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在公司上班突然公司領導說你不用來了,請問這個可以去當地勞動局投訴嗎?有什麼補償嗎

時間 2022-03-17 14:55:10

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在公司上班突然公司領導說你不用來了,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你媽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的規定,要麼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要麼支付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

2樓:張深致律師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4)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 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

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 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乙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第二類、申訴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 除提交第一類(1)至(7)項資料外,申訴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訴人還需提交 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第三類、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訴人身份證明影印件; (2)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我在公司上班4個月,公司領導突然給我打**:說我上班狀態不佳給予勸退處理,就是叫我下個班不用去了。

3樓:一葉一森林

1、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單位是有權利調整崗位的,如果調整崗位後任然不能勝任的,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但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2、如果員工不聽從公司安排,拒絕公司合理的工作調整,那麼單位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辭退員工,那麼單位是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的。

3、員工不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糾紛,索賠。

4、勞動仲裁需要材料有: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4)有委託**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如委託人的**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協議書,以及**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

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乙份,審核後退回原件;(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4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我不懂,試用期最多是三個月轉正,轉正後要求公司一定要給員工購買社保,上班玩遊戲一般都是警告的,申請勞動仲裁不像你想的那樣,你可以去勞動仲裁說明你的情況,聽聽看人家是怎麼說的,我的經驗是公司規定都不用管,國家規定的怎樣就是怎樣,只要你有上班,工資都要算給你的,如果要算無理由辭退要賠償金不知道你這種情況算不算

5樓:我是良田半畝

沒合同咋整啊 而且就算沒活也不能玩手機啊 建議你換老闆!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有三年了,前天老闆突然叫我不用來上班,我問他什麼原因,他就他給我一句話,說我在... 40

6樓:

當單位口頭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時,勞動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每天準時上下班。

如果單位拒絕進入公司,應立即撥打勞動監察大隊的**,請求他們來解決。

7樓:小笳筆喻

直接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免費打官司。你老闆這屬於無證據,辭退你是需要正式理由和賠償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勸你還是好好反省一下吧。這,才是最重要的。

以後,不管在**上班都要牢牢謹記教訓。

城市很大,可是你真正上班的圈子,一般並不是很大。

別在這事上費神了。人都能活下去,關鍵是要活的更好才是。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10樓:

重塑三觀,另謀出路。

公司在上班期間突然打來說我不合適叫我不用上班了 讓我做完今天就不用來了 賠償的方面算好會聯絡我的。

11樓:上古棋手

有簽合同就可以,不然口頭協議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12樓:hbczlzf的春天

沒有正當理由辭退,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

曠工一天然後領導叫我不要來上班了,也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嗎

13樓:書生之見是我

曠工是你的錯,應該按照單位規定處分,但老闆不發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監察大隊就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問題,就向法院起訴處理。

1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曠工一天然後領導叫其不要來上班了,也不發工資的,勞動者是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的,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公司突然辭退我,叫我明天不用來上班,補償我覺得少了。我明天是去上班還是要做些什麼?因為沒有任何的辭 10

15樓:富哥職場

我覺得你應該去上班,然後問一下領導什麼原因辭退你,補償金的話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按半年計算。另處還有失業補助金。

16樓:2011夢想

不要相信口頭語,要文字的東西,最好蓋章。國家的就是n+1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簽了合同就去。談個說法,不能沒有理由隨便開除員工的。違反了法律和道義。

你離職的公司經理突然找你,說讓你回去上班,你會回嗎

愛看風景的蘭星 從原單位離職不會再回去,為什麼呢?首先是情感上的創傷。無論以什麼樣的原因離職,在離者和離職單位之間都會有一種無形的情感上的創傷。或許離職的人對自己在原單位的發展空間待遇等方面不滿意要離職,但做為用人單位他覺得自己做的很不錯了你還不滿意,你不滿意的結果是什麼,就是離職。或者是原單位暫時...

如果領導的好朋友(也在本公司上班)經常在領導面前說我這個人不行,能力不行,領導應該也會質疑我的吧

新知覺醒 那要看領導平時對你的印象和評價怎麼樣,如果領導的好朋友說你壞話的話,也許會受一點影響,可是明智的領導還會看你的實際表現的,如果你平時工作效率高,能力還行,他的好朋友說什麼不會太重要的,不用擔心,只要你工作夠努力,不會受影響的,要有自信,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這種耳邊風,肯定還是有一定用的...

請問 我在公司直營店上班,公司突然把店鋪賣了還要求我們寫辭職報告

藍天老師 只是把你調到分公司去了,不用寫辭職,報告辭職報告是說明你不在這個公司幹了,你現在還屬於這個公司的員工。 雙魚座愛美之歌 首先搞清楚總公司和分公司屬於哪種隸屬關係,如果分公司隸屬於總公司,也就是正常的工作調動和調整,不用寫辭職報告,如果不屬於一個集團就得先辦離職手續,然後再在新單位辦理入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