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沒交清物業管理費的業主可以當選業主委員會成員嗎

時間 2021-09-01 03:42:25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繳清物業費的業主也是可以當選業主委員會的成員的,業主委員會的成員是由業主選舉產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2樓:楊子電影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選聘實施人以及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議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三)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根據業主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擬訂建築區劃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的方案,提交業主大會會議決定。

3樓:鳳凰弟弟咯

可以參選!

因為公民有被選舉權。

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

所有阻止者,都屬違法!

4樓:匿名使用者

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沒有關聯,不受影響

5樓:牧鑫國際_貨運

不一定。根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定,業主大會籌備組的組長由鄉鎮、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擔任,他不是業主,今後不能當選業委會成員,籌備組其他成員是業主代表,業主代表由廣大業主推選每棟樓產生的1-2名業主代表,也可以稱為房管小組長,在業主代表中產生5-11名單數的業委會委員,不可能每個業主代表都當選業委會委員。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大會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業委會委員,產生的委員也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業委會主任副主任,前提條件業委會成員必須是業主,業主的親朋好友不得當選業委會成員。

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大會籌備組完成了使命解散,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

欠物業費的業主可以當選為業主委員會成員嗎

6樓:

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成員應該模範遵守管理規約,履行業主義務,按期繳納物業費。但是現實生活中存在業主委員會委員帶頭維權拒絕繳納物業費的情況。這就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於惡意拒交物業費的業主委員會委員應該公告全體業主,由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敦促業主委員會委員繳納;也可以向街道辦事處或房管部門匯報請求處理。業主委員會集體帶頭拒交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該提前三個月告知有關部門,主動撤離小區。對於由於服務瑕疵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拒交物業費,應該主動改進服務,用實際行動贏得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諒解。

如果業主委員會委員存有私心,有意更換自己選擇的物業服務企業企業的,但是廣大業主支援原有物業的,應該由業主決定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如果經過三個月的努力無法進行業主委員會的提前改選,物業服務企業企業應該主動撤離小區。在任何情況下撤離小區應該提前3個月告知全體業主。

社群事務專家劉生敏

7樓:華律網

有資格。業主是否具有被選舉為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資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業主的身份。業主委員會的委員是按照業主大會法定多數業主的意願選舉出來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欠費問題是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糾紛,屬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民事合同糾紛問題,與業主是否有資格被選為業主委員會委員無關。欠費業主也是業主,有資格參加選舉。

8樓:鄭帥哥哥

欠物業費肯定不當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建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都有明文規定。你這樣律師會害人的。

9樓:秦漢故郡琅琊客

選舉業委會成員是業主的權利,與欠不欠交物業費無關。只要你有業主身份,得到大部分業主的信任,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哦

10樓:摩金鵬

你說有資格算數嗎?你看看深圳物管法拖欠三個月無資格參選。

11樓:匿名使用者

無故拖欠物業費才不能當業主代表或者業委會委員,但如果有明確的原因,非「無故」,當然可以當業主代表和業委會委員。理由如下:作為業主,天然有權利管理小區,參與業委會和業主代表選舉,以前的跟物業費掛鉤是違法的,因為物業條例規定只有無故不繳納物業費才失去該項權利,

需要其去法院起訴該業主並拿到法院判定無故的判決結果才能生效。

未交物業費的業主是否有權加入業委會?

12樓:楊子電影

未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業主不能加入業委會的。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組織形式。

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

1、首屆業主委員會由小區全體業主投票選舉產生;

2、根據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規則進行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通常為5~11人,也可以根據小區情況在議事規則或管理規約中對委員人數進行約定。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13樓:匿名使用者

明確不可以。

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條件: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應當具有業主身份,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模範履行業主義務,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不得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或相關利益的經營活動。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京國土房管物字891號給朝陽區小區辦答覆中提到「欠費業主不宜作為全體產權人的代表。」區縣小區辦在備案時要提供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材料」中塞進「業主大會籌備組向物業公司發出的當選委員繳費情況查詢函」和「物業公司出具的當選委員按時繳費證明」兩項內容,雖然這兩項材料絕非「法律法規規定的」,但由於目前小區辦負責業主委員會的備案工作,現官不如現管,委員中如有不交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要想備案難免遇到很大困難。

估計你們是沒有在第乙份公告中未明確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認定的內容.比如需遵守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的內容.

14樓:光腚逛街

可以,物業管理費屬於合同糾紛 不能因為沒有繳納物業費影響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15樓:鳳凰弟弟咯

可以參選!

因為公民有被選舉權。

是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

所有阻止者,都屬違法!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按照業委會的相關規程和要求,一般來說,未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業主不能加入業委會的。

二、業主參加業主委員會成員選舉應當符合下列6個方面的條件: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協調溝通能力;

(6)身體健康,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17樓:十條白沙

確實不行,沒交管理費是未實行業主義務,可不允許參加

18樓:哈哈小泡

呵呵當然有權,沒交也是業主呀

物業管理費包含哪些費用,物業管理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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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沒交物業管理費,家裡被人盜竊,那麼物管有責任麼

我認為如果管理處在安防工作上未做到該服務合同所約定的事項,那麼物管就得負一定的責任。不管是主給付義務還是付隨義務,這義務都是對公的,是對全體業主的。不可能因為你沒交物業費,就導致物管盡不到應盡的義務。這跟交沒交物業費沒多大關係。但如果該物管在安防工作上做到了該服務合同所約定的事項,那對你家的遭遇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