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媳婦出軌,聽見給別人打電話說不著調的話,她矢口否認,提出離婚,要分財產

時間 2021-05-04 17:25:56

1樓:abcd後的

這樣的事情發生了首先我挺同情你 如果這樣的婚姻你也不想再維持下去離婚就離婚吧這樣是對於你乙個不錯的選擇 法律上夫妻間不在一起生活超過倆年以上就可以申請離婚的,財產方面如果你沒有確切證據是沒有辦法按你要求去劃分的,如果是我聽聽她想要什麼不過分的情況下就給她吧別耽誤你明天更好的生活 男人嗎就應該大氣點 在一張床上睡過她不好是今天昨天還是好的不是,不去計較那麼多了 人心所向都會職責她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轉移財產,一般的方式是不被法律認可的,就算你借給別人,或者存到別人的銀行帳號裡面也不行。這都是屬於違法的。

婚前財產合法轉移,我有一種之前被人遺忘的方法。

我說的是離婚財產合法轉移而不被法律追究,如果你手裡沒有財產,想離婚的時候平分財產。那就看對方是否之前轉移了財產,只能走法律程式

如果你手裡有相關財產,想要離婚的時候不被對方分割。我這種方法絕對可行

3樓:匿名使用者

1、先僱專業公司查實賤人的出軌事實。包括通訊、簡訊、行蹤、最後能捉姦在床。

2、拿好證據,找賤人協商離婚,最好讓她裸離。不肯就直接起訴到法院。

3、沒有孩子,就硬到底。房子肯定是你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樓上的觀點,祝樓主全家幸福、、、、、

5樓:匿名使用者

新出台的《婚姻財產保**》規定很清楚,婚前財產不屬夫妻共有,雙方都出資購買的按照比例享有,具體可查文看一下。不過,我還想說,兩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互相謙讓一下也許就過去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沒有公證為自己婚前的私有財產的 只要是婚後的財產 無論是債權債務都是雙方共同負擔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肯定是共同分割你倆現在的共同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援助吧,你媳婦你有證據她一分也拿不到

9樓:啥也不知道

很用以 你也你也 找個 別離婚 把孩子 送到 父母那

我發現我老婆出軌了,我老婆以為我不知道呢,我該怎麼辦啊?

10樓:拉丁勾

證據。取證。財產歸你所有。男的貪美色你。總有一天她會求你

11樓:知選答題

先取證,然後再與她溝通,如果她不誨改就離婚,你有證據判離財產對你有利

12樓:小汀咚

離婚吧,這樣的婚姻沒有意思,而且她出軌一次就有第二次,搞不好已經和無數男人上過床了你能忍嗎?

13樓:百度使用者

那你是怎麼知道的呢?

妻子出軌,我想離婚,想諮詢一下撫養權的問題

14樓:奔走的奶牛

1、夫妻雙方的綜合素質

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父母的待人接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質及學習熱情等特性時時影響著自己的孩子,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應盡力將自身具備的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提供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對方違紀違規受單位處罰、違法犯罪受到處理的證據等。

2、雙方的撫養能力

法院確認雙方的撫養能力主要看兩方面:一是雙方的經濟能力;二是雙方的家庭環境,包括家庭成員的情況。如果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實力,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對爭取撫養權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當事人家庭裡還有身體健康的父母,他們有能力照顧孩子,這也需要向法庭說明。當事人可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繳稅單據,經營公司的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情況的證明,另外還可以讓自己的父母出庭說明。

3、孩子的意見

如果孩子已滿10周歲,當事人應徵求孩子的意見,只要孩子不堅持跟隨對方,當事人可以作孩子的思想工作。對於孩子的意見,只要求孩子寫書面意見,對方會提出異議,一般法官在這種情況下會單獨和孩子談談,聽取孩子的意見並做成筆錄入卷。孩子的意見對於決定其撫養權問題是很重要的,但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建議家長們向孩子講清利弊,幫助孩子做個客觀明智的選擇,但千萬不能強制孩子做出選擇。

在離婚時如果雙方都想要孩子,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出於對孩子的愛,但是離婚本身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雙方一見面多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在孩子面前爭吵,甚至有些人直接搶奪孩子,離婚本身對孩子就有一定的影響,雙方再一次搶奪,對孩子不利的影響更甚了。建議離婚的雙方找親友或者是直接委託律師與對方商談,避免爭吵的可能,以減少對

孩子的傷害。

15樓:木子有木有

第一。通訊錄是不能作為證據的。因為通訊錄只有記錄,是沒有內容的,即使佔到百分之九十,對方也是有理由可以推脫的。

離婚訴訟完全是屬於民事案件,法院不會也不可能回去調查通訊的具體的內容。而且據我所知,通訊的記錄只可以監聽,也就是說只有正在打**或者是發簡訊時候通過技術手段才能知道內容的,過了就不行了。這個回答了你的兩個問題。

你自己看看

第二。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按照你的情況協商是不可能的了。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均等分割共同財產,但是法院在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的時候會照顧無過錯方的,離婚是因為你妻子的外遇行外造成的,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的妻子有外遇,(這個可以請私家偵探的,拿到你妻子以後的**和簡訊的內容,花點錢無所謂的,但是有個問題,你妻子可能在事後告你侵權,這個具體的可以諮詢偵探的一些機構,他們也許有辦法的),那麼你可以分到百分之六十五以上的財產,還有可能更多一點。

第三。法院在判決子女的撫養權的問題上會考慮到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的發展,你的妻子有外遇,這個問題你可以利用一下,證明自己完全是一位合格的父親,孩子跟你生活可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盡量和孩子搞好感情,並想辦法證明離婚後自己有更好的條件撫養孩子。

具體的你可以再問的,我覺得我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16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通訊記錄不能證明什麼(沒有實質內容),難以證明什麼。簡訊內容不

可以非法調取。你最好找到其他證據。

房產如果是共同財產,那基本上是一人一半。

爭取撫養權,主要看由你撫養是否對小孩更有利。如果小孩跟你感情好,你能提供更好的成長條件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天津李律師(專業離婚律師):

不能證明女方存在過錯,第一次起訴離婚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在半年後第二次起訴。律師應該深知當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條的堆砌,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李律師認為:無償提供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辦理離婚案件應當以案結事了、不留隱患為目標。

18樓:匿名使用者

《把通訊記錄拿到法庭上,算不算是妻子出軌的證據》?還有《如果上法庭,能通過技術手段,調到他們發過的簡訊的具體內容嗎?》這個當然能當證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可按此要求多得財產,對爭取撫養權也有幫助。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以下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賠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儲存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財產分為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兩種,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區分定義的主要是夫妻共同財產這一部分。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 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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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合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才合理?

一,房子如果是登記結婚前買的,按出資的比例來分,由取得房產證的一方給另一方按8萬元的比例來補償。二,房子如果是登記結婚後買的,就是共同財產,不管雙方出多少都是平分。三,你那些電器也一樣,婚前買的,歸自己。婚後買的為共同所有。由一主取得,給另一方適當的補償,電器,家具是要算折舊的。四,當然協議離婚時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