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有哪些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關行人行路的法律規定,要5條,短點的,急急急 !!

時間 2021-05-12 08:56:24

1樓:

行人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行人的規定以防止和減少交通事故。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行人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按照訊號燈指示通行;沒有訊號燈的在確認安全後通過;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兒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在道路上通行。盲人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2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節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 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關行人行路的法律規定,要5條,短點的,急急急~!!

3樓:最愛彩虹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行人行路的法律規定:

1、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2、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3、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4、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5、第六十五條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4樓:企鵝

第六十一條 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第六十二條 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扒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六十四條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託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應當使用盲杖或者採取其他導盲手段,車輛應當避讓盲人。

第六十五條 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訊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訊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後,迅速通過。

第六十六條 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中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是靠右邊還是靠路邊行走?

5樓:匿名使用者

法中規定行人走人行橫能見,要是沒有人家橫道線的時候,當然是按照右側通行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嗯,沒有行人道的話靠右走,咱們祖國的話都是靠右行駛。

7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我國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等均靠右側走。

8樓:匿名使用者

靠右行駛,是交通參與者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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