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糾紛,有沒有勞動合同糾紛案例?

時間 2022-01-04 09:05:04

1樓:華律網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

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2樓:古典爵士

首先這個問題的要害在於你拿畢業證的時間,按照你的說法你是6月拿的畢業證,7月進的公司,那麼就根本不存在實習期這一說法,取得學歷證書的勞動人員是沒有實習期的。此外,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試用期的長短是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來決定的,即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你們公司的這種做法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例,至於降薪、不買社保更是屬於違法的騷操作,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對你們公司提起仲裁。

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不用離職,安心工作。

3樓:滄桑的鷹

你現在有多種形式可以告公司,千萬別辭職。

一、以未簽訂勞動合同和示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為由告公司,二、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告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三、公司非法使用試用期。

根據你的情況,你首先用郵政快遞的形式給公司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該通知書一式兩,自己留存乙份),然後直接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要求:一、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023年8月至2023年6月,注意你沒有寫具體的時間,按照你自己入職的時間來寫和計算),二、支付未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023年7月至解除勞動關係時止),三、支付非法使用試用期的工資差額及25%的賠償金。四、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應當是乙個半月本人工資),五、初級2023年7月至解除勞動關係時。

可能很多的地方仲裁不裁決社保,如果是這樣,你直接去監察投訴。

以上行為作出之前,你一定要收集好證據,能證明你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4樓:法帝

1、關於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十九條,合同期限一年下,不超過乙個月;一年以上,不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最長不超過三個月。所以,你的合同期限應當是三年以上。

否則,公司違法。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關於你的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及八十二條單位應支付你雙倍工資。

3、關於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以及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也就是說,你的工資,應當和你們單位跟你做同樣工作的人的工資相同。

4、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

八、四十六條,未交保險、為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導致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如果你要辭職的話,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

當然,非萬不得已,不要走這步,現在乙份工作確實不好找。能通過律師、勞動局調解解決最好。

希望能幫到你,祝你好運啦!

5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而且,你還可以向公司要求經濟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勞動仲裁!

有沒有勞動合同糾紛案例?

7樓:武珈藍許

1、首先,你需要證明你的勞動關係存在及其期限;

2、在證明第一項內容後,企業不能僅以其與其他員工簽訂的3年期6個月試用期的合同來證明你也是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的合同。單位必須提供與你簽訂的合同,證明他簽署了合同並且期限是3年,且6個月試用期。

3、單位在證明了與你簽訂了合同,期限3年,使用6個月的情況,還應當舉證證明你不合格。

4、社保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交納,不區分試用期或者非試用期;

5、雙倍工資是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1個月期滿之次日起計算雙倍工資。

8樓:ycl於春林

你好:給你提供了乙個關於」勞動合同期滿未辦理終止手續應視為續訂合同「的案例。

[案情簡介]

孫某,某聯合企業****(中外合作企業)職工。2023年12月孫某與該公司簽訂了兩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後,在合同內容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發**,由孫某提出申請,公司批准,雙方每兩年續簽一次合同。

2023年6月,孫某因勞動強度過大遞交了辭職申請,但公司未予批准,並極力挽留。為此,孫某又收回了辭職申請。2023年12月,又到了續簽勞動合同的時間,但公司並未提出終止或續簽合同的要求,孫某也未再過問。

2023年3月,公司因孫某曾提出辭職為由終止了孫某的勞動合同。並從4月份起,公司停發了孫某的工資。孫某力爭無果,遂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與該公司補簽勞動合同,由公司補發其被停止工作期間的全部工資。

[處理結果]

1、公司應自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與孫某續訂勞動合同。

2、公司補發孫某2023年4、5、6三個月基本工資,共計1380元整。

[案例評析]

本案是一起因終止勞動合同引發的勞動爭議,爭議的焦點是企業終止孫某的勞動合同是否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7條的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可見,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應當由雙方平等協商。本案中,公司在雙方合同期滿時並未與孫某辦理終止勞動手續,而是在雙方事實勞動關係存續一段時間後,才提出終止以前的勞動合同,這種作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也缺乏平等協商的程式。按照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4條規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公司與孫某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期間終止其勞動合同的做法不當,停發孫某的工資也是錯誤的。

此外,公司以發**的形式,要求孫某申請後由公司批准,這種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也是不規範的,違反了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希望滿意並採納。

勞動合同糾紛該找誰

9樓:華律網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

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10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協商不成 到當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投訴 主張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這個情況比較特殊,如果是在校學習期間工作不適應於勞動合同,也不能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辦法是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讓學校出面調解,如果學校不參與調解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16081140

勞動合同糾紛應該怎麼處理,遇到勞動合同糾紛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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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 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 仲裁機構 法庭等進行調解。...

勞動合同糾紛

你的工作調動是公司行為,在你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原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也就是說新公司應當承繼你在原公司的原有待遇。在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你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就應當按照新的勞動合同約定辦理。涉及到你說的這個問題,既然合同中已經約定了你的工資不低於上一年的工資標準,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至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