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還是不辭職?鬱悶

時間 2021-09-11 22:32:29

1樓:匿名使用者

很認真的看完了你的提問,確實能感覺到你身上巨大的壓力,因為我也是從乙個新畢業生走過來了,現已工作7年。首先我想說的是:你的問題不是辭職不辭職的問題,你現在的這個狀態是非常尷尬的,就你所說的這些,我看到了你現在的幾個問題就是:

要不要繼續工作的問題;要不要繼續學習的問題;如何能得到家人的支援。而這幾個問題裡最需要解決的就是和父母的溝通問題,其次是學習問題,最後才是工作辭職問題。其實剛開始工作,壓力大感覺不到希望很正常,但是你的問題就在於沒有得到家人和朋友的鼓勵,希望你能找個好朋友或者知心老師聊聊,先倒倒苦水都會減輕你很多痛苦。

具體怎麼和家人溝通,這是乙個比較複雜的話題,因為你和家人無法溝通的現狀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不過解決的根本也只有乙個:就是互相換位思考,你越是能站在家裡人的位置思考越是能知道怎麼才能打動他們,怎麼才能讓他們接受你的想法。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祝福你生活幸福!

2樓:愛秋

如果你確實不喜歡這份工作,換乙份自己喜歡的工作是比較好的。在乙個你不喜歡的地方上班,會影響你以後的發展的。不僅浪費了時間,還影響了自己工作的心情,也可能會喪失一些機會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建議你可以辭職了,看你這麼說來在公司是沒什麼發展的。有句話說的是態度決定一切,可是你要是在玻璃瓶裡是永遠無法發展的。我認為學習和堅持是建立在自己認為有方向和前途的事情上面。

不過我倒有句話,你願意做你自己還是願意做別人希望你做的人。這些你是需要你好好去思考的,別人是無法束縛你什麼的,關鍵是你自己怎麼看自己啊。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說出這番話,證明你已經不是孩子了 。言過於此。祝你好運

工作不開心,我要怎麼做!辭職還是不辭職?有好的建議嗎?

5樓:迎風絮

工作不開心,說實話這個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會遇到;遇到這種事情時,建議首先不要考慮是不是要辭職,就算要辭職要想一想辭職後怎麼辦?再就職再遇到類似情況怎麼辦?難道還是要繼續辭職嗎?

所以遇到工作不開心,應首先找一下問題在那裡,如果是自身的問題咱改進一下,如果咱做的很好了,是領導或者公司故意挑毛病的話,那支援您辭職。剛畢業時入公司遇到乙個特難說話的領導,自己背後也罵過也發洩過,也想過要辭職,後一位朋友說過一句讓我改變了想法「你就當成鍛鍊吧,這樣的難處的領導都能處好,以後什麼領導還擔心呢?」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辭掉這份工作,你有能力

再找到另乙份工作或者能夠有經濟**的話,就離開,因為現實就是這樣,如果沒有能力,暫時忍耐,以後有機會離開,但你必須努力,壓倒那些讓你不開心的人,堅強點,職場上勾心鬥角爾虞我詐是很正常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7樓:築夢

如果已找到了其他合適的工作,就辭職吧。如果還沒能找到其他合適的工作,還是不要輕易辭職,現在整個經濟形式不太好,找工作不太容易,到時心態會變壞的,裸辭要慎重。

工作不開心,這個問題可能大部分人都會遇到;遇到這種事情時,建議首先不要考慮是不是要辭職,就算要辭職要想一想辭職後怎麼辦?再就職再遇到類似情況怎麼辦?難道還是要繼續辭職嗎?

所以遇到工作不開心,應首先找一下問題在那裡,如果是自身的問題咱改進一下,如果咱做的很好了,是領導或者公司故意挑毛病的話,那支援您辭職。

因為什麼原因而不開心,是因為工資低,還是因為不喜歡這個工作,還是沒有融入團體,你首先要想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喜歡什麼,對號入座的工作,不然再換其他工作也是會不開心的。

評價工作好壞基本從以下幾個方面:是否是自己喜歡的職業;是否從事自己的專長相;是否符合自己職業發展規劃;待遇是否滿足自己的期望;是否有與自己價值觀匹配的文化氛圍。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吧。實在忍不住辭了,心情最重要

9樓:久薇的戥紿

因為什麼原因而不開心,是因為工資低,還是因為不喜歡這個工作,還是沒有融入團體,你首先要想清楚自己需要什麼,喜歡什麼,對號入座的工作,不然再換其他工作也是會不開心的

10樓:52留情

工作時誰會開心啊?我只想工資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去旅遊一次吧,自己乙個人去,心平氣和的,然後在乙個安靜的地方,想想工作,如果覺得真的不適合自己,那麼就去辭職,不行的話還是留下來吧

12樓:青龍浮雲

你是你是男生還是女生,這問題答案有區別

13樓:南城東少

找乙個自己喜歡的工作

14樓:貓人內衣

找個朋友說出來'不好就換乙個

對我現在的工作很厭煩,不想做了,但是又不得不做,我是辭職,還是不辭職?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辭職,勞動

者有權自行決定。勞動者合法辭職有以下三種方式:

1.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2.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3.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書面(試用期提前3日)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辭職,工作不好找.堅持住幹一天有一天的錢,上哪都需要你有信心有把握~可以提出歇假或適當旅行兩天緩解一下心情!

17樓:陌人回眸

別勉強自己,生活開心健康重要,你都厭煩了,遲早都待不住的,趁早吧,找個自己喜歡點的然後慢慢發展

18樓:不積不返

如果不得不做,那麼辭與不辭都是一樣的。重要的是調整心態,開開心心地工作。

19樓:藍色狂想

人都是騎馬找馬,你沒下家辭職幹什麼。

20樓:匿名使用者

任何活幹長了都煩,只要廠裡沒為難,就至少找到下乙份話,否則偷雞不成失把公尺!

21樓:匿名使用者

嘗試一下新的環境,或許會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呢,既然煩了!

22樓:眼角轉逝的淚

如果有好的公司,可以選擇辭 良禽擇木而棲

23樓:匿名使用者

堅持做下去要對自己有信心

24樓:幻空之歌

跟著感覺走,外面世界那麼大,應該出去看看。

25樓:手機使用者

還是幹吧,做什麼都一樣,換了工作不好,你又會想還不如之前得

26樓:我都說我很無辜

生活嘛,關鍵在開心嘍。但是也要有責任。

27樓:匿名使用者

找自己喜歡的,不要違心

28樓:手機使用者

要先找好下乙個工作,在辭職這個工作

29樓:等你愛我

和我一樣我現在做的工作有時候真的煩的要死

30樓:手機使用者

找到自己喜歡的 在去辭掉工作 以免你到時找不到工作

31樓:琉璃鎝芯

幹自己想幹的事吧!一輩子不容易

32樓:再天半邊

找到下乙個工作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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