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刑法題,一道刑法題,求解答

時間 2021-10-20 02:07:28

1樓:張律

就是強制**婦女罪啊

侮辱罪與強制**、侮辱婦女罪的界限

當行為人採用公然強行扒婦女的衣服、對婦女身體進行某些動作性**、侮辱時,對行為人是定侮辱罪還是強制**、侮辱婦女罪,容易發生混淆。區別兩者的關鍵,在於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和動機。侮辱罪中的侮辱婦女,行為人目的在於敗壞婦女的名譽,貶低其人格,動機多出於私憤報復、發洩不滿,這一點與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為(如以大字報進行侮辱)沒有什麼區別;而**、侮辱婦女行為,行為人目的在於尋求下流無恥的精神刺激,滿足行為人的畸形性慾。

另外,侮辱婦女罪在有些場合,行為人侮辱的物件即婦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物件只能是特定的

2樓:中國歷史課件

強制**婦女罪侵犯的是廣義的婦女性的自主決定權,侮辱罪侵犯的是婦女的名譽,兩者在法益侵犯的角度上沒有包含關係,故兩者不是法條競合,而是想像競合,其既成立強制**婦女罪,又成立侮辱罪,但只有乙個行為,就屬於想像競合。

3樓:二教

據我所知 像侮辱 刑訴上是不告不審的

4樓: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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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刑法題

5樓:牛皮哄哄大營

同學來啊,你還是沒理解犯源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第二種

bai情形是有效防du止結果zhi發生。行為實施完畢,結dao果尚未發生,未必就是未遂。假設行為人欲殺死被害人,砍了被害人一刀,後悔,將其送往醫院救治。

醫生認為,即使不送醫院,也不會導致死亡。你說,行為人屬於未遂還是中止?

6樓:法之道

①甲因搶救不及時致被害人死亡的,涉嫌交

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②甲逃跑過程致人死專亡的,涉屬嫌交通肇事罪。③甲開車撞死丁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妨礙公務罪被故意殺人罪被法律擬制為故意殺人罪。

④乙勸其離開現場逃避處罰,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共犯。⑤甲涉嫌故意殺人罪。

望採納謝謝

司法考試一道刑法題!!!!!!!!!!!!!!

7樓:七七樂無邊

我也是準備司考

bai的同學,根據du你給的答案zhi,推測題意應dao該是下列哪些行為之中內包容含了詐騙罪。

a.構成保險詐騙,是詐騙行為的特殊規定,所以構成保險詐騙罪而不是詐騙罪。

b.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本身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但其後的詐騙行為單獨構成詐騙罪。因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構成中雖然有「不真實」的因素,但並不包含詐騙罪的全部犯罪構成要件。

其後的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為也不是前行為的必然結果,而是另起犯意,單獨構成詐騙罪。

c.d理由同b。

這是根據答案推出的結論,開始看的時候我也沒做對,覺得出題不夠嚴謹。但是感謝你這題給了我啟示:做題,單選就選最對的那乙個。

希望對你有幫助。

8樓:謝房作

c. 以下是我抄的愚見:襲b兩個毫無疑問構成搶奪罪的同謀,a構成搶劫也是積極的,主要分析b構成搶劫罪。

從標題中的描述,我們可以只看到a和b搶奪的犯罪的故意,那麼ac絆倒鉛集團?輕微受傷,只有a的犯罪意圖轉化,轉化為搶劫故意罪,但乙這有沒有知識b是搶奪故意的,所以在既定的**在搶奪罪,搶劫單獨設定。

9樓:匿名使用者

a有專門的保險詐騙

bai罪的

du罪名,b、c正符合詐騙罪的zhi要件dao,d貌似也有專門的罪內名,確定答案是a嗎?

容招搖撞騙罪

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依照《刑法》第279條的規定,對招搖撞騙罪根據其罪行輕重分兩個量刑幅度處罰:其一,構成招搖撞騙罪而犯罪情節一般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其二,犯招搖撞騙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詐騙有近似的7-8個罪名,要分清特別的罪名,其他的沒有特別罪名的就歸入詐騙罪了。

10樓:法律教育網編輯

您好:答案選a項是正確的。a選項構成是保險詐騙罪,是詐騙行為的特殊規定,不是詐騙罪。

bcd都屬於另起犯意,是詐騙罪。

祝您順利通過司法考試!

一道刑法題,求解答~

11樓:不是愛百

構成,他們有犯罪的故意,有結果的發生,構成既遂,根據一人既遂全體既遂原則,二者均構成盜竊罪的既遂。

1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共同犯罪,甲預備,乙既遂。

一人既遂全體既遂是對已經著手參與共同犯罪的人而言,甲未按約前去,其行為停留在預備階段,其行為不能隨同乙定既遂。

13樓:蘇源刑事辯護

構成共同犯罪,犯罪既遂!

14樓:應如是觀

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全體既遂。兩人成立共同犯罪,且是既遂。

一道刑法題目

15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399條第4款對你說的情況有明確規定,即「司法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2633063工作人員收**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罪】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員收**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罪】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法修正案(四)第八條】

【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擔仲裁職責的人員,在仲裁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六)第二十條】

16樓:布果仟依

你好。這bai個涉及到**罪的例外,du在此把三種zhi情況給你列明:dao

【1】先收**賂,後徇私枉

回法—答—擇一重罪處罰

【2】 先索取賄賂,後徇私枉法——數罪併罰【3】先徇私枉法,後索取、收**賂——數罪併罰針對你的描述,甲屬於先收**賂,後徇私枉法,構成徇私枉法罪和**罪,擇一重罪**罪處罰。

【滿意請採納哦。謝謝!】

17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陳河源

甲欲殺乙,誤將糖水當毒藥拿給乙喝,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3646432

乙死亡。事後查明,乙患有嚴重的糖尿病,因此喝糖水致死,但甲對乙的患病情況毫不知情。如何對甲定罪,試分析之。

(進行分析所運用理論不限,包括犯罪論體系、法益論、客觀歸責理論、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理論、未遂犯理論、不能未遂理論,等等。)

回答:1、在四要件犯罪論體系中,很容易由主觀到客觀進行評價,因而通過認為主觀上具有殺人的故意,便將客觀上拿糖水給人乙喝的行為當成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中所要求的殺人行為,並且通過具體的事實認識錯誤為理由,採用相當因果關係說,以特殊體質不妨礙因果關係流程為理由,達成了主客觀相統一,認定甲為故意殺人既遂。筆者認為,階層式犯罪論體系相較於四要件體系更具有合理性(詳見陳興良的論述),故決定採用階層式犯罪論體系對本案進行**。

2、筆者傾向於德國學者許乃曼教授所支援的,將犯罪的實體分為不法與罪責(張明楷教授也是類似的觀點),在此二階層體系中,將不法構成要件分為積極構成要件和消極構成要件。

3、在積極構成要件中,甲的行為造成了乙的死亡,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在主觀上甲具有殺人的目的,主客觀構成要件都成立。

4、在第3點中,筆者拒絕使用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因為相當理論根本就沒有具體而可操作的規則,極易造成法的不安定性。其實,相當理論根本是在結果歸責的層次討論問題,而非結果原因層次的理論。作為結果歸責的理論,其不足顯

關於刑法的一道題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兩個問題bai都是成立非法拘禁du罪,因為只要zhi

存在債dao務,不管是合法版

的債務還是非法權的,非法拘禁後索取財務物都不會侵犯他人財產利息,也就不可能是財產性有關的犯罪,當然如果索取的財物明顯超出自己的債權,就構成綁架罪。希望能幫到你!

19樓:匿名使用者

1,非法拘禁罪。

2,條件不夠。

20樓:北極心動

都是成立非法拘禁罪。

求助 刑法判斷題謝謝,求解一道刑法判斷題,請說一下解題的根據

1,錯,同上。2,錯,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信用卡詐騙罪的數額較大的起點可以參照此規定以5000元為宜。3,錯,只有行為人具備上述五種行為方式之一,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參照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

一道數學題求解答,一道數學題 求解答

甲的工作效率 1 20 乙的工作效率 1 30 丙的工作效率 1 40 三人乙個小時的工作效率 1 20 1 30 1 40 13 120完成時的工作效率 1 12 三人乙個小時的工作效率與完成時的工作效率相差1 40 1 40 12 是甲因為其他事中間暫停的工作。所以甲暫停的時間為 1 40 12...

數學題一道求解答,數學題一道求解答

5天。甲每天1 20,乙每天1 30,甲完成 16 3 20,所以乙完成7 20,即21 60,乙每天完成1 30,即2 60,做了11天,所以乙休息了五天。解 解析 由題意可知,甲一天完成的工作為1 20,乙為1 30。我們可以用甲完成的工作加上乙完成的工作為1這等式建立方程。設乙休息了x天。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