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拖欠員工工資應該怎麼處理,公司拖欠惡意扣除員工工資該如何處理

時間 2022-01-04 09:00:14

1樓:打下大蝦的大俠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提供服務後,用人單位有義務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一般是以工資的形式支付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要足額支付,不得無故拖欠或者剋扣勞動報酬,那麼公司故意拖欠工資怎麼處理?下面由華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一、公司故意拖欠工資怎麼處理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7條第1款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2款和調解仲裁法第16條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7章督促程式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如果公司拖欠你們員工的工資情況屬實,你們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你們提供的事實、證據,認定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公司發出支付令。公司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公司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94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7條第2款規定: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2款規定申請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式後,勞動者就勞動爭議事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先向勞動人事爭議。因此,如果支付令失效,你們又沒有公司出具的欠條的,按規定只能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

企業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嗎?答案是肯定的。公司拖欠工資員工怎麼追討?

對於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對於勞動者來說,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資的行為,短期的拖欠行為可以理解,但是如果長期的拖欠或者是經常性的拖欠工資則會影響到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事實上,企業拖欠員工工資的行為也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處罰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監察部門有權責令拖欠工資的企業支付職工工資,處以拒不整改企業支付職工應發工資額50—100%的賠償金,處以屢教不改企業2000元至20000元罰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情形包括以下四種:

(一)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月的2日支付勞動者上個月的工資報酬,但用人單位沒有履行這一約定,拖延不予支付的,則屬於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對於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形式,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這一規定,超過十五日給勞動者結算工資報酬,則也屬於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二)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為每月1000元,但用人單位卻只支付給勞動者950元,則屬於未足額發放工資,是違法的。

(三)用人單位支付在試用期間的勞動者工資低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違反這一規定支付工資的,也屬於本條規定的違法行為。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2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這倆字,不能說是就是,得有證據,本月工資到次月底才發,那也不能叫拖欠,過了次月才叫拖欠,經營不善,沒有現錢不能按時發工資,那也不能叫故意拖欠,你屬於什麼情況?

3樓:書生之見是我

你們應該一起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去的時候帶好自己的身份證

4樓:代老師**解答

回答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公司拖欠工資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麼?一、在有書面欠條且不涉及其他爭議的情況下,員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明確規定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注意:除追索有書面欠條的工資外,如果員工與公司之間還有其他爭議,如追索一次性經濟補償金、**賠償金、要求解除或恢復勞動關係等,則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

二、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且未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問這個我知道,我需要解決的辦法

回答可以勞動仲裁

如果不是惡意的也要維護自己的權利

親親提問

那不會強制執行吧

回答這是您的權利

如果您急需這筆錢可以強制執行

提問強制執行名下沒有什麼東西

回答解決問題辦法就是勞動仲裁

親親需要維護自己的權益

更多15條

5樓:法律快車

《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公司拖欠工資能獲得賠償金嗎

1、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3、《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二》第三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法律糾紛能否直接通過法院解決的前提在於勞動者是否有用人單位出具的工資欠條為證據,且訴訟請求不涉及其他勞動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如有欠條可以申請支付令。但一旦債務人提出異議,在法院就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因此想通過簡單的支付令就能解決債務拖欠問題很難實現。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所拖欠工資25%的賠償金。具體依據是《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三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公司拖欠惡意扣除員工工資該如何處理

6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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