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問題!

時間 2023-07-07 03:01:17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分為報備和鑑定兩個部分,你要看公司網上給你報備了沒有,有些公司只到勞動局報備,沒有鑑證(鑑證就是蓋章),如果報備了,應該可以再拿蓋了報備章的花名冊去鑑證。如果是一起辦理的話,是先把網上報備的花名冊列印下來,到報備視窗報備,他會給你蓋報備章,你再拿過去鑑證處,鑑證處看到那個單,就會給你蓋鑑證章,應該挺容易的。

勞動合同問題!

2樓:李勇軍律師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作時間應當從實際入職時間開始計算。

公司應當在入職後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

公司2023年12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2023年1月才開始購買社保是不合法的。

公司應當按時發放工資。

因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足額發放工資、經濟補償金等。未及時購買社保,可以向向社保部門投訴。

3樓:網友

可以申請仲裁,主張拖欠6月份的工資,實際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是,還有幾個月沒有勞動合同,可以申請雙倍工資賠償,收集證據證明你從入職,期間沒有合同的勞動關係,社保應從入職開始繳納,所以你可以到社保行政部門投訴舉報要求補繳在職期間的社保。

4樓:帳號已登出

另外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後乙個月就可以自行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

勞動合同法問題,求助!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解除,這樣看證據。案例所說李某口頭提出離職,解除勞動合同。那麼現在有無證據能證明。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那麼仲裁不會認可。

乙個月期間,李某是否在a公司上班?如果是。為什麼不提出書面離職?如果不是,乙個月沒有上崗,也沒有訴求,企業可以認定為是曠工,但公司不作處理,依舊是a公司員工。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僱傭與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員,原單位可以追償。

勞動合同問題!

6樓:天津小律師

您好:首先和您說明,合同上有違約金是違法的,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培訓服務)和第二十三條(保密義務)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因此您只要拿著您籤的合同就是證據,可以證明該單位違法。

希望答案對您有幫助。

7樓:南京張磊律師

您好:該份協議是違法的,違約金條款是無效的,勞動合同法上明確規定違約金條款只適用於兩種情況:1、約定特種培訓的服務期,2、禁業限制,只有這兩種情況下才能適用違約金,所以如果合同期內要走就要扣5000違約金是無效的。

關於勞動合同方法的問題!

8樓:廣州小周律師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每個月的評分表上分數被打分數很低,你為何又簽字確認呢?這個問題對你很不利,你需要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問題是,現在試用期已過,用人單位不得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要求解除合同。現在你部門領導的要求實際上是變更勞動合同,這是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的,如果你不同意,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賠償。提起勞動仲裁請找當地律師協助處理。

補充回答:如果合同約定的崗位過於寬泛,那麼要看你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是多少,何種工資組成形式?即使調新崗位,也應當不低於合同約定工資,但如果新崗位確實工資較低,那麼只要不低於合同約定工資都是可以的。

你現在勞動合同簽了幾年?原在何崗位,調往哪個崗位?是否購買社保?

用人單位是否要跟你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這些問題都會影響你本案的處理方法,所以還是建議你帶上資料諮詢當地律師為妥,畢竟面談有時候能注意到案件細節。

9樓:天津小律師

您好:工資條上的所得未必是工資,包括各種加班費用或者福利等,即使上面沒有標出明細,公司如果這樣主張您也沒有辦法,所以建議您不要以這種理由提起仲裁。

不知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少?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所以您可以看看六個月的試用期是否已經超過期限,如果超過法定時間的話您可以以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為理由要求公司賠償。

至於您說的降職降薪問題,您可以根據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來主張這是對勞動合同進行的變更,如果您不同意則不能成立,但對方可能會主張是根據您使用其表現的調崗行為,所以成功率不大。

希望答案對您有幫助。

10樓:匿名使用者

去工商局。打**問問。

勞動合同的一些問題?求高手回答!

11樓:匿名使用者

總之你要知道乙個原則問題,就是勞動合同法是強制性的要求,它和合同法是不一樣的。合同法是約束雙方合約的履行,而合約的內容只要雙方同意並沒有欺詐、脅迫等違法手段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而《勞合法》不同的是這部法律保護的是勞動者,勞動者作為用工中的弱勢群體,往往不知道自己的權益。

所以《勞合法》使用了很多強制性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必須遵守。

那麼再來看看你和單位的合同,如果單位的合同內容與《勞合法》衝突,侵害了勞動者的權益,那麼條文無效。就是說你擔心的第五條內容,違反了勞合法關於勞動者辭職的規定,條款無效。這是用人單位自己編寫的,沒有法律效力。

不過你也不要因為用人單位的合同內容違法而放棄工作,可以裝自己不懂。等你要辭職的時候,如果單位有違法情況,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當然如果你放棄自己的權益自認倒霉,那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你因為合同規定違法而不工作,你又會失去乙個工作的機會。

12樓:網友

每天工作一般不能超過八小時,一周不能超過四十小時。對於加班,應支付加班費。

請教幾個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13樓:網友

下面我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你的問逐一進行。

1.《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所以你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必須同意,這對你有利。

2.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若單位解雇你的話,至於單位是否要對你進行賠償或支付經濟補償金要看是因為什麼原因而解雇你的。如果是由於你的過錯而解雇則單位無義務賠償你,其餘原因多需要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

3.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若你自己想離開單位,你只需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就可以,也不需向單位任何賠償給單位,當然你也不能要求單位向你賠償。

4.假如你與單位繼續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年你還想再現在的單位幹,則你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不能拒絕。

5.因單位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的賠償標準是這樣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當然對你更為有利。

不知我這樣的你是否滿意?

上海 王坤汗 律師。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您好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 只有在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如對公司有異議,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最好是提前乙個月通知申請辭職哦朋友,排除勞動者合法權益和與勞動合同法相牴觸的的條款等同無效!因為您說你們公司效益差,有個問題問問您,單位有沒有...

急勞動合同問題求教,急!急!勞動合同變更問題

首先,私企和國企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如果你父親的工資不超過你所在城市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可以拿到2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高於,就只能12個月。你父親沒有到退休年齡吧 60歲 我相信那個死人老闆也沒給你父親買社保。所以養老就無從說起了。現在仲裁不用收費,你...

勞動合同問題

你可以到肇慶高要市人事局職員管理科 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2209780去申請仲裁。投訴完全有用。或者打肇慶市的118114查詢勞動監察大隊的投訴 直接去投訴。但是,你要把你想投訴的內容和要求什麼想好。只要你堅持自己的投訴,死追相關部門不放,會有作為的。有什麼問題可以及時發過來討論。去勞動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