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的與委託合同區別

時間 2021-08-30 09:32:05

1樓:華律網

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都是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彼此信任而產生,由一方代為另一方辦理委託的事務,其法律後果由委託方承受。但是,這兩種合同又有所區別: 其一,行紀合同必須是有償的,委託人要向行紀人支付報酬;而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其二,行紀合同的主體具有限定性。在我國,行紀合同的委託人可以為公民或法人,但行紀人只能是經批准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未經法定手續批准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或公民不得經營信託業務,不能成為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而委託合同的適用範圍十分廣泛,各類民事主體之間均可建立委託合同關係,對委託人、受託人沒有什麼特殊的要求。

其三,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紀事務,委託人不直接與第三人發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委託合同中的受託人可以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委託事務,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委託事務。在前一種情況下,委託人直接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2樓:渣攻光

行紀合同與與委託合同的區別:

(1)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2)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行紀合同屬於有償合同。

(3)委託合同中受託人從事交易活動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委託人承擔;行紀合同中行紀人從事交易活動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承擔。

(4)委託合同中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行紀合同中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委託合同的種類有哪些,委託合同有何特點,委託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華律網 不動產 出租或者就不動產設定抵押權 贈與。由於贈與屬於無償行為,所以需要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和解。在發生糾紛後,有關人員在處理問題時需要雙方當事人彼此作一定的妥協與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的協議,它包括民法上的和解或者訴訟法上的和解,以至破產法上的和解 訴訟。當事人就有關事宜向法院提起訴訟...

無償委託合同中受託人致第三人損害的,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根據我國 合同法 第四百零六條 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因此,即使是無償的委託合同,受託人一樣要盡到委託注意義務,不得故意或者過失的損害委託人或者第三人 你這裡的致第三人損害實質上也就對委託人造成了損害 只是注意義務沒有有償委託合同所要求...

抵押合同與質押合同的主要區別的是

c,抵押和質押的區別主要在於,抵押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而質押則轉移。因此,抵押主要針對不動產設立,動產抵押根據物權法規定主要是企業的浮動抵押。舉例說,就是你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但房子還是你占有,你可以自己居住或出租。抵押有的自登記時生效,有的自抵押合同生效時生效,但不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