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辭退我,卻要我強調因個人原因辭職,我能答應嗎

時間 2022-01-08 14:40:10

1樓:玉竹水瓶座

堅決不能答應,不但拿不到賠償金,還不能領失業金

2樓:我努力的方式

自己寫辭職報告的,不屬於公司辭退,而是自己主動辭職,該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或者賠償。

若是公司無正當理由辭退的,那麼屬於違法辭退,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乙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要辭退我但是卻要我自己寫辭職,我該怎麼辦 5

3樓:與世界合作創人類未來

你不要自己寫辭職報告,如果是他們主動辭退你,需要補償你三個月到一年工資的而且社保也要繳納,如果你自己辭職的就沒有補償了,你可以和你的經理談一下,看怎樣補償你之後(要有書面的協議)再寫辭職報告。

因為犯了錯誤公司說要開除我。但是公司提出要我自己辭職我該怎麼辦? 5

4樓:

1.公司說要開除你,提出要你自己主動離職,主要是為了避免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建議你不要主動離職,若你主動離職,便沒有這個賠償;可以繼續正常工作,避免再犯錯誤;若公司通過調崗等手段堅持讓你離職,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公司開除你需要前提:你確實犯有錯誤;你的錯誤是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或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條件(規章制度需要有效)。

此外,在符合前述條件的基礎上,開除需要先通知工會。如果不滿足前條件,則為違法開除,需要賠償雙倍經濟補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由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較勞動法的規定,本項經濟補償範圍有所縮小。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考慮到有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跳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一般不會失業,或者對失業早有準備,如果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不太合理,因此對協商解除情形下,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如果給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看看自己有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如果沒有造成損失,公司開除或者變相讓員工辭職都違法,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由四十六條條款可以看出如果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被開除不在賠償範圍。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自己辭職的後果是公司不會對你有任何賠償,你就正常上班,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你告訴領導如果開始就下開除通知,如果不開除的話就照發工資,如果他們不發工資就直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你公司就會虧更多了。。。現在這方面對個人還是比較有利的,關鍵是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沒有想到去維護自己的利益

7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老闆都是如此。趕人又不想你回來找他們。

首先不管什麼原因,趕人就不可能再硬留下。其他只是一些離職程式的事情。如果因為犯錯誤開除,還有一些個人名譽的事情可以談清楚。

8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要寫,要麼繼續幹,要麼等他開除你,你自己不要寫辭職報告,否則會失去很多權益。

9樓:2011夢想

你是什麼工作,犯了什麼錯誤?你需要說清楚……如果錯誤比較大,或者還有規章制度有此項,那就應該開除,只是公司讓你自己辭職是給你台階下。你下次找工作,那個解除合同書上是要寫明辭職原因的,不留汙點,也是為你好。

如果真的是公司惡意,你的錯誤不至於被辭退,那你可以到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申訴或起訴,或者要求最後一月的雙倍工資的補償。

總之,既然公司不想留你了,你也最好走吧,免得不開心。有沒有補償要看具體情況了。

10樓:小心意義的你

犯了錯,

公司就要開除你?是很嚴重的事情嗎?如果沒有違背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是沒有權力開除你的。

公司要開除你,又提出要你自己辭職。很明顯的,你所犯的錯誤,根本不應該到開除的那個階段。這樣做公司只是為了名譽著想。

不想別人說什麼。面對 這樣的情況你可以再跟公司溝通下。現在工作也不好找的呢,相信你可以處理得很好。

11樓:靈兒

你的檔案上寫的是辭職好,還是被清退好,你自己看著辦咯

公司想辭退我但讓我自己寫辭職申請,怎麼辦?

12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寫辭職申請書辭職就不能算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是需要單位出具辭退書或者辭退協議的。不應由員工寫辭職申請。

拓展回答:

辭職和離職的區別:

辭職申請往往是勞動者主動申請離職,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3天,用人單位無過錯。

離職就是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勞動者和企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勞動者往往會在其中要求補償金或補繳社保等,部分企業對於兩者未嚴格要求。

辭職申請是一般的說法,解除勞動合同屬於法律用語。

13樓:職場達人劉老師

回答不要寫辭職申請,他單方面的辭退你需要賠償的,具體參照如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給個贊吧,親,也可點個關注支援下,後續我將繼續為您服務提問我老婆因在工作中癲疾發做了,公司找她,要求她不要上班了。並讓她寫了辭職報告

這個可以拿到補償嗎?

回答可以拿到的

提問寫了辭職申請也可以拿到是嗎?

回答是的,但需要和公司做好溝通

提問如果公司不給怎麼辦?

辭職那些全部寫好了,也可以找公司賠償嗎?

回答可以的

更多13條

公司想辭退我但讓我自己寫辭職申請

14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寫辭職申請書辭職就不能算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企業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是需要單位出具辭退書或者辭退協議的。不應由員工寫辭職申請。

拓展回答:

辭職和離職的區別:

辭職申請往往是勞動者主動申請離職,通常需要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3天,用人單位無過錯。

離職就是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勞動者和企業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勞動者往往會在其中要求補償金或補繳社保等,部分企業對於兩者未嚴格要求。

辭職申請是一般的說法,解除勞動合同屬於法律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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