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伍譽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大亮,繼續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滾橘寬法施行後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係,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十八條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幽之海豚
1、如果你是因為自己原因不續簽的話,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2、如果你們單位存在未足額支付加班費的違法行為的話,你是可以要求其支付加班費差額,追溯期為兩年(要螞衡鏈收集好證據)。
3、個人覺得你「前一次2年」養老金基本上追不回來了,追養老金也是有追悶孫溯期的(我不熟社保這塊。。)當時沒簽合同而且你離職一年,攔乎證據這一項估計就把你給卡住了。
我在單位連續工作了8年,前面三年未籤合同,後面5年簽了合同,請問前面這三年我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3樓:裘潔盧煙
1全部經濟補償金標準:
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結論:你的情況視為與用人單位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結論:一年以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沒有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懲罰,即是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11個月工資的2倍)。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結論:從視為與用人單位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就是等於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自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用人單位就必須付出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代價。
4.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5.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訴。
4樓:仉孝烏己
你自己想主張什麼權利啊?
如果是08年後沒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藉此為由終止勞動合同,然後補發三年工資。
08年前什麼都沒有。
5樓:網友
如果你是至11年1月份,那你要在結束勞動合同內一年之內仲裁,這要仲裁時效性沒有過,但是要看仲裁員會不會分段計算了,還有如果是3年沒有籤合同,那從第二年起就視為無規定期限合同了。
6樓:謇玉英熊羅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條,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沒簽勞動合同的,自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說,不論是什麼職位、從事什麼工種,只要入職上班,在乙個月內都應當簽署正式合同。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單位試用期是2個月,但法律規定不論試用期多長,均應在工作乙個月內簽署合同。
其次,你說的。
到最後離職交接時合同章存放於勞動者手上。
這是什麼意思?離職了應該交接給公司其他人,不可能放在離職人員手裡的。
大家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經有5年了,以前都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
7樓:香檀
久欠工資bai的公司籤不籤合同我覺得沒du什麼必要zhi,這樣欠資的作風已成為習dao
慣,先把內欠你的工資什麼的要回來。
容,既然沒有合同,抵押金有收據吧,辭職時公司沒有理由扣你的抵押金(因為沒有書面證明嘛),公司要是開除你,依《動合同法》夠成事實勞動僱用關係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須雙倍支付勞動者報酬,咱不需要他雙倍支付,只要付咱應該得的就行,如果老闆不給工資,你就這樣跟他講,不用怕他,然後另謀出路。
勸你換換地方吧,**不還吃碗飯,況且這裡還不開資,你跟他簽了合同有啥用?
去年籤的勞動合同今年到期的補償金
8樓:網友
年3月份合同到期後,企業沒有通知你解除合同,並且有上班和拿工資交保險,所以是一種事實性的勞動合同關係。連續計算工齡。
2、你沒講清楚5月份你離職是你辭職還是企業辭退你?這點是計算補償金的關鍵。辭職無,辭退才有。
3、「最後因為3月份工資領了變成690+加班費+獎金(因三月份開始有加班制度)
所以我五月份離職了」
這點沒看懂,是不是企業在你1年合同到期後減了你的工資??如果工資總額不變,不算減工資,只是工資構成結構發生變化。如果總額減少而導致你被迫離職,你可以獲得補償金。
詳細參看今年的《勞動合同法》
4、「現在我想要經濟補償金~是我工作5年的補償金」如果你在這個公司工作5年了,3月以後也是要連續計算工齡的。可以要求。
5、「沒簽合同的雙倍薪資補償金」可以要求。
6、「以及追討以前的加班費~」這個有訴訟時效問題,勞動糾紛的時效是60天,超過這個時效的加班可能得不到支援。
7、你還可以要求提前代通知金為乙個月工資。
看了你的補充,我的意見:
如果合同中寫了底薪是690,但如果你真實拿到手的總金額沒有少,我認為你的理由不充分。公司是可以調整工資結構的,它可以說將其中的610(差額部分)分解成福利、補貼、報銷票據等方式給你。我認為公司這樣解釋是說得過去的。
事實上你真實拿到手的底薪1300並沒有減少。
9樓:網友
沒打卡那你就沒有證據,先想怎麼弄到證據再說補償的事吧。
10樓:彤曼雲
上文第六條錯了,目前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且勞動關係續存期間對拖欠勞動報酬沒有時效限制,到勞動關係結束後的一年中都可以申訴。
另外,由於是勞動者主動離職,是沒有待通知金的。
從2007年開始,完成3年工作合同後,公司沒再籤合同,但仍在裡面工作,目前有半年多,如辭退個人補償金怎樣算
11樓:網友
辭退個人既不是基本工資也不是實發工資,而是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該員工的月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
國家在《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關於"補償金是否涉及到公司幫員工購買的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事項"應該得看當時合同雙方的協議。我不太清楚了,抱歉。
12樓:落幕繁星
合同期滿公司沒給你續簽的話,公司要支付你雙倍工資差額,並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補償金你可以要求4個月的。如果公司沒給你交保險,那麼你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保險。
可加如下qq詳談。
在一公司幹了14年,前幾年簽了勞動合同,後5年沒簽自辭職有補償金嗎
13樓:清風落霞
在同一家公司籤勞動合同超過2次之後,會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辭退你或者勞動合同到期有賠償金,自己辭職沒有。
14樓:紅姨帶你去考試
為什麼籤合同呢,因為合同是有約束力的,有法律效力的,你們老闆要念你多年的情也不是沒有可能。
沒簽合同兩年,被辭退了怎麼賠償
15樓:華律網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兩倍工資。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該條款,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乙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但需要注意的是雙倍工資最多支付十乙個月。
16樓:周說
1、如果公司沒有正當合法理由辭退你,那就涉嫌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2、你同時可以要求補交社保。
17樓:深圳商務
沒簽合同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沒交保險可以去社保局或者勞動局投訴。公司的解除理由您沒說清楚,如果您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辭退並且沒有補償,如果辭退理由不合法的,您可以主張賠償金。您最好親自去勞動局問問,工作人員會給您說明的,如果有必要再去申請勞動仲裁了。
18樓:武漢布衣
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補繳社保,如補繳不成的應補償。
19樓:羊村丶镾
可以索要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看是否超過仲裁時效,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本人工作5年,至今公司沒和我籤合同,現在要我籤合同,我不想幹了,怎麼維權?????、
20樓:網友
個人覺得沒什麼必要。
當然,你也要分析分析。
那麼久沒和你籤合同,是因為什麼。是不是現在查到緊了。所以公司才迫不得已才@@
21樓:網友
我的情況和你的基本一樣。但我只做還不到三年吧了。
22樓:網友
我建議你最好買本《勞動法》自己看看。
23樓:忠怒之道
現行的《勞動法》規定:凡是勞動爭議所有舉證均由用人單位提供。你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
也就是說,對你的工齡、工資收入、加班時間等均由用人單位舉證。否則,均按你口頭舉證為準。特別是你有自己購買社保,你提供社保證據就最有說服力的證據。
目前國家對不買社保的企業罰的很嚴。
如果用人單位與你協調你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一、5個月補償金(每月2000元的標準)
二、5年的加班費(按法定標準計算)
三、5年社保費。
如果與公司簽合同簽了3年,可中途由於什麼原因要離開,辭職可以麼
史蒂文 完全可以辭職,但需要提前30天作出申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
工作3年多沒有簽合同被辭退,工作3年多沒有簽合同被辭退
工作三年多了都沒有簽合同?真是奇怪了,那你的工資是怎麼算的呢,按照勞動法,沒簽合同的,工資按約定工資的兩倍來發放的。保留證據,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回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單位工作三年沒簽合同被辭退可以要求其支付應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第二個月到一年內的雙倍工資,並給予三個月...
07年籤了3年勞動合同,幹了半年左右離職,由於違約金問題,勞動合同沒有解除,到現在勞動合同還有效嗎
您沒有解除勞動合同 另一家公司無法給您辦理社保手續,建議您立即到原公司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協商不成 立即申請仲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