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勞動合同法還有用嗎?勞動合同法又改過沒有?失業金城鎮戶口一年有多少?最久能拿幾個月?誰

時間 2022-02-22 01:35:13

1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的《勞動合同法》已經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決定》修正,自今年7月1日起執行的是修正後的《勞動合同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按不低於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加上各個地方的一些附加費,同省市城市都可能有所區別,你所在城市的失業救濟金每月多少建議諮詢當地就業局。

2樓:西湖本地通

領取標準: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核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後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可視作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與2023年10月1日之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但是,如果失

業人員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曾經失業,在核定失業保險金期限時,要扣除失業人員最後一次失業之前的工齡或工作年限。

滬勞保就發(1999)17號

領取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2、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係或者工作關係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並有求職要求。

滬府發(1999)7號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五十七條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二、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三、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四、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決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決定公布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於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規定的,應當依照本決定進行調整;本決定施行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在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並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具體辦法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3樓:風中小白雲

現在已經成為是2023年7月出台了新的《勞動法》,以2023年的為準.

《勞動合同法》不清楚.

失業金乙個月有多少,這個無法回答你,不同城市,消費水平不一樣,無法回覆.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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