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單位沒有簽合同但我離職時我寫了一分保證書有效麼

時間 2023-03-17 11:25:07

1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承諾書裡寫了什麼!不會是「同業競爭承諾」吧?!若是,你現在又加入同業,是會有點麻煩的!

好在你們沒有簽過勞動合同,如該公司證訴你時,你可以稱其沒有和你簽過勞動合同,更沒有拿過他的「商業保密費用」和勞動保險等,他在你走時確提出非份要求並威脅要挾……這樣的承諾,完全是不平等的也就是無效的就行了!

2樓:情與法

敘述不清,無從回覆。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無效的 不用管它 那個沒有法律依據 不會生效的 沒有法律效應。

4樓:小小二黑黑

你把合同法好好學學,首先你公司推後發工資已經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其次你簽訂的這個協議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訂立合同雙方自願、平等下有效,一方以脅迫手段使另一方簽訂的合同無效,一方在不願意情況下,迫於另一方的權力而簽訂的合同也無效。

5樓:匿名使用者

赫魯雪夫和雍正帝都是歷史上有名的改革家,有何異同呢?赫魯雪夫和雍正帝都是歷史上有名的改革家,有何異同呢?赫魯雪夫和雍正帝都是歷史上有名的改革家,有何異同呢?

6樓:網友

應該 是無效的,有些東西是強制性的。

在公司入職前籤的保證書,三個月內不離職,如果離職公司將扣除押金,這份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嗎?

7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這份保證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保證書是違反勞動法的,應當認定為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8樓:春瑤鳳嬋

保證書是什麼東西?是找保證人嗎?要2個保證人,是在**人協議裡面的。

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你說的保證書了。押金是要的,500元,不過不是所有公司都要。以前在陽光保險,入職的時候沒有要求押金。

具體看你進什麼公司。還有,保險入行要謹慎。特別是年輕人,如果沒人脈,是很痛苦的事情,而且沒有底薪。

很多人熬不住一兩個人月的。

9樓:手機使用者

有效的,但是他扣押金是犯法的,工司不按時發放工資是在騙員工,還是14天。

10樓:廣州民商律師

你放心,無效。公司無權約束你們的離職,更無權扣押金和工資。

給單位寫的不辭職保證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11樓:du知道君

1、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2、公司叫你寫保證書,你如果寫了,是有法律效率的。

3、你在保證書中應當寫明,你是什麼時候進公司的,什麼時候離職的,公司沒有與你簽訂過勞動合同,每月工資是多少元,在公司工作期間你沒有違反勞動紀律(實事求是寫),最好用複寫紙一式兩份,並請公司簽收乙份,你自己留乙份。

4、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支付給你雙倍工資的,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雙倍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具體請看以下法律規定。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沒有簽合同,但是我辭職時老闆同意了的,現在我的工資被他們扣得差不多了

手機使用者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時公司沒有全部發放我的工資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

公司沒有買保險沒有籤合同我不想做了告他可

1 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去反映情況,勞動監察部門會讓該單位給你繳納07年7月至今的社保費的。2 按現在勞動法規定,沒有籤合同,應該雙倍工資補償你。 可以。勞動法 和 社會保險法 規定,員工入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為員工繳納五險如果沒有籤合同交保險,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會賠償雙倍工資。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