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讓我辭職我該怎麼辦?我簽了3年合同,已經做了2年了,現

時間 2021-10-22 22:28:29

1樓:匿名使用者

在下列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1由勞動者提出動議,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 由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這些違法行為包括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簡單一句話,單位是沒有權利扣除你已經產生的勞動工資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因為你合同是三年,要麼你就忍著做滿三年,要麼給你出個損招,就是在領導面前鬧,儘量讓領導覺得你煩。或者曠工,讓他自動開除你。這樣就能拿到那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了。

頂多再扣你曠工那天的日工資?

3樓:手機使用者

做好每次和他們通話的錄音,書面辭職給他們,一個月後向他們要,如果不同意就讓他們寫上“不同意”加他們的簽名,還有你在公司上班的證據,找勞動局,證據越多越好

4樓:**志在必得

要有五六個人連名去勞動局、找勞動局攪點

5樓:

1、道理全在你這邊,不用擔心,按照勞動法,員工提出離職,一個月後,不**司是否願意,工作是否交接,從勞動法上來說,公司必須給予辦理離職,並結算相應勞動報酬。

2、提出出面申請後,請保留你提出申請的證據,證據內容包括:你提出申請的內容和公司得到你的申請的起始時間,即你的辭職報告,和你的主管看到你的辭職報告的時間證據。你可以留下你寫給他的郵件,或者又他批覆的檔案。

3、不論員工是否自離,哪怕你沒有幹夠一個月,公司也應當將你應得的薪酬支付給你,只能扣除你在自離時造成的曠工罰款。

4、離職當天,公司應當馬上結算,離職和發工資的性質不一樣,工資可以推後,在一個月以內的約定期來發,但是,離職不可以後再結算,當天離職當天結算。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啊,我也是茶陵人,界首人,像你這種情況,你要看你做的這份工作有沒有發展前途,和在這個公司做有沒有發展前途,如果這個公司還有你你發展的空間和更好的學習機會,你就得考慮還是否繼續留在該公司工作,還有一種是你實在不想留在這個公司工作,你就依照公司的員工辭職流程去辭職,如果還是不批,你就去勞動局投訴,你不要怕他們,現在社會是**律的。

我跟公司簽了3年合同,現在做了1年半就想辭職了,這樣可以的嗎?

7樓:紫姍林家

你辭職與合同簽了三年沒什麼關係,只要你提前30天通知公司,你要辭職就行了,公司無權要求你繼續履行合同;就像很多人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難道就只能服務一輩子呀,那不成了賣身契了。

8樓:玉杵搗藥

可以。屬於樓主的工資也能“拿”走。

樓主最好依法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因樓主違約,用人單位可以據此要求樓主作出補償。

9樓:太陽升起來

既使簽訂了三年合同,你只要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前一個月寫書面辭職,你押的工資什麼的是可以拿的,如果你是立馬走人那就難了,但可以去商量一下能拿到多少!

10樓:手機使用者

你要賠償公司一部分money 工資應該不能....

我辭職月了,老闆不讓我走人,我該怎麼辦

找法網 1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用人單位不讓辭職怎麼辦?

員工提出離職後,公司必須履行交接手續,若因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問題而無法交接的,由人力資源承擔責任。中國勞動法對職工離職有明確規定,一般提出離職30天後可以解除合同,公司拒絕辦理手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個人建議,祝你早日找到合適的工作。辭職不需要公司批准,所以不讓走也沒用。需要辭職的勞動者,如果是正式同...

辭職老闆不讓走怎麼辦,我辭職老闆一直不讓走怎麼辦

你可以寫辭職報告,提前乙個月書面郵寄給工作單位負責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你辭職,你也可以在用人單位收到辭職報告滿30天時辦理工作交接並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