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間是否又得延後,社保部門受理工傷認定後,要在60天內作出決定,超過時間是否有效

時間 2022-06-06 04:45:03

1樓:匿名使用者

1全部人社局於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與15日內作出決定。

工傷認定的材料有些需要原件,有些需要影印件,有些可以退回,有些不會退回,具體需要到部門**檢視,以淄博市為例,需要以下材料:

1、《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3、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有效的病歷材料;

4、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5、手術或燒傷工傷職工提交傷情穩定後受傷部位與面部同照五寸彩色**;

6、單位申報的提交《淄博市工傷職工**申請表》、《山東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書》各乙份;經過工傷**的,同時提交《淄博市工傷(職業病)**評定報告》乙份;

7、複查鑑定的,提交上一次鑑定結論原件和影印件。

8、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申報時《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經與影印件核實無誤後退回申報人,其餘申報材料不再退回申報人。申報人應留存原始材料。

2樓:地方上班呢

種情況應該 具體律諮詢貼吧問問看

社保部門受理工傷認定後,要在60天內作出決定,超過時間是否有效 5

3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60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具有法律效力。

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雖然法律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規定了時限,但只是對工作效率的要求,防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無故拖延辦理,損害勞動者、用人單位的合法權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未在法定時限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只是工作上的瑕疵,並不否定超過時限作出的認定決定的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決定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辦法》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樓:夜彪虎

超過60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勞動保險法規中有規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市人社局是在法定時效之內做出的決定。

時效中止了。就會重新機算時效。

員工發生工傷,在30日內還不能行動,請問要申請工傷認定延遲辦理需要哪些手續和準備哪些資料?

5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個人去申請工傷,那麼先去進行工傷登記,然後自登記之日起一年內都可以去申請工傷認定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申請工傷是在員工受工傷之日起三十日內。個人申請是一年之內

工傷認定後,要等多久才能去鑑定?鑑定後又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賠償款?

8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後,傷者在病情穩定或出院時存在傷殘、功能障礙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領取到鑑定結論書後,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方可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9樓:匿名使用者

傷勢穩定後就可以去申請做傷殘鑑定的啊。

如下:一、工傷認定以後,將醫療費用發票及**清單等資交社保,30天內審核撥付;二、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將申請資料交社保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三、勞動能力鑑定達到等級的,向社保申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審核撥付時間為30天內,如果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單位,在得到傷殘鑑定等級後就可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來自法律援助吧

工傷認定後做傷殘鑑定時間程式急求

灰太狼de傳說 上面的回答是錯誤的。上海陳律師 傷殘鑑定又名勞動能力鑑定,說俗點,越早鑑定對你越好。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後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有勞動者或者單位有一方要對工傷認定不服或者是宣告要去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的,你要再等60天。一般是工傷認定下來你直接去做傷殘鑑定,如果他們要行政複議,傷殘鑑定...

工傷認定時間已過1年,如讓單位賠償,則是按工傷標準賠償還是人身損害標準賠償

只能做傷殘鑑定按人身損害賠償了。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解釋為是一種程式性的規定,即當出現工傷事故時,受害職工應當先按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程式進行處理,按 工傷保險條例 無法獲得賠償時,才能按民事侵權進行處理。職工因工受傷,單位未參加工...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按工傷認定時間計算還是按傷殘鑑定(評殘)時

按支付幾個月的 是有固定的月數規定 與工傷認定和鑑定的時間無關 按照遭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