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時公司沒有全部發放我的工資

時間 2023-01-21 23:00:07

1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乙個。

法律依據。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泠映爍山新

培訓學校的做法當然是違法的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建議你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學校的做法是不正確的,這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你可以拿著你的辭職信及公司發給你工資的相關證明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及補足拖欠你的工資。只要公司沒有和你簽合同你可以隨時提出離職,且需要公司支付雙倍工資。祝你成功。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具體的就要看情況了。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辭職,但公司不將我應得的工資全部發給我,我現在怎麼辦?

5樓:網友

由於公司總裁未與你簽訂合同,所以公司已經違法!你可以凡例此為由,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主張你的權利!

1、1年1個月的工資賠償,記住是2倍啦!看你的情況,至少也是個月賠償啦!

2、工資全額發放,賠償拖欠工資賠償金,就工資的50%。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若您一心想辭職,那麼建議:

1.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在公司上班一年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雙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最多為11個月。

2.與單位協商,開個價,包括上述的支付的雙倍工資,算總賬後,要求支付。

3.單位不予協商,到當地你人力資源與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11個月的二倍的工資和其他應繳沒繳的費用等。

4.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您需要的還有耐心等待。

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你在公司上班一年多,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公司工作滿乙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最多為11個月。

由於形成的是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隨時離開,無需辭職。公司不扣發你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同樣是違法的。

你既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請求干預並查處;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支付11個月的二倍的工資;支付被剋扣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8樓:熙宇媽媽

怎麼叫公司將你應得的沒有發給你呢?

公司有一點一定錯了:沒有給你簽訂合同,沒有給你繳納保險,可以拿你可以拿到的一切證據去勞動局仲裁(員工卡,考勤記錄,發薪記錄等等,都可以)

9樓:劉大來律師

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以及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你得有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

北京勞動糾紛律師。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同時也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向單位要求二倍工資的。

11樓:蟲子不吃菜

去勞動仲裁辦公室告他。會幫你的。勞動仲裁辦公室專門管這事情。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告他們。

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沒有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公司不發我工資怎麼辦?

13樓:懷貝嶽香巧

簽訂勞動合同,一般規定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否則視為違約。公司可以追究你的違約責任,但上月的工資也要發給你,兩項合計後,剩餘的才能發給你。

14樓:綠水青山

根據《公司法》和《勞動法》以及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是有規定公司應該按時發放員工工資的,如果未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公司需要提前告知員工原因,並且公開宣告的。

所以公司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到了發工資的時候沒有發工資的話,是不符合勞動合同和法律法規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和《勞動法》以及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的薪酬制度,上面有關於員工離職的相關規定,一般都是規定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定週期,比如提前乙個月離職或是提前三個月離職等,也有規定提前一周或是半個月的。

所以如果該公司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薪酬制度上規定,員工必須提前乙個月離職的話,沒有提前乙個月提出離職就屬於違約行為,如果薪酬制度和勞動合同上規定,員工離職需提前提出,而滿足勞動合同和薪酬制度的時間規定的話,就不屬於違約情況;如果該公司和員工的勞動合同以及薪酬制度上規定了時間限制離職的話,那麼如果員工不滿足時間限制的規定,均屬於違約行為。

我們公司沒有與我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我已經幹了一年了,現在準備離職,請問我可以拿到雙倍工資的賠償麼 10

15樓:韓飛律師

1、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勞動爭議,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4、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16樓:呂艾

你要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因確定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勞動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權利救濟。

根據勞社部發(2005)12號。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第(1),第(3),第(4)項,由單位提供。

這裡所說的是勞動仲裁庭要求由單位舉證責任倒置。你有入職申請表就可以了,能蒐集其他證據更好。

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要求單位按第82條,支付11個月的2倍工資,要求單位按第47條給你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如果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可以按《社會保險法》要求單位補繳11個月的社會保險。

17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離職,沒有賠償。

未簽勞動合同,屬於公司違法,但是與你個人沒有賠償。

社保可以考慮,但也不是現金賠償。補繳而已。。。

18樓:老袁下午茶

因為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11個月的雙倍工資補償差額。

19樓:盧律師騎士

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並且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還可以要求補交社會保險。

簽了勞動合同,公司沒有收我的離職報告,只口頭答應我離職,走時可以要求一次性結清工資嗎 5

20樓:帥氣的小宇宙

口頭的離職是無法律效力的,法律規定必須書面通知公司才可以。沒有書面通知公司完全可以以你曠工扣你工資的。未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補交社保以後再走。最好補乙個書面離職。

21樓:112333束脩

單位不收可以用ems快遞到公司,拍照留證,表示你有根據《勞動合同法》法第37條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免得出了糾紛,死不認賬。

到期自動生效,就可以去結工資。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最好還是出具書面辭職報告,萬一發生勞動糾紛,用人方安全可以以未提交書面辭職為由要求勞動者賠償由於提前離職造成的經濟損失。不論以哪種理由辭職,關鍵要有證據證明已經盡到提前告知義務,根據規定,辭職可以要求用人方一次性付清剩餘工資。

離職員工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到勞動局申請仲裁,怎麼處理?

23樓:112333束脩

你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法在先,你能怎麼辦呢!

1你可以死不承認與勞動者有勞動關係,而是一口咬定是勞務關係,任務完成勞務關係終止,不存在賠償問題。如果勞動者無法自證你們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你勝訴,不用賠償。

當1不成立才提出2。你不能承認體系還不完善,不然可能涉及工商、社保、勞動監察。當庭辯駁的時候可以說是人事部的疏忽造成的,員工沒有主動提出,雙方都有過失,不能只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

你也可以說你提出了籤勞務合同,但是勞動者沒有籤。

3勞動者說沒有發清績效,你可以準備乙份績效表,最好是所有員工的資料都在上面,證明該員工確實不達標,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如果勞動者說我沒簽字,你可以辯駁其他人也沒簽字,單位也是這麼發的。

24樓:網友

首先對於獎金部分,法律也規定屬於收入一部分,你主張這部分收入也屬於有理有據。

但是根據你的描述,公司剛成立,體制也不完善,可能公司效益也未必盡如人意。它不願意發,可能也不違背法律。

因為關於獎金的發放,法律並沒有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明確約定額獎金和年終獎等福利外,那用人單位必須足額發放;

所以如果公司以剛成立效益不佳為由,不發,勞動仲裁也很難認定。

因為法律對於工資部分是有明確規定,法則如下;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月工資制的,企業應當每月按照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支付制度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資。

我的建議,既然已經去仲裁了,你看勞動局怎麼給你處理,最好還是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他當初承諾過你的。你可以保留一些聊天,合同,或則同事證人證言,作為證據。不過既然公司剛成立,離職,對方也給了工資,補償,考慮到剛成立公司也沒那麼快賺到錢,不要太計較,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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