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健康證剛辦理下多月,現在我要辭職,單位要扣我錢讓拿

時間 2021-12-27 22:34:56

1樓:念忘秋天

辦理健康證的費用嗎?如果當初沒有約定是由企業承擔 或 約定了 由企業承擔 但需要你工作滿幾年的條件 你未到達約定工作年限的話 合法

你好,我單位給我買了五險一金,我現在要辭職,可是單位讓我把這個月

2樓:黑色幽默h懂

你好這個是要還給公司的,保險是個人承擔一部分公司承擔大部分。現在你辭職了,那就只能自己出錢了,你可以吧這個月幹完再辭職,讓公司在下個月把你打社保停了就可以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五險一金是國家規定公司必須繳納的,單位沒有責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單位協商,無果後找當地勞動仲裁機構或諮詢12333.

4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自己出錢,在你的工資裡扣除就是了

問一下,我在食品廠上班,但是健康證丟了,沒有交廠裡,我現在要辭職,工廠說要等3個月,問一下該怎麼辦 50

5樓:九叔他爹說事

如果只是乙個健康證丟了,可以跟廠裡協商解決啊,有可能廠裡現在是旺季缺人,所以找了個理由要你等三個月的,跟廠裡說些實際情況或者「各種困難」,應該可以的吧

6樓:勞動工傷律師

一、你健康證丟了與你辭職有關係嗎?你辭職的要看你的辭職的原因,確定離開單位的時間,單位要求等三個月是違法的。

二、正常辭職的話,你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你和單位協商一致的話要以即時離職,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如果你是因單位有違法行為的話可以即時辭職不需要等乙個月,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五、你可以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確定辭職離開單位的時候,如果單位因此不發給你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7樓:娟娟

你好,勞動者提出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健康證丟了和你要辭職有什麼必然聯絡嗎?難道你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中有約定,若健康證丟失則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嗎?工廠答覆你說要等3個月後才能辭職顯然是違法的。

首先,一般而言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只要30日的期限到了,勞動合同就解除了,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該條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其次,不知道你和該工廠的合同中關於辭職的條件有無另外約定。,如有約定,員工提前通知的時間就應當依照雙方合同中所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

另外,書面通知書最好一式兩份,要求單位簽收後個人留存乙份。如果單位不簽收,建議用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單位寄乙份,留存寄出的簽收憑證,寄出憑證單上要寫清寄出的是「離職申請書」。但是在通知期內你還是正常上班。

最後,要積極辦理交接手續,注意留存證據。向單位索要離職證明書,不給的,單位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員工提出辭職應提前乙個月申請,工廠叫你等三個月是不符合規定的,這與健康證沒有關係的。

9樓:劉鵬律師

健康證丟失與辭職沒有關係,如果你需要證明你辦理過健康證,可以去辦理健康證的機構要求出具相關證明(證明你之前辦理過健康證),對於辭職的事情,試用期提前3天,轉正後提前30天辭職即可,如果不行,去當地勞動監察舉報。

10樓:七台河李陽平

你可以依法、按程式辭職(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廠裡要求你等三個月是沒有法律支援的。同時,健康證丟失或無有健康證不能成為限制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或條件。

附:《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11樓:別扯蛋

健康證跟你入職工作並沒有太大關係,是廠裡沒有做到位,你可以正常離職,試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如果已轉正就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工廠沒有任何理由難為你。否則你可以走勞動仲裁的方法,工廠一般不敢刁難你

12樓:冰焰

員工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即可離職。乙個月期滿,無論單位是否同意均可

13樓:平同秋梵

健康證的專案不是很多,主要是為了從事餐飲食品等工作保證沒有傳染性疾病。但問題是不管你工不工作,健康是很重要的,你總要知道自己有沒有生病吧,所以體檢一下是很有必要的。試想如果你真有病了,你還會先考慮工作嗎?

但是你早查出來了就有更多**的希望

14樓:江湖不忘

首先,健康證是你私人的乙個證明,只是你健康與否的乙個證件,是你私人的,別人只有要求出示的資格,沒有扣留的權利。你辭職與健康證交沒交廠裡沒有關聯,主要是快過年,你廠裡缺人,找個藉口讓你多呆三個月。

15樓:aone若水

辭職跟健康證沒有太大的關係,即便是要補辦健康證,一天的時間也可以在醫院辦好了交給公司。顯然公司這是故意剋扣員工,不放員工辭職的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如果實在走不掉的話,建議去當地勞動局提交材料,申請勞務仲裁處理。

16樓:香林菸酒

這是老闆留你不是理由的理由

一般辭職提前乙個月遞交辭職報告

好讓廠裡找接替你崗位的人。

17樓:林家g三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也指出: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8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你去一趟當地勞動局,健康證辦乙個也不過一百多塊錢,這個不影響你辭職的。

19樓:聽覺有道膠南店

健康證和辭職一點關係都沒有。

20樓:

等三個月個p,直接投訴

21樓:成功的夢想

工資高嗎?你想學做蛋糕啊

22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資的話就繼續幹下去吧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3個月,交了健康證,後面辭職了乙個月,現在找到一間單位需要健康證,可以拿回嗎? 15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回!按理公司是不能扣押任何證件的!

您好!我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但是公司還沒到乙個月就讓我走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乙個月的工資嗎 10

24樓:青島專業律師王

你好:勞動法方面給予員工提前30天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離職時間為30日到期日,如單位讓你提前走,就屬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給與你經濟補償金。如單位給你算的離職日期仍為交辭職書後30日,則屬於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經濟補償金,單位應結算工資至月底。

因此你可根據不同的情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5樓:藍飛人

你有權要求做到月底。如果公司硬要求你馬上離職,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出具書面的通知,並要求其註明原因。如果單位出具,然後該通知將是你要求賠償的證據。

如果不出,那你就等到約定月底時間離職就可以了。一般單位是不會出的,因為寫不出合理的理由。

2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要求乙個月四天休息工資補

給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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