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仲裁問題 5,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時間 2023-05-19 05:24:07

1樓:匿名使用者

| 解決辦法:一是主動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解決;二是不願協商或者協商未果,可依法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三是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如果你不依法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那麼,此事就不會有結果了。

就你的問題,你可以向前述相關部門主張:一、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三、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費;五、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報酬等等。

維權準備:盡最大努力提供你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的證據。如:求職、入職登記表;工作證、上崗證;工作期間產生的工作內容單據憑證;如果主張加班工資報酬,你必須得提交加班的事實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法》第6條規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如:考勤記錄或考勤表,工資支付憑證等。

花精力和時間,作好充分準備,參考我所說的這些,你的維權就有希望了!

2樓:簡單且不朽的松柏

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具體證據根據不同的案情準備,建議找當地律師當面諮詢一下!

3樓:泡泡寶寶

主要看你自己手裡頭的證據夠不夠。證據不足,誰也幫不了你!證據充足,想刁難你也不容易啊!仲裁過程中可以要求調解,調解不成的,裁決後不服還可以上法院,程式是比較漫長的。

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4樓:王煥坤

首先說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以選擇走司法程式主張自己的勞動權益,現在中國實行的是一裁兩審制度,就是先經過勞動仲裁,不服可以起訴,還不服可以去上訴。然後終審判決。勞動仲裁訴訟是個系統工程,分實體和程式,實體指的是雙方的證據和仲裁思路以及自己的要求法律依據等,程式比如是立案,管轄,舉證期限問題等.決定案子成敗的主要是實體部分,程式只是乙個平台.要做好實體後才好走程式.就比如是打擂,如果不在台下練好工夫,做好策略,匆忙上陣,很難有把握在擂台上贏的對手.台上的鬥爭只是台下準備的體現.另外勞動爭議基本是屬於民事訴訟範疇,採取的是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你主張什麼問題,你自己來拿證據來證明,舉證不能,自己承擔不利的後果。

法律只是對特殊的幾點規定由公司舉證,也就是說舉證責任倒置。同時順便說一下,關於仲裁員是否可以去公司調查,法律賦予了仲裁員或者法官司調查的權利,但是沒有規定是義務。根據勞動爭議屬於民事訴訟範疇的特點,主要是當事人本身自己來提供證據,只有說當事人自己的身份無法得到證據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請仲裁員或者法官前去取證,這個僅限於很小的範圍,比如存放在公安機關,保密機關等地方的證據。

其他的情況一般仲裁員或者法官不會去調查取證。這和刑事訴訟不同。過去仲裁時效60天,為了怕過了仲裁時效,趕緊先立案,現在是1年,你有足夠的時間去收集證據,設計仲裁思路,然後篩選證據,這樣才能夠在仲裁**中掌握主動。

不要忙於先去立案。立案只是勞動仲裁啟動的程式,而不是立案了就意味著仲裁庭就可以幫你解決問題了,仲裁庭是中立的乙個審判機關,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陳訴和提交的證據來審理案子。而一般不會主動去調查除了提交的證據之外的法律事實。

在好多的地方,比如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等只需要勞動者提供乙個書面的勞動仲裁書和身份證影印件就可以了,其他的暫時不需要的,立案非常簡單,只做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準備不充分去立案也有一些壞處,比如在北京好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都是實行舉證期限問題,比如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等等,也就是說一旦你準備不充分,按照法律規定,過了舉證期限,當事人就不能提交新的證據,所導致的不利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關於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5樓:卯竹季午

首先要確定你在你的公司從事什麼樣的工作還有你公司是什麼性質的公司。某些情況下,比如你是從事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工作,是不適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其次,要看公司已經多長時間不跟你簽訂合同了。

自用工之日開始滿乙個月後補簽訂勞動合同的,從下個月開始計算11個月,每月雙倍工資計算。一年之後視為公司給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合同非經法律規定是不能解除的。

現在開始是否申請仲裁是不會影響到自己的權利的。

當然,要看公司跟你籤什麼樣的勞動合同了。

合同本身沒問題的話是不會影響你權利的,你現在可以要求公司給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如果該用人單位沒有合法註冊,你是無法申請勞動仲裁的。

2、如果進行了註冊,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部分8個月本人工資、補繳入職到離職的社會保險、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7樓:網友

公司沒有營業執照的,就不是公司。

沒有營業執照的,不是勞動關係,勞動仲裁不受理。

你只能去法院起訴,但要弄清楚原告是誰。

既然不是勞動關係,也就沒有什麼金和雙倍工資。

8樓:來了好尷尬

1、如果單位未交納社會保險的話,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不能補繳的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果你以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如果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按照規定也應支付2倍工資差額。

4、如果公司尚未領取營業執照,你可以要求公司的上級單位或者出資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9樓:網友

一、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金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還應該支付乙個月工資做為賠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菜買淚

用人單位未經註冊成立的,那麼法人主體不適格,你們所簽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你可以要求相關責任人賠償你的損失;如果經查證用人單位已經註冊成立的,那麼你有權申請勞動仲裁,對於未簽合同期限的費用按照雙倍賠償比例支付。

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11樓:城外之城

一、辭職不接受:

你就通過郵局ems快遞辭職書老闆。

記得郵寄單上寫明是辭職書,並要求郵局蓋上郵戳。

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二申請仲裁:

1、仲裁申訴書(一式三份,先寫好乙份,影印2份出來,然後再每乙份上簽名)

2 你的身份證。

3、工作單位的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在當地工商局查詢)4、證據材料(勞動合同,銀行卡工資發放記錄,考勤記錄)還有,建議你去當地勞動局在具體詢問一下,因為各地略有差異~

12樓:

你要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然後就可以離職並且結清全部工資,如果廠方不給,你就可以去勞動委員會信訪和申請仲裁了,記得一定要收集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關於勞動仲裁的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於2023年11月向勞動局提起仲裁,起因是公司方面2年沒有給他上保險。勞動局方面2023年11月才予以**。過程如下:

1、**結束後,勞動局給我朋友出具了仲裁判決書,朋友對仲裁結果表示滿意,但公司方面未有任何表態;

2、朋友諮詢勞動局方面,是否可以依據仲裁結果執行時,勞動局表示不知公司方面意見,他們僅提供仲裁結果;

3、朋友準備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但勞動局方面說公司方面可能提起訴訟了,但仍不知道公司方面是否對仲裁結果有異議。

我的問題如下:

1、勞動局的仲裁結果出來後,如果個人或企業對仲裁結果有異議,是否應該通知仲裁部門,或者仲裁部門是否應該通知個人或企業,對方不同意仲裁結果?如果如此無限期等待(與結果出具日期已經2個月了),是否對個人不利(如超過某些司法時限)?

2、勞動局仲裁的**時間超過仲裁申請時間近一年,是否屬於勞動局的違規或行政不作為?

3、若我朋友向法院提起訴訟,可否考慮將勞動局方面一起訴訟?

4、仲裁結果的強制執行有沒有法律規定時效?

5、若提起訴訟,則訴訟請求可否超出仲裁時提出的要求?

14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律師事務所找乙個資質深的律師幫你打官司,一打準贏。

15樓:徐志君

象這種情況,申請仲裁,聽候結果。

勞動法仲裁,關於勞動仲裁

一樓所謂的 專業仲裁員 的,我並不同意。我還是專業法官呢。勞動仲裁是去法院起訴的前置程式,不經過勞動仲裁,直接起訴法院不受理的。勞動仲裁的時效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開始,時效是1年。在2008年5月1日以前,適用 勞動法 時效只有60日。現在仲裁委已經說你超過一年時效,如...

關於勞動仲裁的相關事宜求助,關於勞動仲裁相關事宜?

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你提請勞動仲裁,需要有勞動合同或者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建議你先去投訴一下,一般你直接提請仲裁,很難給你立案的。後面有新的情況可以再解決。先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上班期間的工資等。1 勞動仲裁申請書 證據...

勞動仲裁關於加班費的賠償問題,勞動仲裁如何計算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