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自稱律師欺騙了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8-30 09:51:53

1樓:九方安露

到當地律協投訴?或者直接到他掛靠的律師事務所找主任說明情況,看能不能解決!

2樓:張毅葭

法律工作者和律師的區別從職業證上就可以區別開來,律師也可以在法律服務所工作,只是,你如果沒有他以律師身份簽訂律師**合同或者進行相關訴訟行為的證據,告詐騙有點危險,當務之急是如樓上說的趕緊到法院弄清你案子進行到哪個階段了,找個律師諮詢下一步怎麼走,對該名法律工作者,到司法局投訴。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法律服務所實習過,他們也都是以律師自稱的,不過也不能怪他們,你不問的話他不見得說自己是法律工作者啊!對於你說的亂收費情況看似是自願的,但上面確實有很多的不合理收費的...

4樓:四川樂山人

1、 法律工作者可以**你的案件

2、 非律師以律師名義執業是違法行為

3、 有票據的收費的合理的

4、 白條收費、無票收費是不合法的

5、 感謝、酬謝等收費是非法的

你應該收集他收錢的證據(沒有證據他肯定會不承認收了什麼感謝費)到當地司法局舉報、投訴。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律師,而以律師身份(切記是以律師身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收取當事人錢財,為其辦理案件的,屬於詐騙,當事人可以到公安部門報案!請公安機關處理!

刑法條文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樓:yyy雨過天晴

分析如下:

1、如果是律師,以律師身份執業時,胡亂收取當事人錢財,不出具相關票據,私自執業的,當事人可以到當地司法局投訴!

2、如果不是律師,而以律師身份(切記是以律師身份)接受當事人的委託,收取當事人錢財,為其辦理案件的,屬於詐騙,當事人可以到公安部門報案!請公安機關處理!

3、法律工作者可以為您**案件並出庭,但只是以公民**的身份參與案件,相對律師而言會有一些權利限制。

最後,建議您搞清楚,法庭是否已經受理您的案件;找專業律師分析一下您案件的具體情況;並向當地司法局投訴該法律服務站,但向公安機關舉報此人的詐騙行為。

法律指什麼

7樓:你是我的幸運飛

法律就是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條例、規章、判例、習慣法等各種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屬於上層建築範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並為經濟基礎服務。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並將隨著階級、階級鬥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因為「法律」是乙個抽象的概念,它的內涵會因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經歷甚至不同職業而變得不同,而且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一概念還在不斷進化。

而對「法律」的定義,集中反映著乙個民族、乙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念,反映著當時人們對於自然、社會和人與人關係的價值判斷與行為方式。

一「法律」的詞源

「法」這個字在古**作「灋」,最早見於金文。字形由「氵(水)」「廌(zhì)」「去」三部分組成,「水」代表執法公平如水;「廌」就是獬豸,是古代傳說中一種能明辨善惡是非的神獸,楊孚《異物志》記載:「東北荒中,有獸名獬,一角,性忠,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

」在古代司法、監察衙門和**身上,獬豸是必須的裝飾品。現在很多法院門口,也有獬豸的塑像或屏風。

東漢許慎寫的《說文解字》對「法」的解釋是:「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灋,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可見在中國古代,「法」與「刑」是通用的,並具有公平、正直的意義。

「律」按《說文解字》的說法,是「均布」之意,說明法律具有規範人的行為的作用。

秦漢時期,「法」與「律」已經同義,商鞅變法,改「法」為「律」。商鞅說,「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韓非也說,「法者,編著於圖籍,設定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也。

」也就是說,此二人為代表的「法家」將法律作為權力或強制的表現,是一種統治手段,也是一種統治工具。

直到現在,我們還會經常說「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這都是把法律作為工具。

以後直到清代,中國古代法律一般稱作「律」。

「法」與「律」用做合成詞,是在清末由日本輸入。因此「法律」一詞,在我國是近現代的用法。

在我們中學的政治課本上,「法律」的定義如下:

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統治階級(泛指政治、經濟、意識形態上佔支配地位的階級),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式,所頒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這個概念是不是法學界公認的概念呢?

當然不是。

對於法學家來說,這個概念只是一家之言,即馬克思的「法律階級論」。

對於馬克思的學說本身,很多人就持有不同意見,更別說基於階級分析學說給法律下的定義了。

二歷史演變中的「法律」

「法律」這一概念隨著人類對世界認知的不同,其定義也在不斷發生變化。

在宗教作為基本統治手段的古代,人們認為法是神的意志,由神來制定。典型如《聖經》的「十誡」。

在君主**的時代,法律則被認為是君主的意志,國家的命令。東方的商鞅、韓非,西方的霍布斯、奧斯丁,都持此種觀點。霍布斯說,法律對於每乙個臣民說來,就是國家以語言、文字或其他充分的意志表示命令他用來區別是非的法規。

到了君主**解體,民主觀念崛起的時代,法律則被認為是民眾的公共意志。盧梭認為,法律是社會契約的產物,在簽訂社會契約時,人們讓渡全部自然權利,交給主權者群體。而人民主權就意味著執行公意,公意的所有表現形式是經由多數決策的方式達成。

而到了工業革命之後貧富分化,勞資嚴重對立的時代,法律則被認為是資產階級壓榨無產階級的統治工具。這一概念先影響了蘇聯,後來影響了整個社會主義陣營。

到了當今世界,雖然基於社會契約論的「法律」概念成為主流社會的基本共識,但是在很多意識形態與西方不同的國家(如阿拉伯世界),對「法律」的定義與主流社會還是大相徑庭的。三

東西方視野中的「法律」

東西方文化中,對「法律」理解差異很大。

西方人理解的法律是「約法」,即約定之法,大家商量著來,法律條款都是大家商量出來的。商量不成咋辦?投票,少數服從多數。

法律定出來,大家就都得遵守,因為這是大家商量好的,誰也不能出爾反爾。

東方人理解的法律是「王法」,即王定之法,老大一人說了算,沒得商量。當然也不必徵求意見,更不需要投票表決。即使劉邦「約法三章」,也是沒有商量的。

君主是立法者,**是執法者,民眾則受制於法。

而這就造成了東西方文化的重大分野:

西方講「法治」,以法治國,王在法下,法是約法。

東方講「法制」,依法治國,王在法上,法是王法。

基於這種分野,二者在權力劃分和部門設定上就出現了乙個重大不同:

東方古代有行政部門如三省六部,有監察部門如御史台都察院,有司法部門如刑部和大理寺,但卻從來沒有西方議會這樣的立法機構。

因此,東方和西方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直到清末民初,中國才開始學習西方的制度和文化,而「法律」是其中最重要的課題之一。現在中國的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基本是全盤西化了。

8樓:琪琪

法律的本質是什麼?。法律體現的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其本質是為統治階級服務的,也是維護統治階級根本利益的。因此任何乙個國家法律都是有其階級性的,不同的階級就有不同階級的法律,法律也是乙個階級壓迫另乙個階級的工具,因此法律也是階級鬥爭的產物,這就是法律的本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工人階級為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人民民主**的國家。因此中國的法律體現的是工農大眾,勞動人民的意志,也是為廣大勞動人民利益服務的。中國的法律確保人民內部實行民主,而對任何反人民的階級或敵人實行**。

這就是中國法律的本質,

法律法律!!!!!!!!!!~~~

9樓:羽毛和翅膀

我國的法律有哪些種類?

我們的國家制定了許多法律、特別是近些年,立法速度加快,每年都有不少法 律、法規頒布實行。對法律種類的劃分,可以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劃分方法。如:

從法律的文字表現形式方面劃分,可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從法律的適用範圍方面劃分,可分為普通法和特別法;從法律制定的主體方面劃分,可分為國際法和國內法;從法律的內容方面劃分,可分為實體法和程式法;等等。

對於我們打官司的人來說,對法律可以這樣來劃分:

憲法,它是國家的根本**,是我國一切法律、法規的母法。其他法律、法規是憲法的子法。子法如與母法的內容相違背,子法則無效。

除了母法----憲法之外,我們可以把其餘一切法律、法規分為以下四大部門。即:(1)刑事;(2)民事;(3)經濟;(4)行政。

打官司的人可以根據自己所打的官司,側重學習其中的乙個部門法律、法規。

(1)刑事方面。它又分兩類,一類是實體法,即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的,犯了什麼罪,將要受到怎樣的處罰等。如:

刑法、懲法軍人違反職責罪暫行條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有關決定、通知、補充規定等。另一類是程式法,即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程式、步驟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有關補充規定等。

(2)民事方面。它也分兩類,一類是實體法,如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著作權法等等,以及有關的補充規定。另一類是程式法,如民事訴訟法、仲裁條例等,也包括各種有關的補充規定、暫行規定等。

(3)經濟方面。實體法主要有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稅法、產品質量法等。程式法與民事方面的程式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實體法有食品衛生法、環境保**、勞動法、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程式法有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和其他有關補充規定等。

10樓:高頓會計職稱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範體系。 [1]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申請法律工作者的條件,法律工作者需具備什麼條件?

一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 規定 第五條 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應當具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具備律師資格 公證員資格或者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人員,也可以申請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經考試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 一 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如何考取法律工作者 如何考取法律工作者證?

以前我國有一種叫 法律服務所 的機構,和現在的律師事務所的營業範圍大致相同,只是不能接刑事案子,其中的工作人員持有的就是 法律工作者 證件。但是現在各地已經不再批准法律服務所了,現存的法律服務所也不多了。建議你參加司法考試,考試通過後可以申請律師執業證,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今年的報名時間應該還沒有過,...

如何考取法律工作者證?法律工作者資格證如何取得

二 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參加省 自治區 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合格 三 品行良好 四 身體健康 五 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的除外。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的自治縣 旗 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西部地區省 自治區 直轄市所轄縣,可以將前款第二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