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那些保險 25

時間 2025-05-27 06:45:19

用人單位給勞動者繳納那些保險

1樓:網友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敏滲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一般扒備需要補交所欠的月份。

嚴格來講,單位必須買全社保,即五險一金,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公積金。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準,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春拿毀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單位。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以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公積金:6000*元,600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資料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2樓:網友

當地戶口三險一金 或者五險一金 異地戶口 基礎保險。

3樓:心為寧碎

要看你的戶籍型別。

有的時候是合法的。

4樓:網友

看你的男的還是女的,男的有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女的加乙個生育。。。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什麼保險

5樓:趙曾海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包含五類保險,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2、醫療保險;3、失業保險;4、工傷保險;5、生育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哪些保險

6樓:宋聰聰

用人單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的範圍有哪些?

用人單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的範圍有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指的是什麼?包含哪些?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生育、失業等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及失去勞動崗位的情況下,可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及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來說,職工社保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

一)養老保險:即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在養老期間發給生活費,以及生活方面給以照顧。

二)失業保險:即勞動者在失業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的給付以及轉業培訓、生產自救及職業介紹等保障措施。

三)工傷保險:即勞動者因工負傷,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後的工資收入補償,也是對因工負傷勞動者的醫療護理和生活照顧措施。

四)醫療保險:即勞動者在患病期間的收入補助和在醫療護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險:即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收入補助和保障措施。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1、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障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必要時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則是保險公司的商業化運作,以利潤為目的;

2、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是根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商業保險是遵循「契約自由」原則,由企業和個人自願投保;

3、實施主體和物件不同。社會保險由國家成立的專門性機構進行**的籌集、管理及發放,其物件是法定範圍內的社會成員;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來經營管理的,被保險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條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勞動者起訴用人單位

木二丁 民事訴訟法 第52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第 126條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下稱 意見 第 156條 在案件受理後...

用人單位自什麼時候起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 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

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怎麼辦

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為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單位不為你購買養老保險違反法律規定。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規定 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因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