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勝客兼職不讓辭職怎麼辦,關於必勝客兼職離職問題

時間 2021-10-26 06:31:56

1樓:丨澤

通俗點來說就是:扯jb蛋!他也有資格拉黑,畢不了業什麼的?

什麼時候企業能量那麼大了?咱zf部門也沒敢說這句,你告訴他,真的要拉黑是嘛?那我請**好了,還有工傷這事一塊算,事先查好****,要打的時候準嚇得他飆尿!

最後告訴你一下,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公司方即可辭職,勞動者有權就所付出的勞動獲得報酬。不然告他,別怕把事情鬧大了,就是得把他鬧大,我是剛出來一年多的人,看到這種欺負新人的就生氣,別怕他,最後一次去他門面,遞交書面辭職書,最好整張拍照,問起來你在幹嘛,你就說你不是要拉黑名單嗎?我等會打算去勞動局投訴,並且把這張**和之前你說過的話轉告記者就行了,不必跟他廢話

2樓:法老住持

偶爾看到你的問題,真的讓我很生必勝客的氣。本來不想回答的,忍不住說兩句吧。

必勝客也是世界知名品牌,在中國市場對員工如此不講人性,有違其品牌文化。

1、你的腳如果真是在工作時受了傷,那就是工傷性質,可要求店長進行工傷認定(如果他拒絕,你可以到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從而獲得工傷待遇;

2、如果你與必勝客的事實勞動關係超過1個月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要求支付你雙倍工資;

3、對於經理「拉黑」的威脅,你告訴他,很樂意被他拉黑,最終被黑的是必勝客自己。至於什麼五百強和百盛,他乙個區區經理是在吹大牛了。不能畢業更是無稽之談。

3樓:水6元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你自己不是在試用期,則你應該依法拖欠3天辭職就行。你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辭職報告』〔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籤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必勝客兼職離職問題

4樓:灰狼愛喜羊

以前也在必勝客幹的。你的情況其實很簡單。

你是學生身份,簽訂的是勞務協議,。其實你和必勝客之間只是你在那提供勞務,他支付你報酬,你們之間沒有人事上的關係,你的所有人事關係都在學校。下面回答具體問題:

1、學生身份離職不需要什麼手續,你寫乙份書面的離職材料就好了,至於經理批與不批都無所謂。

2、經理不同意你也可以離職,因為你與企業籤的勞務協議不涉及人事上的事情,比如社保、檔案。你隨時有權利不提供勞務,企業也隨時有權利不用你。

3、看完前面的解釋估計你也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了。由於你們簽訂的是勞務協議,所以你強行不幹了沒什麼影響。其實相對應的,必勝客沒有任何理由不用你了,他們也不用負什麼責任。

最後再說經理不讓你走的原因,必勝客對員工的離職率是有考核的,你才幹半年不幹了經理的招募是失敗的,所以經理會用各種辦法留你。

還有就是如果鬧的不歡而散,你的餐廳經理會在給你做離職的時候加個用不錄用名單,這個是在百勝所有餐廳資料庫裡的,以後再去必勝客肯德基打工會比較困難了。

5樓:公識在波光

你可以提前乙個月辭職,不要辭職報告,寫辭職信最好..還有,如果勞動合同說的是為其一年的話,那你就可能面對賠償了..自己掂量吧

6樓:說康衷曼吟

你的直接上級是哪位?問問他什麼流程,走完流程就行。至於黑名單,我認為啥事都沒有,乙個必勝客,能把你怎地?!

請問一下,我是必勝客兼職工,他們下讓辭職,我直接走可以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怎麼籤的?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或37條協商一致或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到期自動生效就可以去辦理離職。

8樓:匿名使用者

五一快到了,他們可能人手不夠,如果你不聲不吭的離去,可能會扣押你的工資。都是打工的,你應該體驗一下,如果自己確實有時間,你就不應該離去。如果自己確實沒時間,那你就應該說明情況。

9樓:涙的印記星

你這樣會拿不到工資的,要先打辭職報告,如果你不是正式員工,可以3天後自動離職

10樓:qwe偏偏愛上你

我個人認為你只要是合法的,當然是可以走的,知道嗎,他們沒有權利控制你,知道嗎

11樓:某廠員工

還是不要直接走,不然錢可能要不回來,如果錢已經全部結清,可以直接走,耶穌也留不住

12樓:以只蟲

這個需要協商的,需要提辭職申請的,畢竟你直接不來了後續的工作企業需要安排人去接受,否則他有理由扣你工資

13樓:像魚

你直接走那你的兼職工資他們會給你結嗎?當時做兼職有沒有簽合同之類的,如果你是日結工資的話那倒沒什麼很大問題,反正工資都結了,如果實在不想做還是要提前給他們打招呼,這樣他們也有時間來招其他的人,提前半個月或者乙個月跟他們講,如果他們還是不讓走,你也可以走的,勞動法是允許的,提前乙個月講他們不結工資就可以起訴他們,但必勝客這麼大的公司應該不至於的,可能是他們沒招到人吧哈哈

14樓:梔子花開

你是兼職,是可以走,但是建議還是協商比較好,畢竟這個是做人,給別人一點選擇,也給自己一條路。

15樓:

不管什麼是全職還是兼職都是可以離職的,一般按照勞動合同的要求,提前申請離職,公司不能強留的。

16樓:靜謐的流浪

可以的,注意吧錢都要回來

17樓:碧**蘭

這樣直接走,最吃虧的就是你,基本上老闆都不會給工資,還是說一下,畢竟是兼職不是正式工

1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走就是了,如果工資沒結算,需要向勞動能力監察大隊投訴處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因為你直接走他們向你辭職。

20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要辦理完手續再走,請公司開具一些你在這裡打工,以及取得業績的證明,以後方便找其他的活計幹。

21樓:阿虎

如果進去的時候沒有簽訂合同且不考慮損失的話,可以直接走。

如果簽訂合同的,就以合同規定走流程。

但是不管怎樣,肯定是可以離職的。

22樓:新州

把你所獲得的勞動報酬結了再走啊,還有個是要問為什麼要讓你辭職啊,要弄清楚原因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吧!我覺得可以。

24樓:1淡顏

還是可以跟負責人說一下的,如果不讓走還是建議說明一下情況哦

25樓:時光倒流少年時

當然可以,當作自動辭職!

26樓:千魂殺

跟你老大說清楚,不然算自離可能會沒有工資

2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你想走就走

在必勝客做兼職,簽了合同,不滿一年能辭職嗎?

28樓:矽谷創業快訊

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9樓:陽嘻嘻

我和你情況一樣的…籤就行…要離開提前乙個月寫個申請就可以啦

3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辭職,但需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

31樓:b就是就是

不要去必勝客,太累了

必勝客學生兼職離職問題,關於必勝客兼職離職問題

我以前也在必勝客幹的。你的情況其實很簡單。你是學生身份,簽訂的是勞務協議,樓上二位所說的有關於勞動合同的章程在這都不適用。其實你和必勝客之間只是你在那提供勞務,他支付你報酬,你們之間沒有人事上的關係,你的所有人事關係都在學校。下面回答具體問題 1 學生身份離職不需要什麼手續,你寫乙份書面的離職材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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