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了工資辭職了,但是公司幾個月後打電話過來說我當初的入職資訊沒填好按照當初的實習協議中的勞動合同

時間 2021-08-30 09:30:44

1樓:來自和悅洲豪爽的丁香花

怎麼可能?還會再罰款的,你是幹活就要拿他的工資,他的合同,有的也是霸王條款,並不一定受法律保護的。

2樓:

看你的文覺得表述有點問題,你也沒說你在那個公司做了多久?離職的時候是轉正還是一直在試用期?這個是很關鍵的存在,如果轉正了,那不可能再按試用期時填的內容去約束你,你轉正了,肯定會有勞動合同,那個是需要去勞動局備案的,格式內容都是統一的,如果你的資料不完整是報不上去的,如果你離職的時候還是試用期,那更不能因為合同的資訊不完整來扣你工資,試用期都是雙面的,哪一方覺得不合適都是能提出走人,如果不是你個人提出的,公司提出也是得走的,不會雙倍賠償工資,只因為你還是試用期,所以我覺得不管怎麼樣的,你之前的公司都沒有任何理由扣你工資或罰你錢。

3樓:

你都已經拿了工資了,你管他那麼多。當初辭職的時候肯定也有簽字的呀,對吧

4樓:匿名使用者

實習期也是有工資的,公司不給工資就是違法的,屬於非法合同,至於罰款更是無稽之談。只要你是正常走完辭職流程,就沒必要擔心這些。實習期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三天提出,不管公司批不批,三天時間到了,就可以正式離職了。

沒事多學點法律還是好的,至少沒那麼容易被人忽悠和恐嚇。

5樓:掙錢給孩花

這個就很難說了,你可以諮詢一下相關部門的法律顧問,開始的時候勞動合同沒有簽好,他們怎麼還會讓你入職工作了那麼久呢?這不是有點兒很衝突嗎?而且現在你又拿著工資順利的辭職了,而且還過了幾個月才打的**,這些很明顯是他們單位的人處理事情不夠明白的原因,這些其實都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到的,但是他們是很清楚的呀,他們都沒有合理和明確的去表達,或者是去執行,只有是在人走了以後才找這些問題,你不是顯得很冤枉,諮詢一下知情人吧。

6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什麼合同?這合同有法律效應嗎?法律有規定實習期可以不發工資?你和公司簽訂的合同本身就違反勞動者保護權益的,沒有法律效應,不用搭理它

7樓:木蘭山下的矮冬瓜

這說明你公司在坑你!一般大公司不會計較這麼多,如果真的是你當初合同問題,是你的錯沒錯

8樓:

如有爭議,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

9樓:

不合法,可以到勞動不能去申訴,或直接到法院去起訴

10樓:來自太陽島單純的卡嘉莉

說明他是對你有好感甚至是喜歡到想把你娶回家,所以才會帶你去看新家,一般人是不會帶別人隨便參觀自己的房子的,所以他的意思很明顯了,明白?估計難的潛在意思,他想快點有個你和他的新家。隨便把你帶過去啦。

看你去不去。你要是去了就是預設準備跟他交往。在慢慢往下一步情侶發展唄。

可能是讓你看看他的實力有多強大,可能是想對你發起攻擊,你們只是第二次就不要去他家了 ,否則對你有非分之想你就沒辦法 比較他的地盤。

11樓:敏珈藍佑

可以諮詢一下法律顧問,律師這些

12樓:虎頭李村

了 默默喜歡 默默付出 什麼都是自己知道 自己以為 自己明白 你喜歡不喜歡是你的事 接不接受是她的事 有什麼好害怕的 你不去說本來就跟陌生人沒什麼區別 你說了她不願意 那跟現在又有多大的差別呢 如果覺得自己唯有努力才能配得上 才能有膽量去說的話 那就表白心意 告訴她你會為了她努力 這種感動應該比你什麼都不說自己糾結強很多吧 再說了 萬一你說完 人家願意 又何樂而不為呢 哪邊結果你都能接受 那

面試時談好了工資,但是拿到了offer裡卻沒有薪資明細,打**過去人事說要入職後合同上才會有明細,

13樓:職

正式的勞動合同裡才會有清楚的薪資明細,上班之前肯定是先簽勞動合同的。offer只不過是一個正式的通知而已,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就算寫了也不作數,主要還是看勞動合同。

來自職q使用者:mark

你可以去簽入職合同的時候看一下合同,如果沒有詳細的薪資狀況你可以不籤合同。 來自職q使用者:匿名使用者

面試時談好了工資,但是拿到了offer裡卻沒有薪資明細,打**過去人事說要入職後合同上才會有明細,

14樓:職

正式的勞動合同裡才會有清楚的薪資明細,上班之前肯定是先簽勞動合同的。offer只不過是一個正式的通知而已,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就算寫了也不作數,主要還是看勞動合同。

來自職q使用者:mark-〉中場休息

合同是自願簽署,如果籤合同上都不寫的話肯定有問題,那就考慮溝通下,如果溝通不了那隻能選擇放棄,或者薪資待遇跟講的不統一,可以放棄!這個靠自己衡量的,現在確實很多企業存在這樣的心裡! 來自職q使用者:劉先生

15樓:匿名使用者

我遇到過這種事,而且是正常的,很久了都是這樣的。但是這裡不方便說,如果有需要的話你可以私聊。

入職後實際工資比當初面試的時候談好的明顯要少了。我該怎麼辦?

16樓:往前跑的豬

還是要看你個人怎麼想了,如果年輕需要鍛鍊,沒有太大經濟壓力的話可以當個機版會體驗一下。但是工權作本身通常是一種謀生手段,社會普遍現象是幹行恨行,這樣說來,對於每個員工,工資才是第一位的,就像企業的目的是盈利一個道理,你在單位待的時間長了慢慢就看開了。個人感覺你就直接問當初給你面試的老總就好了,這沒什麼大不了的,誰工作會不關心自己的工資?

17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是絕對不抄會忘襲記的,就算你的直屬上司忘記,hr也不可能忘記,只是在試探你自己的態度罷了,你不提,人家肯定不會主動提,等你快到轉正時期,在這段時期內,hr,你的直屬上司都在暗地觀察著你的表現和態度,你幹得好,轉正了,再提,極有可能,滿足你原先的要求,你幹不好,做的事不值工資那個價,人家就給那麼多,不同意可以走人,你都說是央企,還是名氣比較大的,要告上去,怕也不容易,再者,誰可以給你證明,你手上有合同嗎?所以,關鍵還在你自己的能力和態度。“而且我也抱著學習和累計經驗的心理來參加工作。

”你有這種心態,hr和你老闆肯定都看在眼裡,也算是你能力的一個側面證明吧。

希望你仔細權衡,不要只是看到公司給的工資,你在付出的時候,公司也付出了一個學習和展示的平臺給你,慎重選擇,祝你前程遠大。

我想辭職,入職沒有簽訂合同,現在三個多月了,也沒簽任何合同,之前提過一次離職他說我一個月之後才可以 250

18樓:112333束脩

勞動合同是一定要籤的,不然你去仲裁,你用什麼證明你在這家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需要從實際用工的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者二倍賠償金。

你可以先拿著發條去和單位談,如果同意補籤合同,至少你前面的工資能回來。如果走仲裁那就是二倍賠償。

19樓:不是我不知道

像這樣的公司應該離開離職,一個欠工資的公司還有什麼可以留戀的!你可以直接和公司說,如果不給工資,我直接去找勞動局!這個社會有時候就這樣,你弱他就強!

工資可以要回來,但是有些麻煩,就看你的底氣,也許你和他說完,工資就給你了。老闆也希望息事寧人!

20樓:黑臉貓大人

正常辭職要一個月,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內容辦事,辭職後老闆無故扣壓員工工資,員工是可以找勞動部門的,老闆無故不發工資的形辦是犯法的。

21樓:陽光下的戲子

拿著銀行流水或其他給你發工資的證明,加上社保記錄等你在公司上班的證明,去仲裁,申請未籤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並要求支付延遲工資及相關賠償。

22樓:團啊網

可以的,不簽訂勞動合同,無故扣工資都是違法行為。憑工資記錄等證據前往勞動局投訴舉報。

23樓:灰豆的貓咪喵

據瞭解沒有簽署勞動合同是沒辦法起訴用人單位的,建議你最好先把合同簽了,籤合同後再接著幹一個月,讓他們把工資結清再離職。

24樓:簡賤賤

就看公司給你有沒有交五險一金了,要是沒交就可以直接離開了。

我在入職時簽訂了一年勞動合同,並壓一個月工資,現在沒到一年我想離職,請問壓的工資我可以拿到手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到,你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財務應該跟你結清工資,如果不給你你就去勞動部門投訴

26樓:王大涵怪

可以的,按照勞動法規定,辭職需提前一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否則用人方有權追究由於勞動者提前離職造成的經濟損失。剋扣拖欠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27樓:心動

應該是不能拿到手的,因為你當時簽了勞動合同的!合同當中的條款是什麼到時就要怎麼實施!

2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你首先看看一下當時籤

訂的勞務合同,看看壓的這一個月工資是怎麼規定的,公司有沒有說明這一個月工資什麼時候能夠返還,返還的情形是什麼,你提前離職算不算違反合同規定,違反合同後這一個月工資怎麼算,還有公司這樣做是否違反勞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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