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交通事故我負主責,電動車輛負次責,她小腿骨折。二次手術後要評殘,請問將來我如何賠償

時間 2022-07-26 01:35:07

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交通事故認定書很難舉證推翻。受害人一般在傷情穩定後,起訴到法院,法院會同雙方當事人指定傷殘鑑定機構鑑定傷殘等級,再根據傷殘鑑定報告確定賠償數額;賠償費用一般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住宿費、傷殘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如果有被撫養人,還要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傷殘等級不一樣,賠償總額差較大,根據你說的情況,小腿骨折應該在九級至十級。

如果你上有交強險,有責任限額,其中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用於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後續**費、整容費、營養費,超過1萬元就用機動第三者責任險來賠,如果沒有上就只能自己掏腰包;死亡傷殘費用賠償限額11萬元,用於賠償殘疾賠償金、輔助器具費、護理費、**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劉樹明律師答。

2樓:匿名使用者

達到退休年齡的沒有誤工費 定殘是有保險公司和受害則聯絡的 必須要保險公司認可或指定的定殘機構來定殘 傷殘賠償只要在你的交強險和三者險的承保範圍內的都是有保險公司支付

3樓:廣東萬格律師所

如果小腿脛腓骨骨折就十級

出了交通事故後 對方全責 重傷住院兩個月 小腿骨折 做了手術 一年以後還有手術 現在該如何索要賠

4樓:杭州律師鄭君

可以先主張前期費用,等**結束後去評殘,再協商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直接提起訴訟。

5樓:雙魚0陳琳

你這個有私了和走程式兩種。說起來就很長了。看你怎麼想了

6樓:木子壽水

拿著住院材料和當時的事故責任書尋找當事人。

你好!我這邊是幾天前發生的交通事故,明天對方要求說解決此事,我是受害方,責任規劃他是全責,我腿有擦

7樓:辛成律師

您的情況賠償專案如下:

(1)醫療費:按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交通事故中我負主責,對方次責,該按多少比例賠償?

我是車主對方駕駛電動三輪車交通事故中我負主要責任,對方肘關節處骨折做手術時安了顆螺絲釘,需要二次

8樓:江華鋒律師

一般由對方出,時候保險公司會承擔,如果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則構成10級傷殘;如進行了內鋼針固定,癒合後無功能障礙,則構成九級傷殘;如因鷹嘴骨折,導致肘關節功能障礙,嚴重者,可能達到7級左右的傷殘等級。一般類似的費用會承擔,具體看你買的保險的險種和賠付規則。

9樓:與各位同行

傷殘鑑定費用由受害人墊付,最終由責任人承擔。

具體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鑑定機構確定的。一般人說了沒用。

交通事故對方負主要責任,我老婆脛骨骨折,需要手術我們自己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損失在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全由對方交強險公司承擔,超出部分按責分擔。

在交通事故中,對方可能負全責,但是交通事故責任書還沒出來。對方要我墊付醫藥費,我需不需要墊付。白色

我們這 交通事故都是需要自己先墊付的,然後拿發票去保險公司報就ok了 我就是大傻蛋 如果不是你撞的他,他划過來撞的你,你不用對他負責,不用給他墊付醫藥費 為何交通事故責任書還沒出,交警卻讓我墊付所有醫藥費才能放車? 事故認定書一般會在事故發生後十日內作出 在事故認定書未做出之前提車,可以繳納一定數額...

交通事故對方負全責,交通事故中對方負全責該怎麼處理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

交通事故我負全責,現對方車輛定損後,保險公司也給我說了定損結

如果你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關於交警扣車 1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2004年5月1日施行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 鑑定外,不得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