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個檔口簽了五年合同,但現在才第三年,房東就說要收回去,租給親戚,怎麼辦

時間 2021-09-04 12:49:06

1樓:匿名使用者

期限不到,那就是房東違約,籤合同應該有違約金條款的,按違約金條款辦。如果賠得多,房東自然不願意,否則就支付違約金給你吧。

2樓:春光燦爛行

雙方簽訂的有租賃合同,屬於對雙方都有約束的合同。簽訂合同認真審查合同條款,搞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有疑問一定要協商解決,慎重簽訂合同。

目前,對方收回擋口,單方收回,屬於違約。請拿合同條款約束他(不要拿原件,用個影印件。防止對方搶走原件),如果執意收回,請協商賠償事宜,並保留必要證據。

享受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樓:金牛行空

合同裡應該有毀約陪償條款吧。

4樓:帥氣的小宇宙

得看合同中是否簽訂雙方有一方違反需要賠償,這樣可以按合同賠償。如果沒有可以私下協商要求對方賠償,然後你搬走,或者讓你繼續租下去。畢竟他理虧。

5樓:長密

這就看合同怎麼立的條款了,不到期是不能收回的,是要負違約金的。

6樓:

看合同有無約定違約金。若沒有,只能協商賠償或上訴法院爭取賠償。若賠償過高,房東不一定還堅持租給親戚作人情。

7樓:暖春沁萬物

合同上約定的違約事項如果規定了,那按合同來,如果沒約定,退租金,賠償損失,對方不賠,可以不搬,有合同保證,合同未到期,是他違約,所以不用怕。房東也沒辦法。

8樓:高繼繼

你違約了嗎?,你沒違約可以和他走法律程式賠償你

檔口籤的是兩年合同,現在剛11個月,因是違建要求拆除。籤合同是有收一萬進場費,現在要求房東退一半

9樓:可靠的

對方提供的場地屬於違建,你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入場費。

“入場費”糾紛的處理一般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當租賃合同因出租人的原因被判無效,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法院一般會判決“入場費”全部或部分退還。實踐中經常有商場未辦理房產證,亦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對外招租,事後發生爭議,經營戶才發現商場沒有這些證件,建議大家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核實對方的產權證明。

第二種情況,因出租人違約造成合同提前終止的,承租人為訂立合同而支付的“入場費”應視為承租人受到的實際損失。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出租人作為違約方,應當賠償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損失。實踐中人民法院一般根據其過錯程度及合同履**況,酌情判決歸還數額。

即根據合同實際履行的期限與合同約定期限的比例來計算應退還的費用。

第三種情況,因承租人的違約造成合同提前終止,或者合同已經正常履行完畢,承租人要求退還入場費的,一般不予支援。前者應視為承租人自擔損失,後者應視為承租人已經獲得了所支付的“入場費”的全部對價。

儘管如此,在法律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入場費”的性質實踐中依然存在很大爭議,各地法院裁判結果也並不統一。因此,建議各位商家在租賃超市、商場、美食城等零售商的櫃檯、鋪位時,對被要求交納的各項費用都應當瞭解其性質、用途及可退還情況,並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以避免日後出現紛爭。

10樓:快樂的小豬

你可以去有關部門諮詢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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