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本醫療保險轉大病醫療保險的問題

時間 2022-11-09 03:20:08

1樓:蒲巨集

首先你要明確乙個概念,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統籌是不同的。大病統籌是單位向國家繳納,不會進入個人賬戶。

基本醫療保險與大病醫療保險有什麼區別

2樓:學霸說保_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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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經常被提及,也有很多人甚至以為這兩個沒什麼區別。兩者都是以城鄉居民為參保物件,兩者並非相同,卻也存在一定的聯絡。

1.基本概念

基本醫療保險就是平常說的「五險」其中之一,我們俗稱的醫保,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

主要用於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大病醫療保險,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再次進行補償的一項新的制度性安排。其針對的是城鎮非從業人口和農村人口,目的是為了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關於新農合、城鄉居民醫保、社保的區別,可以看學姐的另一篇文章:社保、醫保、新農合、城鎮保險有什麼區別?哪個划算?

學姐在這裡不再過多贅述

因為居民基本醫保的報銷是有上限的,超過了上限醫保就不管了,有了大病醫保的話,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就可以再用大病醫保進行二次報銷。其特點是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上限的基礎上,再增加幾十萬的醫療報銷費用額度,提高對重大疾病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2. 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不同

首先,大病醫保不設最低繳費年限,不繳費無法享受保障待遇;基本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其次,面對人群不同。大病醫保主要面向城鎮居民;而基礎醫療保險醫療保險主要面對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

另外,繳費標準及保費**也有很大的不同。大病醫保繳費低於職工大病醫療保險,而且**會有所補貼;而企業職工醫保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補貼。

3.報銷範圍不同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和個人帳戶劃定各自支付範圍,分別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以及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報銷。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大病醫保保障範圍主要在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以力爭避免城鄉居民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合理確定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

以上就是它們的基本區別,詳細內容可以看看我之前寫過的文章:什麼是大病醫保?是商業保險嗎?包括哪些病?怎麼辦理?

3樓:某某知道合夥人

區別

一、兩者出台時間不相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出台時間為2023年8月30日。基本醫療保險出台於2023年12月,***發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要求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核心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區別二、出台背景不相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主要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區別三、兩者的資金**不相同。

基本醫療保險主要是根據各統籌地區確定乙個適合當地職工負擔水平的個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率,一般為工資收入的2%。其次,由個人以本人工資收入為基數,按規定的當地個人繳費率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主要是從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有結餘的地區,利用結餘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餘不足或沒有結餘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

區別四、兩者的基本原則不同。

基本醫療保險分為統籌**和個人帳賬戶確定各自的支付範圍,統籌**主要支付大額和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主要支付小額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和**的承受能力,確定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主要是**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並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援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執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區別五、兩者涵蓋的內容不同。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它與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共同構成現代社會保險制度。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主要是從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

4樓:vip答題會員

基本醫療保險

與大病醫療保險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面對人群不同。正如上述內容所述,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但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物件、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

繳費標準及保費**也大有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會給予適當補貼;而城鎮職工醫保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補貼;

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準總體上要略低於職工醫保。業內人士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設立的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根據此前公布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群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

5樓:開心鬼

基本醫療保險與大病醫療保險都是以城鄉居民為參保物件,兩者並非等同,存在一定的區別和聯絡,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而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則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

一、基本概念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它是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大家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它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特點。

基本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實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全市統籌的原則,個人帳戶與統籌**相結合原則,能夠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於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採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制度。

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

二、費用規定

1、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個人帳戶管理

①職工繳費部分,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規定施行前參加工作施行後退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前款規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②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基本醫療保險**當年籌集的部分,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澱**,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並不低於該檔次利率水平。

④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由下列各項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劃入個人帳戶的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儲存額的利息;依法納入個人帳戶的其它資金。

⑤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照銀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個人所有,只能用於基本醫療保險,但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⑥失業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停止計入,餘額可繼續使用。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失業保險規定享受醫療補助待遇。

2、大病醫療統籌費用

①企業繳費標準:(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 按企業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外商投資企業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

按企業中方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以上時,以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90%為基數,按前述規定的規定繳納。

②個人繳費標準: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按月繳納大病醫療統籌費, 由企業從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金中代為扣繳。

三、報銷範圍

1、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和個人帳戶劃定各自支付範圍,分別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專案目錄以及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報銷。

個人帳戶支付下列醫療費用: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住院**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並收入住院**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和化學**、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下列醫療費用:在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但急診除外;在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鬥毆或者因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進行**的;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付的。

企業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女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乙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在乙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在乙個結算期(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和化學**、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門診**的時間設定。)內職工和退休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醫院等級和費用數額採取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和個人按比例分擔。

為減輕腎透析、腎移植、惡性腫瘤及精神病患者的負擔,保證其基本醫療,某些藥物將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進行支付。如腎透析患者在門診因病情需要,所進行的檢查、**及使用的相關藥品;腎移植後抗排異**的患者,在門診因病情需要,所進行的檢查、**及使用的相關藥品;惡性腫瘤患者在門診進行放射**、化學**期間,因病情需要,使用輔助性**的中藥費用也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範圍。此外,精神病患者將獲得更優惠的條件,精神病患者在精神病定點專科醫院及綜合醫院精神科病房住院,一年內只收取一次統籌**起付標準費用,並減收起付標準的50%。

2、大病醫療統籌報銷範圍

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非因工負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或者30日內累計醫療費用超過2000元的,屬於大病醫療費統籌範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大病醫療費統籌範圍: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殺導致**的(精神病發作除外);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大病醫療費統籌**支付醫療費用,採取分檔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醫療費用支付金額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體標準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萬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在醫療費用中,由大病醫療費統籌**支付後的剩餘部分,由企業和職工及退休人員個人共同負擔。企業負擔的部分不得低於70%。職工和退休人員患病住院**需要預付押金時,由企業統一墊付。

企業墊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向區、縣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申請,在大病醫療費統籌**中按比例墊付。

大病醫療費統籌實行定點醫院和轉診審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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