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上班 工資條 勞動合同 考勤卡 工作服什麼的都沒有,怎麼證明我在這家公司上班

時間 2021-05-03 22:15:40

1樓:微風

勞動者在一家公司上班,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條、勞動合同、考勤卡、工作服什麼的都沒有,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舉證證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者可以按照上述內容盡可能多的收集相關證據,證據越多,其勝述的機會就更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樓:韓飛律師

其他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3樓:霸氣航行天下

工作記錄,同事證明都可以。

可以讓公司補償並補繳社保。

在一家公司工作,挺開心的,現有另一家公司,工資比這邊高,有點不知取捨。希望友愛的大家給俺出個主意

孩子氣小女人 很難取捨的話就想想自己的興趣和愛好吧,其實目前的工作應該也不錯,如果工資不是和新公司差的很遠的話,那繼續留著也很好,人際關係確實是一件很難的事,難得你在現在的公司能很好!如果新公司是自己的專業興趣所在,而且自己真的想從事那方面的工作,那不妨去試試,如果錄取的話再考慮辭職! 面試和年會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2年多,現被公司解雇(沒簽勞動合同)請問我應該得到怎樣的賠償

1 勞動合同法 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超過1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的,1年以內應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超過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 如果單位以所說的藉口辭退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具體的金額為 在本單位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沒簽勞動合同,不做多月,壓著工資不給,勞動仲裁有用嗎

你好,你這邊是做了多久了?根據 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個人覺得可以先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走勞動仲裁的 沒簽勞動合同沒事,工資都是按月結的,你可以去勞動仲裁,也可以去法院起訴。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