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間非故意生產出不合格的產品責任該誰負責

時間 2022-04-15 11:25:07

1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勞動局高他吧.解決不了就到法院去,真是的.

詳細的步驟以及如何應付的方法我發訊息給你了.給分吧.

2樓:深圳劉勇

1、單位負責任。

2、勞動者按規章制度受經濟處分,且,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的20%,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不知道你是**的,再找找你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發頒的其它規定。

3、辭職和賠償沒有關係,提前30天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和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怎麼規定的。再不行就起訴他,你只需要負小部分責任,廠子負主責。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慣例應該是警告性的罰款,但不應該由你進行不良產品的100%賠償,如果是特別重大責任(一般是指造成生產裝置類的損壞)要求賠償,每月的賠償不的超過你工資的20%,具體幾個月我記不的了。 哥們重點不是你生產技術有限與否,而是你是否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如果你是違規操作造成的,你應該負責,如果是違規 我認為責任應該在質量檢測部門或著管理者那裡。我給你找下資料看看,如果有我會給你補充下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還有個案例

5樓:北京張志紅律師

勞動者非故意的行為並且重要原因之一是裝置落後,故勞動者不應當承擔責任,

如果單位剋扣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們有沒有在合同中有相關規定,如果有就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如果沒有的話就沒什麼事情的,這是正常情況下(你現在辭職屬於非正常情況下)

要離開了,盡量和氣點,只要不是太過分就大度點!

7樓:慕雲明

不能肯定的說由你負責,你是有理由的。這批產品的質量與這生產裝置的條件有多大關係?這是關鍵!

8樓:賴床二人組

先是廠家負責,如果是因為員工的過失則可以向員工進行一定追償。

9樓:革闊

誰指導的誰負責,你只是按指導做事,不該你負,如果是裝置落後那也是廠的責任啊,他現在主要是看你要走了,想在你的錢上打主意,要不就是要想這樣的方法留你,看他扣的過不過分咯,你覺得過分的話,上勞動局告他去

10樓:來自退思園步履矯健的月亮

應該是你負責,上級違規命令,但你知道會不合格,你還接著幹,這種情況對你很不利的,反正在我們廠這種情況是由本人負責,不過我很同情你,你不做照樣會丟掉工作的,一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有廠方負責 如果是你技術或其他原因可以扣你的工資但不至於承擔賠償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1、「請問下按照法律,該責任由誰承擔? 」:如果廠方能證明你對這些不合格產品有故意、或是重大過失的,你京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是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你負賠償責任的前提條件是:

(1)勞動合同或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有約定或是規定、且這些約定或是規定你已經知曉。

(2)廠方證明你有故意、或是重大過失。(不只是故意,重大過失也應賠償)

(3)是否重大過失:要看產生次品,到底是因為你的技術原因佔比例大、還是因為裝置落後的原因大:如果是在用相同的裝置情況下其他人沒有或是很少出現次品的,就只能認定是你的技術原因、而不能說是裝置原因了,也就是說:

你有重大過失了。

2、「假如是由勞動承擔的話,要賠償的產品**的多少?」:

(1)應賠償的是產品的成本價加工時費,擔不能按市場價計算。

(2)職工應賠償產品損失的全部還是部分、賠償多少:要根據職工過失的比例來確定。

(3)賠償金的支付;可以由職工一次性給、也可以從職工在事故後的工資中扣,但每月所扣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也就是說,扣工資時必須超級大國給職工留下必須的生活費用。

(4)因為你是在離職時賠償,不涉及可以扣月工資的百分之幾的問題了。

3、「因為我辭職了,他才要我賠的,我不辭職就不用賠了.....他用這個來威脅我,來扣我的工資」:我覺得這也是合理的,如果你還在廠裡工作,廠裡可以不追究你的責任;但如果你走了,廠方追究你的責任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法的,關鍵是看你是否有重大過失、應賠償的比例、按什麼**賠償、所扣你的工資與應賠償的數額是否相符。

4、如果你對賠償、扣工資與廠方協商不成,可以仲裁或時起訴。

13樓:出去咯

沒什麼啊``我們廠經常出問題 也沒聽說罰誰款那!頂多把產線的領班訓一下話 下次注意點! 主要是提公升自己的生產技能!

生產不合格產品 該不該扣壓工資來賠償

14樓:

幾乎都是違法的。根據六西格瑪質量理論,不合格產品的產生70%屬於設計問題,15%屬於工藝問題,15%屬於作業員問題。在15%的作業員問題中還有看單位是否對作業員進行了必要的、有效的培訓,是否經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如果不是那是單位的管理問題)。

真正屬於作業員本身的問題是很少的。

產品質量如何定義?誰應該對產品質量負責?

15樓:布拉格的往事

產品質量(quality)指的是在商品經濟範疇,企業依據特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規劃、設計、製造、檢測、計量、運輸、儲存、銷售、售後服務、生態**等全程的必要的資訊披露。

質量概念可以分為3種:1.符合性質量概念:

以「符合」現行標準的程度作為衡量依據。2.適用性的質量概念:

以適合顧客需要的程度作為衡量依據。3.廣義質量概念:

質量是一組固有特性滿足要求的程度。狹義產品質量概念指:有形製成品(如筆、水杯等)。

廣義產品質量概念指:硬體、服務(如快遞、旅遊活動等)、軟體(如電子遊戲、字典等)、流程性材料(如食用油、煤炭等)。

企業責任

第八條 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準以及合同規定的要求。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嚴密、協調、有效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明確規定產品的質量責任。企業必須保證質量檢驗機構能獨立行使監督、檢驗的職權;嚴禁對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產品質量責任是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對產品質量負有直接責任的人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後果。生產者、銷售者違反產品質量義務的行為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法律、法規對產品質量所作的強制性要求;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就產品質量向消費者所作的說明或者陳述;產品存在缺陷。

侵權產品質量責任,是指產品製造者和銷售者由於生產和銷售質量不合格的產品,致使他人的人身遭受傷害或財產受到損失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這是一種特殊的侵權行為民事責任。侵權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與一般侵權責任有著重要的區別,主要表現為侵權人主觀方面要件的不同。

侵權產品責任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而一般侵權責任則採取過錯責任原則。同時,侵權產品責任與前面所講的合同產品責任也不同:①責任的性質不同。

侵權產品責任是因侵權損害的發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它所侵犯的是財產權、人身權等絕對權利;而合同產品責任是以合同關係為前提的,違約人是因違反合同而承擔責任,債權債務關係設立在前,違約行為發生在後,所侵犯的是合同雙方的相對權利。②責任的根據不同。侵權產品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中的侵權行為條款來處理;而合同產品責任是依照合同雙方依法訂立的合同條款及合同法的規定來調整。

③責任的後果和承擔方式也不盡相同。侵權產品責任的後果有財產內容與非財產內容二種。只有在侵權行為確實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行為人才負財產內容的民事責任。

侵權責任除可採取賠償損失等財產性的承擔責任方式外,還可以採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非財產性的承擔責任方式。而合同產品責任則只要有一方違約,不論是否已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民事責任。承擔的方式如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等都具有財產內容。

16樓:ice繁華

【解答】睿泰高階諮詢師杜春暉質量定義,尤其是軟體質量的定義,一直是軟體質量的乙個較大的難題。當前很多it產品質量定義都是圍繞著軟體的需求、產品指標、缺陷要求等的,並沒有從it產品的客戶、市場的角度來考慮,我在此提出乙個新穎的產品質量定義思路,希望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產品質量。1.

首先清晰定義it產品的核心目的,即此款產品本身的核心價值何在。統計來看it產品基本上都是圍繞幾類價值:a) 資料儲存;b) 複雜資料計算和處理;c) 資訊合理呈現;我們完全可以在以上3點基礎上進行分析,得出當前產品的it核心目的。

例:銀行it軟體的核心價值分析思路銀行沒有軟體的時候,主要是通過記賬的方式完成資訊的儲存和查詢,那麼其實可以看出對於銀行來說:首要的是資訊的儲存和查詢。

而銀行最核心的資訊就是:錢。而涉及到錢,一定是不可以出現錯誤的。

因此銀行it軟體的首要核心目的就是:保證在任何情況下的錢的數字不出現偏差錯誤。(如:

匯率兌換時,出現的計算偏差處理)其次由於銀行是處理社會流通中用來進行價值衡量的工具—錢,因此其重要程度無疑是很高的(當前軟體重要程度最高的是和生命掛鉤的,比如:飛行控制軟體;其次就是和錢相關聯)。在如此重要的情況下,那麼其軟體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將會是除數字偏差之外,第二位重要的。

2. 其次,當明白了軟體的核心目的之後,就必須看軟體為了滿足核心目的,所必須有的功能要求。而這些往往也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看:a) 資訊錄入和呈現的便捷及合理性; b) 滿足it軟體內部處理的關鍵支撐部分;c) 用來烘托及提公升產品層次的其他相關部分; 例:

銀行it軟體的功能需求要點(只做部分分析作為參考思路):銀行軟體的資訊錄入,為了保證準確性,我們錄入時的資訊分類必須清晰,無歧義,保證每個錄入功能項的含義盡可能的唯一性。同時為了保證錄入的準確性,不同的資訊之間,必須有明確的資訊邊界加以區分;銀行軟體在進行資訊處理時,可能存在不同業務都是相同客戶的情況,此時為了保證資訊查詢的準確性和效率,我們在內部處理時,合理設計表的資料關聯,並在程式處理時保證程式模組的通用化,保證控制相同業務邏輯只有一段**,避免相同的業務程式內部處理時,出現不一致性的偏差;對於it銀行來說,穩定性和安全性非常重要。

僅次於此就是效率,因為在大資料量處理時,資料查詢效率將直接影響客戶的心理狀況,而客戶焦急乃至催促的表現將又會直接影響軟體操作人員(即銀行工作人員)的心理狀態,增加出錯的概率。因此軟體的查詢效率必須有明確的最大時間值。我們可以根據以上的思路,來從客戶及市場的角度定義產品質量的主要標準,然後進一步根據這些主要標準細化出產品的詳細質量規格,這將在以後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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