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是不是不允許企業領導以違紀為藉口隨意扣工人工資

時間 2021-09-16 06:01:03

1樓:李建成律師

協商不成,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帝國づ月長石

隨地吐痰,衣釦不整齊,吸菸

這些條款不屬於霸王條款。因為企業生產需要一定紀律,這些內部規定不違反法律是可以的(通俗點說,上班吸菸聊天,還怎麼工作?)

但是,如什麼指定路線等,這些就有點問題了

另外,關於你的行為

首先,你有錯,這個是肯定的

但是,企業的處罰明顯過重

這種事可以通過投訴到勞動監察部門或者勞動仲裁解決。

另外,企業扣工資,必須要有合法的手續,如果內部規定和法律衝突的,可以通過仲裁或起訴,撤銷企業決定

3樓:制己制理

一般來說是不合法的,但這屬於企業內部紀律,如果不服可以要求勞動監察部門處理。

勞動法有沒有明確規定任何公司不能隨意押扣員工工資?

4樓:沭陽單繼亭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5樓:正氣長春

工資,是你的合法收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扣押。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據此,法律也是支援勞動者正當權益的。

6樓:

有的,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賠償。《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7樓:會飛得熊孩子

應該是在不違法勞動法得前提和公司的制度下不得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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