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律諮詢,勞動合同法律諮詢

時間 2021-10-14 20:05:20

1樓:耿瑤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分以下三種情況,可以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2樓:在幕阜山捕魚的垂絲海棠

違約金一般只在兩種情況下簽。你們是專項培訓有服務期嗎?

勞動合同相關法律諮詢!

3樓:同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單位,就有權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得阻撓(依法約定培訓服務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依法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你的公司不給予你應有的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ps:合同裡面規定的內容不合法,所以你再簽合同的時候應該認真去讀讀其中的條款。

換一種情況,如果人家合同裡面寫了對你很不利但又合法的內容呢?

你還能指望法律幫你彌補你自己的錯誤嗎?

4樓:王元頁

單位沒有專項培訓並且約定服務期的,試用期提前三天,勞動合同期間提前三十天辭職就可以。勞動合同必須工作滿三個月屬於違法的,條款無效

單位如果有拖欠工資、不交社保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以隨時辭職,不受時間限制。並且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要求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不按實際工作日結算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相關法律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第37.38.47條

法律諮詢(勞動合同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索要自己拖欠的工資。仲裁部門不收任何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能。同時還能要求單位繳納兩個月的住房公積金和社保。

1、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3,企業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監察部門應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予以處理。

7樓:秋風解我衣

能,先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他們會告訴你怎麼做,提交什麼。

8樓:永不暗淡的光

可以要回來,不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關於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諮詢!

9樓:趙耀榮律師

你好,法律上可以主張經濟補償。但實際上,經濟補償以離職為前提,考慮到你工作的關係,如果你要求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是否還會繼續聘用你,請斟酌。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第44條第2款「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的規定,用人單位分立或合併後,分立或合併後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其實際情況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者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在此種情況下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視為原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律諮詢,勞動合同法律諮詢 10

1 簽訂勞動合同是雙方自願的,他們叫你當場簽訂但並沒有限定時間啊,你可以詳細閱讀內容再簽訂的!2 工資 的確定是按照勞動合同裡面約定的數額發的,假如用人單位未經你同意修改則是違反合同的,先跟單位協商,不行的話這時你可以到工會去討說法,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

勞動合同法律諮詢我籤的勞動合同是超市員工調去做導購不想做導購工資少,怎樣處理

對於公司的調崗問題,如果你不願意去的話,那你只能選擇辭職,你們公司會對你進行一定的補償,補償的金額是每工作一年給你補償乙個月的工資,工作不滿6個月就按半個月的工資算,工資6個月以上就按乙個月的工資算。做導購也是超市員工,因此超市沒有違反勞動合同。如果你不願做導購,工資少。可與超市協商,調到別的崗位。...

買賣合同法律諮詢,買賣合同法律諮詢 20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買賣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包括合同一般條款 一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 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方式。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