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保險法的給出個主意!急!急!急

時間 2022-03-14 03:35:14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如果所說屬實,除可向法院告之外,還可以告到保監會,主要是要有證人!是當時的保險人沒有如實告之公司,責任在他,即使保險公司不賠,他也要負責!還有你的保險已過了等待期那麼久了,應該沒問題的!

別怕!還有找個其他保險公司的人(要道行深的)給你出點子,有時比專業的律師還管用!祝你一切順利!

2樓:廈門律師嚴洪

關鍵是如實告知的問題,只要對方業務人員能夠為你堅持,那麼,問題就不大。其實這是業務與理賠的矛盾,一方面,業務人員拼命拉保險,另一方面,理賠卻以沒有如實告知拒賠。

既然是調解,你情我願即可,不過調解,是拉鋸戰,要不斷的磨。

堅持就是勝利。我曾經碰到乙個案件,也是這樣拉鋸後調解的。

3樓:任葉孤農

不要理他,六萬元的保險一分也不要讓步,我認為法院應支援你的訴求,否則就是錯案。如法院判你敗訴,你儘管上訴。最終勝利屬於你。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不成立。

4樓:源蔚然

支援樓上的觀點,一分都不能差。我說的是六萬,你肯定能贏。

5樓:

一定要堅持.投保人的確有如實告知的義務,但是當時被保險人已經在指定醫院做了體檢,並且保險公司也已經承保,所以它就必須應該賠償.你可以去看一下保單上有什麼特殊條款沒有,或者乾脆請個專業的律師.

我國《保險法》對人身保險中保險利益定性規定和時效規定是什麼???急急急急急!!!!!

6樓:莫道無情

我國《保險法》第53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任何人對自己的生命或身體具有無限的保險利益,因此,在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或身體投保人身保險的情形下,自當不發生保險利益的認定問題。

除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外,投保人對與其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均具有保險利益。因此,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姊妹之間、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及對公婆、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與公婆、岳父母之間,都互有保險利益。

時效規定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必須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存在,而保險事故發生時是否具有保險利益並不重要。也就是說,在發生索賠時,即使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失去保險利益,也不影響保險合同的效力。

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的存在是訂立合同的必要前提條件,而不是給付的前提條件。即使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因離異、僱傭合同解除或其他原因而喪失保險利益,也不影響保險合同的效力,保險人仍擔負給付被保險人保險金的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產生依據

國際上對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的產生依據有兩種原則,即利益主義原則和同意主義原則。

1、利益主義原則

利益主意原則把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是否存在經濟上的利益關係作為保險利益存在的依據。即如果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存在經濟上的利害關係,則投保人就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如夫妻之間、合夥人之間等都存在經濟上的利害關係,所以夫妻之間、合夥人之間相互具有保險利益。

2、同意主義原則

同意主義原則認為只要經過被保險人的同意,而不論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之間是否存在利害關係,都認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3、我國採用利益主義與同意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根據我國《保險法》第53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採用的是利益主義與同意主義相結合的原則。

(1)、利益主義

我國《保險法》第53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具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2)、同意主義

我國《保險法》第53條第2款規定:「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為了更有效地防範道德風險,此處的「被保險人同意」應以被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已經存在的可以產生利益關係的法律關係為條件。即這裡表現出來的是雙重條件,既要具有一定的法律關係又要被保險人同意。

7樓:種花家的小公尺兔

人身保險中,對保險利益的時效規定是:只要求在合同訂立時存在保險利益。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只要求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存在。

以人的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在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發生保險事故或保險期滿時,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的保險形式。

財產遭受損失時,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按其實際損失進行補償。大多數人身保險.不是補償性合同,而是定額給付性質的合同,只能按事先約定金額給付保險金。健康保險中有一部分是補償性質,如醫療保險。

在財產保險方面,大多數財產可參考其當時市價或重置價、折舊來確定保險金額,而在人身保險方面,生命價值就難有客觀標準。

保險公司在審核人身保險的保險金額時,大致上是根據投保人自報的金額,並參照投保人的經濟情況、工作地位、生活標準、繳付保險費的能力和需要等因素來加以確定。

8樓:午夜學徒

我國《保險法》對人身保險

中保險利益定性規定和時效規定是只要求在合同訂立時存在保險利益保險利益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又稱可保利益。保險利益產生於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的經濟聯絡,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的利益,體現了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害關係,即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因保險標的遭受風險事故而受損失,因保險標的未發生風險事故而受益。

適應物件

根據《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4)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9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利益:在人身保險中是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必須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關係包括,親密血緣(父母與子女之類)、法律關係(夫妻)、利害關係(債務、僱傭)等,

時效性:人身保險時效性只強調買的那一刻有利益存在就可以了,之後(直至事故發生或不發生)有沒有利益合同都有效。例:

夫婦兩結婚時候夫幫婦買了乙份人壽保險,2年後即使離婚,該人壽保險任然有效,利益實效只強調買保險的那刻存在。

我想成立一家代駕公司,,具體了解的朋友給講講!!!急急急!!!

10樓:丫頭

剛剛我打**問的是東城工商局,工商局表示現在還不能註冊代駕公司,我問他要求,他說,不能註冊的意思就是我們也不知道要求。滿意答案只是針對普通公司的註冊流程,像這種需要審批的肯定跟普通公司流程不一樣。

廠房保險怎樣購買,急!!!我什麼都不懂,有案例,或詳細告知,謝謝

11樓:匿名使用者

投保企業財產保險,該保險有基本險、綜合險和一切險三種。按照廠房的賬面原值投保。基本

專險負責火災、爆屬炸和飛行物體墜落造成的財產損失,綜合險除了負責基本險的責任,還負責雷擊、暴雨、洪水、暴風、颱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隨便打個**到財產保險公司,他們會讓你填寫個投保單,談好保險費率,即可承保,交保險費,保險公司出具保險單,投保手續完成。

急!急!急!關於車禍保險公司賠償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用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和你們實際上沒有直接的關係的,你就直接找車主,讓車主去催保險公司。而且你要弄清楚是不是車主拿到錢沒給你。保險公司這種賠案按保險法規定理賠時間是不能超過乙個月,而且上級審核是很快的。

13樓:萍萍姐姐

交強保險保額11.2萬,其中醫療最高額1萬,意外死亡或者傷殘按比例程度理賠,最高額10萬。另外2000是財產損失。平安最快一天賠付,我住院報銷是三天賠付到賬的。

14樓:鬧弟弟人

這個就的看你是什麼保險公司,現在的保險公司一般認定責任方後,如果保險公司全部責任,一般情況會全額支付保險費,然後的事情就是他們自己的內部的問題、除非是小的保險公司、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平安的保險,你的情況可以提前賠付的。應該不用等那麼久。答應賠償的保險公司業務員是誰,你直接找他。讓他落實。

16樓:生活總有意外

日他,打**轉到省保險公司打**詢問,提供案件編號,沒啥問題『

兩手準備,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交強險賠償的11萬肯定不夠你丈夫的傷殘費,所以你肯定也要上訴,正省事了,把肇事司機做第一被告,把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做第二被告一起捎帶告了,連律師都不用請,只花一點錢讓律師幫忙算個賠償標準就行了,剩下的事情拿著責任認定書直接自訴就ok 了,ok,聽懂了某?

急急急..6.15.前急求保險法-貨物運輸保險答案!!

1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承運方有沒有按照和保險公司商定的路線行駛?

第二:如果是因為承運方的過失造成的(因為是拖纜斷裂,所以要看承運方行駛前有沒有檢查好設施),那麼保險公司肯定要找承運方賠。

18樓:匿名使用者

此案例保險公司必須分擔施救費用。損失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是保險事故。拖纜斷裂不是承運方的過時或錯誤所致。保險公司無權向承運方索賠。

19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公司的理由是正確的。因為過錯在於承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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