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問題,試用期辭職問題

時間 2022-04-23 07:15:07

1樓:

勞動法規定:

試用期間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解除勞動關係。

不是必須經過領導同意。工資是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無權剋扣。

工資按照實際上班天數計算

要注意保留證據,以備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注意要能證你已提前三天通知到公司,證據!

如果不行,直接去當地勞動站投訴好了,請他們幫助解決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辭職至少提前15天書面申請,顯然你提前3天的行為是不對的。

公司有沒有批准你辭職呢?有沒有書面證明過,比如簽署你的辭職書,上書同意辭職呢?

根據你們公司的規定,在沒有批准你辭職的情況下,你就不去上班,這屬於曠工行為,要受到處罰

工資沒有發放,建議你到原公司去找相關負責人。

以後做事不要衝動!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直接走人,並申請仲裁!

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通知公司,可以直接走人!

試用期辭職流程

5樓:職場螺絲釘

2、在離職申請通過後,與同事做好工作、工具物品交接。

3、去公司人資組結算工資 ,若需要開離職證明,可以找人事部出具。

4、具體到各公司規定不相盡同,實際請以該公司規定為準。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6樓:水6元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流程及方法:

勞動者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籤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樓:跟隨自己的成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遞交手簽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即可。具體辭職流程如下:

提前3天遞交手簽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

直接領導批准後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

試用期若交社保、公積金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後和離職證明等整理成離職資料;

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

正式離職後,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於公積金轉移等。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簽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乙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9樓:景高掌彭澤

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離職的,員工提前三日提交書面通知給人事部就行了」公司用他招到人員才批准你離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公司不給你試用期的工資,可以去勞動仲裁,但是,你必須保留合同哦。

10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

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符合這個日期,其他流程你自己看著辦就ok了。通知可以口頭作出,也可以書面的。

11樓:冬天的涼粉

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員工在轉正前有離職意向的,須提前3 個標準工作日提交《辭職申請表》,說明離職原因,完成崗位工作交接(最好有個書面的雙方確認),完成後即可辦理離職和結算。

總的來說試用期是雙方的互相考察階段,員工提出離職和公司辭退員工都在情理之中,手續並不需要太複雜。

希望對你有幫助!

12樓:

試用期要提前三天提出辭職。

只要符合這個日期,其他流程當然根據你自己公司的離職流程。

13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2、做好離職交接工作

試用期 辭職問題

14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這樣的情況,工資應該給你;

2、懷孕後,既然不想讓你離職,就請病假;你是孕婦,公司也不敢隨便辭退你的;病假還有病假工資。

15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簽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乙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辭職的問題

16樓:法源厚德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回答:

1)你不能馬上離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

2)不需賠違約金,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或者競業限制約定的才可約定違約金,你沒有簽訂培訓協議,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3)你出國是因為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問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你的費用,你不用賠償;

4)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按照已經工作的日期計算發放,你在試用期工作的第三個月的工資應當按日計算發放給你。

17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簽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乙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9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辭職的話只要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即可。不需支付違約金,根本就沒有違約金的產生。應該賠償公司已經支付的費用。按天計算你的工資。

下面說下培訓的事。勞動合同法對它有明確規定。單位可以在簽訂合同後和員工約定培訓期約定培訓後,員工在單位工作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必須合情合理,不能任意拉長。

還有違約金的約定也不是任意的,只能低於培訓員工所花的費用,不能高於。其實可以和公司討價還價的,畢竟出國學技術也是個好機會,約定期限一結束,賺的其實還是自己。

20樓:

1、使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單位即可解除合同。

2、不需要,由於沒有簽訂培訓協議。

3、此項費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因為是公務行為。

4、不管有無足月都應該按實支付(勞動法、勞動合同法都有規定)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單位

不需要賠違約金,工資按天發

關於試用期辭職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的時候什麼手續都沒有辦理,只要在乙個月之內和你籤勞動合同就可以了。

若是你在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通知用工部門即可,最好是有書面的辭職報告。

若是該單位確實各項用工手續和公司規章制度有問題,並且都得不到你的認可,我認為你想要當天走人也沒有什麼不妥;若是覺得公司對你還不錯,那最好是提前打招呼的好

23樓:匿名使用者

要辭職,應該打書面申請,同時提出賠償要求。當然,你還要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工作牌、工作證、工資條、總支,一切可以證明你工作身份的依據。

因為,按照勞動法,你單位應該為你繳納養老保險,簽訂勞動合同。但你去投訴時,必須提供相關依據。

試用期期間自己辭職有什麼後果

24樓:華律網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處理: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一般建議,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者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內如果你想辭職,你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單位即可。

就是說你提前3天通知單位你要辭職,3天後你就可以自動離職了。

如果你不給單位說一聲就走,你應承擔不履行正常離職流程給用人單位所造成的損失。因為你不提前打招呼就走,你的崗位就空下了,單位也來不及找你的接替者,這樣就造成了生產的不正常,單位肯定會找你麻煩。

請您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辭職,這樣對你對單位都沒有壞處。

擴充套件資料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除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和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外,用人單位在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參考資料中國普法網-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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