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被告知證據不足,勞動仲裁,被告知證據不足?

時間 2021-08-11 17:44:50

1樓:左公右婆

這個可以申請調查,一個**能說明什麼。 反而會給公司造成麻煩,要想證明你曾經的工作經歷很難嗎??? 監控,同事,如果勞動仲裁不給力,找專業律師,律師方法多,到時問題就可以搞大。

欺詐,違反勞動法,……很多都可以扣在他們頭上!

2樓:泉仔哥

如果曾入職的公司在勞動部門具有合法的登記註冊,在職員工也會有資訊,沒簽勞動合同也不代繳社保就是按臨時試用,就算以上對你不利,你仍可用薪金所得的資訊證據遞交相關部門仲裁。

3樓:遊娛圈

首先你必須在收集了證據的情況下去勞動仲裁部門要求仲裁,否則無法證明你是否與你之前的這家公司存在過僱傭關係。那麼收集的證據包括:平時的考勤記錄、工作時由自己簽署的檔案或單據、勞動合同等。

根據你的情況,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自己又無法證明是不是與這家公司存在僱傭關係,你可以找同事為你證明。另外,你也可以去銀行列印之前公司給你發薪水的記錄。這些都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4樓:小語十七

如果你能夠提供工資銀行流水、工資條、工作證、工友證言等其他方面的證據,證明你和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也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畢竟是公正的地方,一定要講究證據的,你在勞動仲裁的時候一定要有觀念,不要覺得自己在那裡上班是絕對事實的事情,公司沒辦法不承認的,但是實際上等這些對薄公堂的時候最需要的是手頭上有多少證據,最好是聯絡同事整理一下。

6樓:來自五美景園見義勇為 的新月

找證據吧,只要是事實,抵賴無用!你去公司總是有人介紹,或招聘,有人經辦的,同你入職的其他工友等都可證明,只要尋找,證據總是有的!

證據不足 勞動仲裁卻給立案了 怎麼辦

7樓:王元頁

有基本申請材料就可以立案

證據不足是可能會影響到將來仲裁請求的實現,不影響立案

自己提出的請求,要提供對應證據,不然仲裁就可能不支援仲裁請求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證據不足怎麼辦?

8樓:墨琅莘旎

補繳保險不屬勞動仲裁審理範圍,應由行政途徑解決。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你可以要求賠償金。但是,你是什麼時間被解除勞動關係的?

9樓:濮陽千山平定

請問一下,你的訴求是什麼,通過仲裁你想達到什麼效果?

申請勞動仲裁,兩個證據是關鍵:

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

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爭議,比如沒按時發工資等。

10樓:龍商百科知產

你好,只要有相關勞動證明就可以,比如工牌,工資單,社保卡等等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舉證責任倒置,有公司提供相關證明,如果不提供公司就要承擔不利後果,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申請勞動仲裁如果證據不足敗訴怎麼辦

11樓:王初進

勞動仲裁時,勞動者需證明的:1,勞動關係。2,勞動報酬【最好是仲裁前12個月的工資】。

你說你有2年的的記錄。足夠了。但還需到銀行去列印一份,並要求加蓋銀行公章【或業務章】。

12樓:言達律師所呂露

收集齊必要的證據後再起訴

13樓:匿名使用者

請律師**,蒐集證據起訴

你好請問勞動仲裁證據不足應該怎麼辦

七臺河李陽平 申請勞動仲裁必須有相應的證據,建議在當地請一律師來解決證據問題。證據可以是直接證據,也可以是關聯證據,還有就是有些證據是用人單位負責舉證。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局 近一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

仲裁確認勞動關係證據有哪些,仲裁確認勞動關係需要哪些證據?

根據以下規定,確認勞動關係的證據請看第二條,當然這是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的認定,勞動合同是最直接的證據了。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局 近乙個時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因雙方勞動關係難以確定,致使勞動者合法權...

勞動法仲裁,關於勞動仲裁

一樓所謂的 專業仲裁員 的,我並不同意。我還是專業法官呢。勞動仲裁是去法院起訴的前置程式,不經過勞動仲裁,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的。勞動仲裁的時效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開始,時效是1年。在2008年5月1日以前,適用 勞動法 時效只有60日。現在仲裁委已經說你超過一年時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