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錢比親情更重要的話題作文,親情比金錢更重要作文

時間 2021-10-14 22:15:09

1樓:丨千里快哉風丨

人們都知道,也都明白,每個人的生活離不開金錢,但是金錢與幸福不能畫上等號。

當你擁有了金錢,並不代表你擁有了幸福。有的人買彩票中了頭獎,可他並不開心,因為他每天都要提心吊膽,生怕有人把錢偷去或搶去,甚至還請了幾個保鏢。可是,請了保鏢卻沒有了自由自在的私人空間,唉!

可見有了許多的金錢並不是一件好事,反而讓你沒有自由,沒有快樂,也就更沒有幸福可談了。有的人為了爭奪金錢,不再顧及臉面和廉恥,不擇手段,無惡不作,傷天害理,甚至和自己骨肉相連的親人反目成仇,為了家產,不惜把自己的親生父母或親生兄弟殺害,親情在一瞬間蕩然無存。

當你沒有金錢,但不代表就沒有幸福。有的人雖然不是百萬富翁,也沒有家財萬貫,但他一樣活得十分幸福、快樂。因為他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一個和諧的家庭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和一份穩定的收入,他還奢望什麼呢?

他有親情,友情。雖然他沒有金錢,但他有支援他的親人,朋友。從此,他白手起家,經過不懈的努力,終天有一天,他成為了一位擁有財富的人。

有的富翁隨便花錢,而有的富翁是拿錢去救助那些貧困山區的陔子們,讓他們有書讀,生活有吃有穿,不讓他們像乞丐,甚至還會讓更多的人一起推動慈善事業。因此這樣的人生也因奉獻他人,幫助他人而顯得十分有意義,有價值,這樣的人的生活也是十分幸福的。

所以人擁有了金錢並不意味著擁有了幸福,人的幸福在於追求,在於拼搏,更在於奮鬥。

幸福固然離不開物質,但物質不能主宰幸福。

2樓:楊柳風

福州人小芳從小父母早逝,和弟弟小明兩人相依為命.父母給姐弟倆留下了一套房,房產證只寫著小芳和她父母的名字.小明的媳婦天天慫恿丈夫和小芳爭房產,還發出狠話“爭不到房,就離婚”.

小芳為了弟弟不離婚,主動放棄了繼承權,同時還把自己已取得的房屋的三分之一份額也歸入了弟弟名下.“父母留下的房子,我都不要了,全部給弟弟吧,這個手續該怎麼辦?”小芳問公證員.

福州市公證處來了一對辦理繼承公證的姐弟.這對姐弟不是想方設法為自己多爭點財產,而是互相謙讓,看得公證員都傻了眼.

小明說,他和姐姐相差好幾歲,父母死得早,是姐姐把他拉扯大的.後來,姐姐工作了,他上學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由姐姐一人承擔.

小明說,都怪他的媳婦不好,天天嚷著要父母的房子.今年房價飛漲,他的媳婦就讓他和姐姐爭房產,還發出狠話“拿不到房產就離婚”.這話傳到了小芳的耳朵裡,小芳決定不要房產了.

“姐姐不要理會我媳婦的話,我只拿自己應得的一份.”小明說.

小芳說,這可不行,父母的房子誰繼承都一樣,還是把房子給小明吧.

小明還是再三推讓,這下小芳生氣了.小芳說,爸媽不在了,一切都聽她的,房子的事情由她說了算.

公證員看了房產證,發現房產證上寫著小芳和她父母的名字.按照我國《繼承法》,小芳已經取得了該房產三分之一的份額.公證員對小芳說,她已經有了三分之一的份額,這部分財產該怎麼辦?

小芳說,這部分她也不要了,都給弟弟吧.

後來,公證員提出了兩種方案,供小芳和弟弟選擇.方案一:小芳和小明共同繼承,再由小芳將自己繼承的房產份額以及之前自己的三分之一份額都贈予弟弟;方案二:

小芳直接放棄繼承權,由小明繼承房產的三分之二,同時小芳把自己之前的三分之一房產再贈予弟弟.這兩種方法,公證收費都是一樣的.

最後,小芳選擇了第二種方案.臨走時,公證員對小芳豎起了大拇指,稱讚她把親情看得比財產更重!

“小姑娘,錢收好.”“哎!”我接過錢一數,呆住了……

這是一個飄著雨絲的星期天,媽媽臨時知道中午家裡來客人,要買許多菜,可都十點了.媽媽便拉上我直奔菜場.一來到菜場,我倆就分好工:媽媽挑菜、付錢,我找錢.

先去買海鮮!我們來到一個賣螃蟹的攤位前,我仔細打量了這位攤主,他是一位四五十歲的中年男子,被雨水打溼的黑髮中夾著幾根白絲,黝黑的臉上嵌著許多皺紋,身穿一件脫了毛的長袖毛衣和一條洗得發白的棉褲.我又瞧著盆裡的螃蟹,一隻只揮舞著它們的大鉗子,長得十分壯!

我心中想著:紅燒螃蟹可是我的最愛呀!這幾頭燒起來肯定比平時好吃多了!

“老闆,這螃蟹怎麼賣?”媽媽問道.“三十塊錢一斤.

”“好,那給我來三隻.”攤主已經伸出他那長滿繭子、皺巴巴的手準備抓螃蟹了,一聽見媽媽說要,急忙抓了三隻最壯的裝進袋子,往秤上一稱,“一斤多,三十二塊.”“這麼貴啊!

”我嘀咕了一句.攤主把袋子遞給了我,我接過袋子.媽媽給了那位攤主五十元,對我說:

“小惠,把錢找回來.”說完,媽媽就轉身向另一個攤子走去.

攤主從櫃子中拿出一疊零錢,數了一下,遞給我:“拿好!”我伸手拿來錢一數,我愣住了:

怎麼有六十八元,多了五十?我剛想對攤主說他多找了,可轉念一想:這下可賺了!

不僅沒花自己的錢,還多了那麼多的錢,佔大便宜了!我偷偷地樂著,突然聽到媽媽在叫我,便跑了過去,小聲對媽媽說:“媽媽,那個攤主多找了我們六十八塊錢!

”“怎麼回事?”“他肯定把你給他的五十元當作一百元了,嘿嘿!”我樂得眼睛都眯縫了,媽媽卻顯得有些嚴肅.

“快把這多找的錢還給那個人!”媽媽的語氣加重了,她緊皺眉頭,銅鈴般的眼睛瞪著我.“我不!

”我把錢緊緊攥在手裡.雨絲飄在我臉上,溼漉漉的.

媽媽嘆了口氣,從包裡取出五十元,轉身走到那個攤邊.我遠遠地看著,只見媽媽把那錢遞到攤主面前.攤主先是一臉疑惑.

後來,媽媽不知說了些什麼,攤主連連點頭,嘴裡嘟噥著,伸出手顫悠悠地接過錢,他那黝黑的臉上露出了一絲感激的微笑……

……走出菜場,我一直沒跟媽媽說話.

“小惠,還在跟我賭氣呢?”

我撅起嘴看著媽媽.媽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小惠,錢雖然重要,但世上還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我前天還聽見你在背一句格言,‘以誠感人者,人亦誠而應’,你難道忘了嗎?”

“我……”我一驚.

“做一個誠實的人,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不能只說不做!”

“嗯!”我慚愧地低下了頭,臉上火辣辣的.“好險!我剛才差點失去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

我長舒了一口氣,抬起頭,發現不知什麼時候天已經放晴了.陽光普照,身上暖洋洋的……

親情比金錢更重要作文

3樓:陳曉蘭女傑

歲月催人老,不老的是親情。無論我們身處何境,身在何地,親人永遠是我們最堅實的精神支柱,最理想的感情寄託!

我可以追述到童年時代,去回憶那段感人的親情。那時,我常和奶奶去買菜,到菜市需要走一段人行道,在橫穿一條馬路。在下班時間,大街上車來車往,川流不息的人群匆匆而過。

年齡大了,奶奶的雙腿顯得很不靈便,走路怎麼也快不起來,他提著菜籃,挨著我邊走邊談些生活瑣事。

沒有陽光,就沒有日子的溫暖;沒有雨露,就沒有五穀的豐登;沒有水源,就沒有生命;沒有父母,就沒有我們自己;沒有親情,世界就會是一片孤獨和黑暗。我感激他們,是打心眼裡的感激,從我上中學的那一刻我就發誓,在親人的有生之年,我會用最大的努力去善待他們。無論在什麼地方,無論在什麼時間,我都會象他們待我那樣待他們,讓他們以後的生活過的好點——是我最大的義務。

我知道,不管我怎麼說怎麼做,都不及他們對我愛和恩情。因為那是人時間最珍貴的東西。

……讓我們用感恩的心,感恩親情,感恩親人所給予我們的一切!

以"金錢與親情"為題寫一篇800字作文

4樓:滄桑笑容

我為親情還債

人們常說債是可以還清的,但有一種是你和所有的人都無法還清的,那就是親情之債。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親人,是他們用血汗撫養著我們,是他們用雙手培育著我們。而我們只是一味的向他們索取著,怎曾想過以後用什麼去還我們欠他們的債呢?

我們每一個人,至從來到著個世界,來到父母的身旁,我們就是一個強盜,只知道向別人奪取,而不知道向別人歸還。就這樣一個小小的強盜,沒有人來逮捕你,也隨和年齡的變化,我們也變為了一個大的強盜。這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啊!

我們怎沒想到,在你吃父母做的飯菜時,你想沒想過,這有是一次債;當你得到父母的疼愛是,你何曾想過這有是一次欠債;當你做錯事時,父母總是幫你解決,你還是不知道著是一筆債。我們總是想著自己,把父母的已拋向九霄雲外,我們何時關心過父母為自己操過的勞心。

古詩中說過:“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著就說明了,小草難以報達陽光他們的恩澤,我們人類也正是如此,孩兒怎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

要知道,世界中的每一個父母都不是為了享受你的金錢,而生你、養你,是因為他們都有一顆善良、美好的心靈。

所以,我們要用最完美的實際行動來報達自己的父母,比如,當父母下班回家為他們端上一杯熱茶,當他們因疲勞而不知睡著時,我們為他們蓋上被子……一切小小的行為都回打動父母。雖然我們無法回報父母給我們的那麼多,但要他們知道,我們已經用盡所有能力做到了。

同學們讓我們銘記,世界難以還清的債,就是——親情的債務。

親情比金錢更重要的事例

5樓:深院鎖清秋

福州人小芳從小父母早逝,和弟弟小明兩人相依為命。父母給姐弟倆留下了一套房,房產證只寫著小芳和她父母的名字。小明的媳婦天天慫恿丈夫和小芳爭房產,還發出狠話“爭不到房,就離婚”。

小芳為了弟弟不離婚,主動放棄了繼承權,同時還把自己已取得的房屋的三分之一份額也歸入了弟弟名下。“父母留下的房子,我都不要了,全部給弟弟吧,這個手續該怎麼辦?”小芳問公證員。

福州市公證處來了一對辦理繼承公證的姐弟。這對姐弟不是想方設法為自己多爭點財產,而是互相謙讓,看得公證員都傻了眼。

小明說,他和姐姐相差好幾歲,父母死得早,是姐姐把他拉扯大的。後來,姐姐工作了,他上學的學費和生活費,都是由姐姐一人承擔。

小明說,都怪他的媳婦不好,天天嚷著要父母的房子。今年房價飛漲,他的媳婦就讓他和姐姐爭房產,還發出狠話“拿不到房產就離婚”。這話傳到了小芳的耳朵裡,小芳決定不要房產了。

“姐姐不要理會我媳婦的話,我只拿自己應得的一份。”小明說。

小芳說,這可不行,父母的房子誰繼承都一樣,還是把房子給小明吧。

小明還是再三推讓,這下小芳生氣了。小芳說,爸媽不在了,一切都聽她的,房子的事情由她說了算。

公證員看了房產證,發現房產證上寫著小芳和她父母的名字。按照我國《繼承法》,小芳已經取得了該房產三分之一的份額。公證員對小芳說,她已經有了三分之一的份額,這部分財產該怎麼辦?

小芳說,這部分她也不要了,都給弟弟吧。

後來,公證員提出了兩種方案,供小芳和弟弟選擇。方案一:小芳和小明共同繼承,再由小芳將自己繼承的房產份額以及之前自己的三分之一份額都贈予弟弟;方案二:

小芳直接放棄繼承權,由小明繼承房產的三分之二,同時小芳把自己之前的三分之一房產再贈予弟弟。這兩種方法,公證收費都是一樣的。

最後,小芳選擇了第二種方案。臨走時,公證員對小芳豎起了大拇指,稱讚她把親情看得比財產更重!

“小姑娘,錢收好。”“哎!”我接過錢一數,呆住了……

這是一個飄著雨絲的星期天,媽媽臨時知道中午家裡來客人,要買許多菜,可都十點了。媽媽便拉上我直奔菜場。一來到菜場,我倆就分好工:媽媽挑菜、付錢,我找錢。

先去買海鮮!我們來到一個賣螃蟹的攤位前,我仔細打量了這位攤主,他是一位四五十歲的中年男子,被雨水打溼的黑髮中夾著幾根白絲,黝黑的臉上嵌著許多皺紋,身穿一件脫了毛的長袖毛衣和一條洗得發白的棉褲。我又瞧著盆裡的螃蟹,一隻只揮舞著它們的大鉗子,長得十分壯!

我心中想著:紅燒螃蟹可是我的最愛呀!這幾頭燒起來肯定比平時好吃多了!

“老闆,這螃蟹怎麼賣?”媽媽問道。“三十塊錢一斤。

”“好,那給我來三隻。”攤主已經伸出他那長滿繭子、皺巴巴的手準備抓螃蟹了,一聽見媽媽說要,急忙抓了三隻最壯的裝進袋子,往秤上一稱,“一斤多,三十二塊。”“這麼貴啊!

”我嘀咕了一句。攤主把袋子遞給了我,我接過袋子。媽媽給了那位攤主五十元,對我說:

“小惠,把錢找回來。”說完,媽媽就轉身向另一個攤子走去。

攤主從櫃子中拿出一疊零錢,數了一下,遞給我:“拿好!”我伸手拿來錢一數,我愣住了:

怎麼有六十八元,多了五十?我剛想對攤主說他多找了,可轉念一想:這下可賺了!

不僅沒花自己的錢,還多了那麼多的錢,佔大便宜了!我偷偷地樂著,突然聽到媽媽在叫我,便跑了過去,小聲對媽媽說:“媽媽,那個攤主多找了我們六十八塊錢!

”“怎麼回事?”“他肯定把你給他的五十元當作一百元了,嘿嘿!”我樂得眼睛都眯縫了,媽媽卻顯得有些嚴肅。

“快把這多找的錢還給那個人!”媽媽的語氣加重了,她緊皺眉頭,銅鈴般的眼睛瞪著我。“我不!

”我把錢緊緊攥在手裡。雨絲飄在我臉上,溼漉漉的。

媽媽嘆了口氣,從包裡取出五十元,轉身走到那個攤邊。我遠遠地看著,只見媽媽把那錢遞到攤主面前。攤主先是一臉疑惑。

後來,媽媽不知說了些什麼,攤主連連點頭,嘴裡嘟噥著,伸出手顫悠悠地接過錢,他那黝黑的臉上露出了一絲感激的微笑……

……走出菜場,我一直沒跟媽媽說話。

“小惠,還在跟我賭氣呢?”

我撅起嘴看著媽媽。媽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小惠,錢雖然重要,但世上還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我前天還聽見你在背一句格言,‘以誠感人者,人亦誠而應’,你難道忘了嗎?”

“我……”我一驚。

“做一個誠實的人,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不能只說不做!”

“嗯!”我慚愧地低下了頭,臉上火辣辣的。“好險!我剛才差點失去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

我長舒了一口氣,抬起頭,發現不知什麼時候天已經放晴了。陽光普照,身上暖洋洋的……

比金錢更重要的還有什麼作文,「比金錢更重要的」有什麼作文素材,越多

親情。友情。幸福!等等 比錢重要的東西多了,比如健康就是乙個錢無法買到的東西,比金錢更重要的 有什麼作文素材,越多 親情比金錢更重要作文 歲月催人老,不老的是親情。無論我們身處何境,身在何地,親人永遠是我們最堅實的精神支柱,最理想的感情寄託 我可以追述到童年時代,去回憶那段感人的親情。那時,我常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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