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問題,麻煩大家進來發表一下觀點。謝謝大家了

時間 2022-06-02 17:40:05

1樓:

1全部對你來說,基本沒好處,你沒有保障,打起官 司或出 事了,即使對企業有處罰,但個人被踢皮球時,還是蠻痛苦的。對企業,壞處很大。具體見勞動 合同法第十條和第81、82條: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 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匆匆晚風

簡單來說,勞動合同就是乙份契約,一方面制約企業,一方面制約員工。但大體說來,會對員工更加有利。只要你不做違反法律,影響企業發展的事,基本上公司都不能隨意開除你。

現在說下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

第一種,你和公司有口頭協議。這種情況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以視同勞動合同,但大部分時候都不算數。(錄音是有效的)

第二種,什麼都沒有的。這個就是沒有。

給你說下好處和壞處:

好處:如果現在手裡有工資憑條,或者能證明你在公司工作的證據(包括經你手的公司的材料,需要公章或者負責人的簽字);同時,你不想在這繼續工作了!ok,到仲裁部門去申請仲裁,你可以拿到兩倍工資。

壞處:因為沒有勞動合同,一旦出現工傷問題,企業可以不負責的!還有,它不用為你上保險(社保的費用還是蠻高的)。

3樓:律師

如果你能保留證明與公司成立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沒簽合同對你來說不會有壞處,相反對公司造成風險。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用工乙個月以上一年以內的,公司依法得支付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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