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不該離婚?我該不該離婚呢?

時間 2023-06-04 21:57:07

1樓:滑棠

父母為了孩子更應該勇敢地選擇離婚。因為,家是建立在愛的基礎上的,沒有愛的家庭也不能讓孩子健康成長。乙個人不離婚本質上是因為你既沒有放棄的能力,又沒有改變的勇氣更不願意去承擔後果。

1.不會解決問題。

多數情況對很多女人來說孩子就是自己的遮羞布,因為她們在婚姻裡沒有自我,她的價值感是由婚姻和孩子帶來的。當婚姻出現問題的時候,不知道該如何正確解決,就把孩子當成維繫婚姻的紐帶,其實內心是極度依賴一段穩定的婚姻關係,又不敢承認自己無法面對離婚後種種不確定因素。

2.孩子能感受到。

並不是有爸爸媽媽在的家庭就是完整家庭,而是要有正常的父愛母愛,親子關係的家庭,父母相愛才是完整的家庭。你們夫妻倆,每天不是沉默就是爭吵,還要在。

2樓:無級abc老師

剛結婚對方就重病確實很心痛。乙個小家庭剛剛開始,一方就重病,這就意味著兩人,甚至三個家庭面對乙個重大挑戰。

首先要看兩人的感情基礎,基礎好三個家庭一起努力,財力、物力、精力全力以赴醫治疾病,這樣是最好的。

但是如果一方生病,另一方有顧慮,那就非常尷尬了。不管怎樣,愛可以勝過一切!

我就是例子,說來也怪自從結了婚身體一直不好,所以3年了一直沒有孩子,不是生不了,是愛流產,第三年,全身疼痛,到幾家醫院都看不了,又查不出原因,在醫治的過程中他對我確實也好的,但身體不爭氣,最後癱瘓了,當時才29歲,有天他突然提出要和我離婚,為什麼說突然,因為平時沒有任何要離婚的表象,當時我接受不了,對他說,我還有醫好的希望,等我到省醫檢查,如果真的醫不了,我不會拖累你,會主動提出離婚,他不但不答應,還天天來逼我,說要從精神上打垮我。說真的當時的心情是不言而喻的。每天在病痛和面臨婚姻破裂的痛苦中生活著。

好在家人沒有放棄我,在母親和哥、姐的幫助下,送我到了省醫**。臨走母親找到他對他說準備送我去省醫,目的只是通知他一聲,並不是對他抱有任何希望。他沒有任何反應。

到了省醫後診斷為甲狀腺癌。當時的我聽說是癌症。竟然沒有懼怕,心裡只有乙個信念,我要爭取多活五年,不和他離婚,拖他五年。

另外家人以為我活不了多久,哥哥回去告訴他,求他看我最後一眼,(當時我們還沒離婚),但他拒絕了。慶幸的是我患的這種癌在癌症中稱為懶癌。在醫生的**和家人的護理中,我竟然可以走路了,最後痊癒了,身體恢復以後,我主動提出了離婚。

最可笑的是當不明真相的人問他,你們感情這麼好,為什麼要離婚,他竟然說是因為我生不了孩子。現在的我生活得很好。我的經歷,讓我明白乙個道理,夫妻平時感情再好,當面臨災難時,才能體驗出感情是否牢不可破。

堅不可摧。任何一方變心了,萬頭牛都拉不回。所以一旦到了某一方變心了,強求都是徒勞的。

在這裡我要感謝我的家人,當時沒有放棄我,是他們對我的關愛和照顧,使我在病痛和離婚的陰影中走了出來,可以說是家人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謝謝我的家人!

3樓:晗家的朵朵小可愛

你在糾結該不該離婚?那說明你目前的婚姻不幸福,也說明了你很猶豫,離婚其實已經不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吧?如果你有了孩子,更多的應該是考慮孩子的問題。

離婚,首先你要分析你是否佔據了主動權,如果在婚姻中你很被動,那麼可能離婚的主動權也不在你那裡,其次,你要分析離婚以後你會得到什麼以及失去什麼,兩者權衡取其輕,在此就是如果不離婚或者是如果離了婚,你打算下一步怎麼更好的生活?這些都是要想清楚的。

我該不該離婚呢?

4樓:匿名使用者

新年快樂。如果沒有特別嚴重的問題,建議還是不要離婚。

婚姻中的偶爾吵架是因為溝通不順暢導致的。

我該不該離婚啊?

5樓:風飛沙包

婚姻很痛苦是因為現在所過得生活跟之前過的生活,或者和想象當中有出入了。離婚傷害最大的是孩子,如果不離婚但是最痛苦的是你。要不要離婚可以從自己現在的婚姻和生活狀態來考慮,如果對方家暴、嗜賭成性之類的原則問題的話,那這樣的問題絕對零容忍,必須離婚。

如果對方還在扮演著乙個好父親或者好母親的角色,站在孩子的角度,那你要仔細考慮這個婚離得有沒有價值。首先,離婚你要不要撫養這個孩子?如果撫養這個孩子你是再找乙個人一起撫養還是單獨撫養?

如果單獨撫養你自己的經濟能力能不能承擔的起?孩子跟著你會不會健康成長?孩子能夠健康成長的前提是孩子有乙個能讓他健康成長的環境,這個最大的前提就是爸爸愛媽媽,如果兩個人的將就或者一方在無底線的忍耐,這樣的婚姻關係是不健康的,對孩子也不會有什麼健康的正面影響。

辦法總比問題多,離不離婚關鍵在於你的個人思想,這個沒有具體的固定答案,不是說有了孩子就一定不能離婚,如果覺得婚姻沒有維持的必要了,就果斷離婚。但是與此同時離婚的一切後果都需要你來承擔,不管是關於親朋好友的言論或者異樣的眼光,或者生活因此帶來的改變。如果你在這段婚姻當中深陷痛苦不能自拔,長期隱忍下去精神上也不能保證不會出問題。

近幾年我國的離婚率攀公升,而為了緩解我國不斷攀公升的離婚率,我國的民法典草案將引入"離婚冷靜期",顧名思義,就是要求夫妻雙方想要申請離婚時,30天內如果有一方不願意離婚的話,可以撤回離婚申請。所以這個30天給你思考和冷靜的空間,想好再去做決定。因為要為你人生負責的人,只能是你自己。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6樓:小山村情懷

1、我們的關係走到離婚這一步了嗎?還有沒有別的解決辦法?

一般情況下,我會將出現裂痕的婚姻分成2種:一種是危機婚姻,一種是死亡婚姻。

危機婚姻是指雖然雙方因為種種原因出現了矛盾和爭執,但仍然存在挽回的可能。

比如我曾經辦過的乙個案子,男女雙方因為工作原因聚少離多,女方覺得男方平時對自己關心太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越來越淡,便想離婚。在這個案子裡,雖然雙方因缺乏溝通、相處時間太少而產生矛盾,甚至有了離婚的念頭,但只要雙方能加強溝通,這段婚姻並非沒有挽回的可能,這種婚姻啊,我認為它屬於危機婚姻,有危機,但也有挽回的可能。

而死亡婚姻是指兩個人的矛盾已經到達比較激烈的程度,無法在乙個屋簷下生活的情況。

比如我經手的另一起案子,夫妻雙方結婚後,女方因為生產回了娘家,男方沒有跟著一同回去,而是留在當地繼續工作,女方坐完了月子從老家回來後,發現這男的在外有了小三,於是兩人開始爭吵、分居,至今為止已經有三年未共同生活在一起了。像這種情況,雙方從結婚起就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名存實亡的婚姻,就屬於典型的死亡婚姻了。

2、我是不是真的想離婚?

當你與對方爭吵的時候,你可能會感到失望甚至心灰意冷,比如你會對比,當初戀愛的時候他可不是這個樣子,那個時候他對我有求必應,現在卻對我愛答不理,他一定是不愛我了,與其這麼湊合,還不如離婚!當感情出現了裂痕,有這樣的想法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為這是人在應激狀態下的正常反應。

但請相信:此時作出的決定不一定出自本心,如果您正處於這種狀態下,不要輕易作出離婚的決定,冷靜下來認真想想,我真的想和對方分道揚鑣嗎?離開他之後我會後悔嗎?

當你平靜下來之後,或許會發現,離婚並不是當前唯一的選擇。

7樓:桃裡

沒有到感情實在破裂的情況最好不要離,離婚不是一件什麼好事。

8樓:趙小霧

兩人感情再好,要是因為家人的原因經常生氣,時間久了,也會影響感情的.離婚真的那麼可怕嗎?你嗎,最起嗎他還愛你.所以,離不離你真的要想清楚了,唉,徘徊在感情的危線,真的不好受.

9樓:匿名使用者

從開頭的時候看的出來你很有主見, 可後來看來你~~~

這個問題本來你就不該問。

選擇了就不要後悔,要有腔調。

10樓:掌中通訊

乙個家庭,到處都會存在壓力,離婚只是逃避,這次離婚了,下次再婚,又碰上別的人對你的婚姻說三道四,你是不是又要離婚呢?父母的話的確要聽,但是既然你知道他對你的好,既然你也知道你父母對他有偏見,那你就該有自己的主張,生活是自己的,不是給別人看的,既然你獲得了幸福,但自然就要為這份幸福去承擔壓力,我覺得你應該把你的父母和你老公約到一起,直接把你想說的話說出來,發洩出來,洩壓,那樣就會好很多,說實話,你的父母心態也是有問題的,如果自己的子女過的很好,不管貧富,只要他們自己開心,就應該支援,而不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到子女身上,不過我相信,父母也是人,既然是人,就有可能因為自己的偏執而讓自己看不到你們婚姻當中的幸福,如果你輸給了他們這份偏執,那你將來會更痛苦。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 但也逃脫不了現實 如感覺兩個人在一起沒有幸福感 不如早做決斷。。。

12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的基礎是感情,你現在的感情很幸福,但是在你家裡人的心中你需要找乙個富二代或者門當戶對的;

是的,你離婚了將來找個物質上富裕的,但是你的精神生活一直是匱乏的,你永遠都不會真正的幸福。

只要努力;將來什麼都會有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別離啊 這麼好的老公。

離了會很可惜的。

父母那裡多溝通就好啦 而且你們兩夫妻間不要有心結 要先溝通好有一致的觀點。

父母也是為他們女兒的幸福著想的。

所以只要你覺得幸福 他們總有天會接受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隨緣吧,祝你幸福今後。

15樓:伊笑天

幸福是自己的,就要自己去爭取。

你總是聽這個的,聽那個的,你已經結婚了,已經是個成年人了,就該有自己的主見。問問自己到底是怎樣想的……

首先你要搞清楚這個問題的答案在於你自己,所以你不要怪你父母,不要怪你老公,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

其實,你問這個問題只能說明與原本你並不愛他,你只是覺得他對你很好,人是自私的,這沒什麼,關鍵在於現在的你愛不愛他——如果不愛,那就好合好散;如果愛他,那就做好自己父母的工作,有時態度稍微強勢一些並非壞事,只是記得絕對不能和父母發火。

望好自為之。

16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你想離就離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描述的這個情景是要繼續按揭了,是呀50多歲的人還瞎折騰什麼呢。可以考慮能夠買個不用按揭的小戶型。

我該不該離婚 我該不該離婚呢?

你離婚必定後悔,你這種事發生的不少了,被人賣還替人數錢。所以你還是好自為之吧。這種事離了婚後悔的一定是你,朋友你是剛學上網的嗎?網路你也相信?真替你難過。 你了他嗎?如果你們經常見面或者很了解他的話 當然可以新的開始,建議你多和他接觸一下,還有就是你在和你老公接觸下 看看他是否真的愛你,到時候你自己...

我該不該離婚,我該不該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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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不該離婚,我該不該離婚

趁還沒有孩子,快離婚吧。忍受六年的你,早就應當享受那種快樂了。呵護你 愛護你的男人正向你招手。你想要的那種快樂生活就在眼前了。離婚永遠不是解決婚姻感情問題的辦法。因為不會有乙個人完全適合你。別人有別人的好,但是別人也有別人的不好。你們已經在一起六年了,怎麼也有些感情吧。發自內心的談談也許隔膜就解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