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勞動法,如何維權

時間 2021-08-11 17:22:24

1樓:匿名使用者

1、要求補繳社保沒有問題。

2、但雙倍工資的計算有問題:

(1)工作6個月後才籤合同:應索要5個月的雙倍工資而不是6個月的。

(2)當時應當是已經按月支付給你工資:所以現在你能要求的只是一個月工資、而不能x2了。

3、補償前三個月工資到最低工資標準,有法可依,可以得到支援。

4、合同到期不續簽、超過一個月的,可以要求自超過一個月時起的每月雙倍工資,你超過2個未續簽,能要求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如果實際支付你工資,只是可以再要求一個月的工資。

5、與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的,向派遣的公司主張以上權利。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後來已經簽訂,不存在雙倍工資賠償問題;

2、工資500是雙方約定,應按約定執行,不存在補差問題;

3、社會保險必須補繳,上繳社會保險局,個人上繳部分也必須補繳;

4、勞動合同到期應續簽,如果過期不簽訂,自勞動合同到期日至勞動者離職日,單位應支付這段時間的雙倍工資。

5、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給續簽而辭退員工,還須支付你工資補償金;如果你自己提出辭職,沒有補償金。

6、對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到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勞動仲裁不花錢。

3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據說相當大的可能勞動者會得到支援,這個還是挺管用的,不知道你的所在地是不是這樣

4樓:濰坊律師徐振才

建議及時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給予賠償,注意時效,及時維權,濰坊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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