實在不行了再走提起勞動仲裁唄!

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未籤勞動合同,也沒有交養老保險,我應該怎麼要求賠償

韓飛律師 1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 押金 經濟補償金 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加班工資等 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2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

我沒簽勞動合同但公司給我交養老金了現在我不想做了可以馬上走

韓飛律師 勞動者是不能馬上走人的,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工資以及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

不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保險,這樣行嗎

按照 勞動法 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滿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5條規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