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時間 2021-12-25 12:33:31

1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平分,房子誰買的歸誰,還有車。當然,如果有公證就不同了,比如誰要是婚姻過錯方就淨身出戶。公證啊,不是協議,如果協議在事後公證有備案,那就有法律效力,不然就沒有法律效力,就是廢紙一樣,公證的才有用。

2樓:儆櫟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婚前財產不予分割。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2016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有什麼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2023年我國還沒有頒布新的婚姻法。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遺棄等嚴重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人身權利或者財產權益行為,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別程式要求變更監護關係;變更後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九條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十二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第十三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樓:周律師說

按規定,離婚時共同財產可以分割。一般夫妻財產的處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財產的處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財產,歸個人所有。

(2)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國新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夫妻財產怎麼分配?

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因此,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時,一般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男女平等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2、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原則;  4、尊重當事人意願原則。對夫妻雙方有約定,且約定合法的,按約定處理。

約定規避法律或者無效的,按共同財產處理;  5、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

看清楚了,第八條,原則上均等分割

6樓:北京劉輝律師

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就財產分配簽訂協議,雙方協商處理即可。對於訴訟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主要判斷該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屬於個人財產則在離婚時不能進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分割財產時平均分割

7樓:八三老人

婚前個人財產永遠屬於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情形平均分割。

8樓:辜通

婚前財產不能參與分配,大大增加了中國的離婚率,因為有財產的不怕離,沒財產的也無所謂

9樓:劉大來律師

原則上平均分割,協商不成的去法院起訴。

10樓:深圳張勇律師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若一方現在經濟條件較差,法院會讓另一方適當幫助。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1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凡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時雙方均等分配。

2023年婚姻法裡的財產怎麼分配

12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對於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和夫妻一方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無關。

2,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那麼,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麼進行呢?

(1)《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婚姻法》第二條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③實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13樓:搜狐焦點

您好,想必你想問的財產就是房子吧,如果是現金的話就很簡單了,婚前各自獨有,婚後共同擁有。

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次性購買,算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貸款買進的,貸款份額為共有部分。

如果房子是婚後購買的,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希望能幫到您。

14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房產增值部分;

2、婚內房屋贈與

3、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5、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

一、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

沒有過戶,想什麼時候要回去就什麼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婚後財產的財產分割,新婚姻法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如 婚姻法 司法解釋 三 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

新婚姻法中離婚後財產分配,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儆櫟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

新婚姻法對女方離婚後財產怎麼分,新婚姻法對女方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現在的新婚姻法不公平,不公正 不仁慈 不善良 不科學 不規律 不人性。我估計推出新婚 姻法的這個人是個男人。要不就是個女強人 女雷人 女奧特曼。可惡 可恨 可憎 可憐 可厭 可氣,女人男人結婚後財產就應該是雙方的,關婚姻法屁事。乙個願打乙個願挨,再次提醒全國女性婚前一定要做婚前檢查,婚前對男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