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過的概率很小吧 除非是故意不要

時間 2025-06-06 00:15:18

1樓:匿名使用者

看不同公司吧,在我們公司,不過試用期的概率平均是25%,每4個人中就乙個人不能陸仿度過試用困悉仿期,這些不過試用期限的人當中,汪纖以最近兩個月的資料看,4個有3個是被公司婉拒,1個是個人原因自行離開.

2樓:網友

不是的~ 很多時候 試用期是雙方面的試用扒吵,也有僱傭方感覺您不適合這個工作而辭退,當然如果技術性不是很強應春陵侍該不會汪激出現此類問題。

試用期最後不過的幾率大嗎?

3樓:小橙愛旅遊

試用期最後不過的幾率還是蠻小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考核方式最容易操作的試用期考核方式是採用試卷考試的形式。通過對勞動者書面試題作答評價勞動者往往能夠更容易作為考核依據使用。

但是不足之處在於書面試題過於僵化,可能有些能力無法在書面考核中發現。建議用人單位這種情況下也可以組織對勞動者的專場實戰型考試並由專門的人員予以打分評定。實戰過程可以採用**形式留檔。

試用期1-3個月是陷阱嗎

4樓:拾遺學姐

不是。

試用期1-3個月,是根據不同的崗位來定的,如果乙個流水線的操作工還要三個月的試用期,那就有點說不過去了,如果乙個企業的管理人員試用期三個月,這個是可以說的過去的,畢竟新工作需要磨合,需要一拆蘆定的時間才能做出成績,所以試用期的長短要試崗位而定的。

試用期的陷阱有哪些。

1、先「試用」後籤合同。

不少用人單位抓住大學生求職心切的特點,提出先「試用」一段時間後,通過了試用期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先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合同期滿後通過測試再簽訂勞動合同,甚至有些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無論是哪種行為,先「試用」後籤合同都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法。

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蔽態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

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試用期「單位說了算」

一般情況下,試用期的工資比正式員工。

低,為了降低公司經營成本。

往往把應屆畢業生。

的試用期「無限延長」。

巨集御源勞動合同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5樓:心中明月

乙個月一般正規的,三個月一般的,六個月一般摳門的,具體看職位。

過不了試用期?試試這樣做

6樓:瀕危物種

我們進入一家企業時,都會經歷一兩個月的試用期,但是生活中有很多人試用期沒過就被辭退了,你有沒有認真分析過被辭退的原因呢,一家公司辭退你必然有它的原因,你就應該靜靜思考,反思一下自己了。

1、試用期最重要的不是業務而是態度,而你的態度有嚴重問題。

試用期的態度方面一定要端正,不然很可能因為態度問題被勸退,比如不服從直接上級的工作安排,比如肆意表現出牴觸心理,比如隨意遲到還早退,比如上班瞌睡、發呆、偷玩遊戲還聊天。

2、沒學會如何處理職場的人際關係。

人際關係在職場中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沒能處理好人際關係那很可能被辭退,比如你在無意中得罪了某位老員工,比如你與同事配合度差還不尊重對方。

3、能力不足,沒給公司創造出什麼實際價值。

如果你沒有給公司創造出價值,那麼公司自然不會要你,比如誇大自己的能力而實際工作成果卻很差,比如沒按時完成工作導致其他部門延緩。

很多人都希望自己順利度過試用期,成為企業的正式員工,那麼怎樣才能順利度過試用期呢:

1、在工作上要積極:

積極的心態,積極的表現能給領導留下好的印象,對於剛入職場的新人來說不要計較太多,努力工作,積極主動。

2、遵守規章制度: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制度,一定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3、禮貌待人:

所謂禮多人不怪,在職場上一定要做到禮貌待人,見到同事要先打招呼問好。

4、表現自己:

在適當合適的場合下表現一下自己,讓別人瞭解到你的能力。

5、虛心好學,不懂就問:

遇到不明白的問題一定要及時問清楚,認真理解工作中的每個環節,才能做好工作。

6、尊重每乙個人:

尊重別人,這是職場上最基本的,也是做人最基本的,學會尊重公司的每乙個人,包括保潔阿姨和保安大叔。

/寫在最後/

畢老師的介紹就到此結束,希望能夠幫助大家順利度過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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