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請假不批,不上班被老闆當時開除,而且還不給工資,這樣違反勞動法嗎

時間 2021-10-26 04:19:2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請假有理由,如醫院開的假條,確實不能上班了,那老闆不批准,是不對的。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開除你是老闆的權力,誰讓你曠工違紀。但不給工資他說了不算,找勞動檢擦大隊處理,或者申請勞動中裁,不要怕,勞動法為咱勞動者撐腰。

3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違法!!!敢不給錢,就把事情鬧大。!!!如果有籤合同的話是最好,沒有的話,就比較麻煩!

4樓:打架的豆角

大大的違反了勞動法,你去找記者,或者打110都可以解決的,打110的理由,以不給工資為由,威脅勞動者!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你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去投訴 或通過一些法律要回你應該得到的勞動報酬

老闆說3天沒有請假上班無薪開除,勞動法裡能說得過去嗎

6樓:簡簡單單

老闆說3天沒有請假上班無薪開除,這樣的做法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7樓:匿名使用者

說不過去,勞動法裡是隻要構成勞動事實,一天算一天,

8樓:咒_逐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老闆不給員工請假,如果硬要請假就會被解僱。

9樓:

呵呵,不要氣哦,這個其實太正常了。首先你是公司的一個員工,公司自己有自己的制度,雖然法定節日安排是放假到10/5號,但是不可能所有公司都放到那個時候啊,法定的日子是這幾天,其實公司都可以按照自己的作息業績或者公司忙不忙去安排怎麼給員工放假的。再來了你要從公司的角度去考慮下,公司裡有那麼多員工,每個人都想放假的,要是每個人都要吵著象你這麼放假,那公司也不要開了,對不對?

十一放假,有些人還拿不到假期呢,現在工作的人誰那麼方便可以請假的啊,都是這樣子的,計劃趕不上變化,你都計劃好的事情,也很有可能因為某些事情要做改變的。

你說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沒有籤勞動合同,其實這也沒什麼關係的,就算是實習期的有些也不籤合同照樣在工作的。如果你對這家公司一直存有想走的念頭,那你就乘這個機會走吧,不過最好有機會找好下家。但你也應該知道,現在找個工作挺難的,其實你們公司很好啦,給你們1號放到3號,你也知道今年勞動法已經改變過,對公司和員工有存在相當的利弊。

公司有時候處理也是有它的原因的,你要好好想想啦,不要一心感覺我想放個假公司還不肯,其實都會這樣的哦,工作會影響挺多事的,也只能按照公司安排的時間去計劃自己的事情了,好好處理你的事情吧,不要有太大火氣,祝你事業生活一切順利咯!

10樓:煩躁

他們是違法的,新版的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不行就告他!他們就是仗著自己是用人單位就欺負人,我原來的單位的老總竟然在我結婚前十天不到的時間裡做出,員工不準結婚的規定,因為當時公司的效益特別不好,而且女員工一懷孕就會被解僱!這些員工都被他整得特慘。

當然,最近有一個非常令人愉快的訊息,公司已經被封了,聽說老闆人也不見了,銀行帳號也被凍結了,活該!這種賤人就該有這種下場!不過,那個公司用的錢全都是銀行貸款,聽說有好幾千萬,也不是上億的呢,如果還不上,就是國家的損失!

哎!他還養了好幾個小祕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假需要單位的同意,這是企業可以自行制訂的規章制度,也是企業用人自主權,因此單位不予准假,本人認為比較正常.

既然單位一年來沒有與你簽訂合同,你可以此為藉口提出辭職啊,但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並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這是勞動者的權利.

12樓:二次元葉羅麗

炒就炒 東家不打 打西家

13樓:洗臉用腳氣水

給人打工就是這樣;你還能告不成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什麼公司啊,不籤合同,還不請假。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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