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試用期時間,但公司遲遲未簽訂勞動合同,這時被辭退

時間 2021-06-11 17:27:42

1樓:子夜聽雨

第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形:

一是不符合錄用條件,二是過失性解除,三是非過失性解除。

根據描述,用人單位使用第一種情形,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在案例中,用人單位沒有特別說明其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時也沒有將考核不合格與錄用條件相關聯,所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

第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通過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一般需要滿足四個法律要件:一是相關勞動合同等書面規則中存在錄用條件約定或者規定;二是有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三是在員工試用期屆滿之前進行考核;四是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要在試用期屆滿前做出。

本案例中,用人單位做出解除勞動合同已經超過試用期期限,不屬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屬於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承擔經濟補償金與提前支付一個月工資並賠償帶來的損失。

對於勞動者來說,不簽訂勞動合同可能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比如有爭議問題時無法證明);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用工滿一個月內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每月要按雙倍工資補償。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第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三中情形:一是不符合錄用條件,二是過失性解除,三是非過失性解除。根據你的描述,用人單位使用第一種情形,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

在你這個案例中,用人單位沒有特別說明其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時也沒有將考核不合格與錄用條件相關聯,所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 第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通過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一般需要滿足四個法律要件:一是相關勞動合同等書面規則中存在錄用條件約定或者規定;二是有證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三是在員工試用期屆滿之前進行考核;四是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要在試用期屆滿前做出。

本案例中,用人單位做出解除勞動合同已經超過試用期期限,不屬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屬於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承擔經濟補償金與提前支付一個月工資並賠償你的由此帶來的損失! 最後,你所提到的加班費與漏發的工資,以你目前的證據是可以拿到的,果斷申請仲裁,維護你合法權益! 謝謝,希望能幫到你,請採納給的分哈!

3樓:匿名使用者

1. 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2. 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應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82條)

3. 單位不付加班費, 你可以請求支付, 逾期不支付的, 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85條)

4. 勞動合同法規定,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9條),

顯然這個舉證責任的由單位一方承擔, 即單位要提出證據證明你不符合勞動合同約定的或公司預先設定的錄用條件, 而勞動合同從未簽訂, 故應由單位證明你不符合公司預先設定的錄用條件.

若公司不能證明的, 這時辭退你就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你可以要求按經濟補償的2倍支付賠償金.(87條)

5 .建議不要寫離職申請, 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50條)

並要求註明入職時間, 可以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其他證據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4樓:103君君

這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們的勞動合同書上沒有明確哪些行為是不符合公司要求的,沒有給出一個怎樣判定員工是否合格的標準,那這樣一個合同它本身就不是屬於很正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裡有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楠木的救濟

1、已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籤的話請求雙倍工資。

2、如果你沒犯什麼過錯,公司辭退你的話要提前三十天,或者額外支付一個人月工資,這一個月工資你可以主張。

3、經濟補償金可以要求,你工作應該未滿一年,此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經濟補償金為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的,為半個月工資。

4、血汗錢,不容易,不懂的繼續問。

6樓:我是任建軍軍

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如果試用期過後沒有簽訂合同,就要賠付雙倍的工資。比如你試用期三月後沒有簽訂合同,你又做了三月辭退了你,那麼就要賠付你12月的工資,你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處理。

7樓:

有一點他已經違反了,就是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你的是6個月。

8樓:炫q小

去當地勞動保障局諮詢吧,不行就告他把,你有證據的,具體需要提供什麼,肯定是要諮詢一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勞動保障局諮詢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因此,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縱橫法律網 冉兵律師

11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但應該付工資

12樓:合巨集茂

勞動仲裁委員會。得到你想要的,解決你想解決的。

這種個人與用工單位產生的問題,民不舉,官不糾。勞動仲裁委員會基本還是有點偏向個人的

13樓:打工生死

沒明白你到底是什麼情況 最好是直接去當地勞動保障局諮詢,會幫助你解決的

試用期月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試用期已過但是加上試用期不到

可以要求補償。1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 公司的原因辭退你的要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乙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乙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 補償時間 你離職前的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演算法 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參見 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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